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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停发工资和社保员工可以解除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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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怀孕期间停发工资和社保员工可以解除合同吗
  
  一、怀孕期间停发工资和社保员工可以解除合同吗?
  
  怀孕期间停发工资和社保员工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工资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拖欠工资的法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其实,用人单位停发工资、停缴社保的做法是违法的,职工也不需要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就公司违法行为也可以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的。公司试图以这些方法强迫员工主动离职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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