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离婚财产孩子怎么判决?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夫妻离婚财产孩子怎么判决?
  
  一、夫妻离婚财产孩子怎么判决?
  
  (一)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判决
  
  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均等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根据《民法典》(202.01.0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1、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
  
  2、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
  
  3、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4、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主要是指: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二)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决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出轨对离婚时财产分割有什么影响
  
  1、切的说出轨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影响不大,一般离婚时先平等的分割财产,然后无过错方要求过错方进行损害赔偿。
  
  2、出轨请求获得赔偿的规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大部分的家庭在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方式、孩子抚养权的确定都是存在争议的,此种情形无法拟定离婚协议书,故此需要采取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结束婚姻关系。由于此类纠纷案件涉及到了财产纠纷,故此需要按照分段累计的方式缴纳诉讼费。
  
  


·刑事赔偿与国家赔偿的区别是什么
      刑事赔偿与国家赔偿的区别是什么?刑事赔偿与国家赔偿的区别是范围不一样,国家赔偿包括刑事赔偿和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属于国家赔偿的一种。刑事赔偿的范围是: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


·小三在自己与原配离婚前怀孕算重婚吗?
      小三在自己与原配离婚前怀孕算重婚吗 一、小三在自己与原配离婚前怀孕算重婚吗? 第三者怀孕也不一定就构成了重婚,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


·一、离婚后放弃财产协议书是否有效?
      一、离婚后放弃财产协议书是否有效? 放弃所有财产离婚协议书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且双方都同意就是有效的。 (一)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规范 1、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 2、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 3、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 (二)离婚协议书的形式要求 1、使用A4纸张、蓝黑墨水笔或者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2、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


·离婚诉讼财产证明怎么提供?
      离婚诉讼财产证明怎么提供? 1.离婚诉讼财产证明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双方婚前有何个人财产,如有,提供有关财产的品名、数量、规格、新旧程度及价值,购买时间、财产的存放地点等。 共同财产需提供的证据同个人财产: (1)双方有无共同购置的私有房产,如有,提供房屋座落的地点、门牌号、间数、朝向、建筑面积和使 用面积、现在的使用状况、房屋的价值。 (2)有无共同存款、债券、股票...


·对于我国的新婚姻法女方该怎么办
      婚姻的核心本来就不应该是利益交换,而且我国制定婚姻法的本来目的是要维护正常和谐的婚姻关系。国家并不是要通过婚姻法来制约婚姻当中某一个人的利益问题,可是自从新婚姻法出台以后,我们都知道新婚姻法对一些关键性,具有争议的,比如说财产分配问题重新进行了细分,结果就导致有一部分女人产生这样一种疑问,对于我国的新婚姻法女方该怎么办?对于我国的新婚姻法女方该怎么办?一、做好婚前协议结婚前,很...


·现阶段我国青年人对于婚姻的结合过于仓促
      现阶段我国青年人对于婚姻的结合过于仓促,导致了很多在婚姻中的问题,最后婚姻破裂。在双方离婚时,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这就需要请专业的律师进行相应的处理。那么重庆起诉离婚律师费是多少?下面我将就重庆起诉离婚律师费是多少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解释。 重庆起诉离婚律师费是多少? 至于聘请律师的诉讼费是根据要委托人的诉讼管辖地点、委托人的案件证据是否充足及复杂程度工作任务量的多少再结合国家相关...


·离婚作为当今社会较为常见的一种民事案件在我们身边很常见
      离婚作为当今社会较为常见的一种民事案件在我们身边很常见,但精神疾病患者作为离婚案件中比较特殊的群体。女方精神病期间男方可以诉讼离婚法院会受理吗,法律在此类案件中会怎样审理呢,我国的法律对精神比患者在离婚过程中又有怎样的司法解释呢,下面我们就为您做详细的解答。《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法定提出离婚的理由第五项中指出“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前四项法定理由以外的其他理由,如因...


·新婚姻法夫妻财产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实际上生活当中很多人都是在正式了解过我国的新婚姻法当中对夫妻财产的规定以后,才算正确的,全面的了解了结婚以后的夫妻财产归属问题。所以夫妻财产并不像您想的那样,只要一结婚,那么个人财产也会转化为夫妻共有财产。接下来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新婚姻法夫妻财产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一、新婚姻法夫妻财产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给子女抚养费可以再加吗
      给子女抚养费可以再加吗一、给子女抚养费可以再加吗 按照规定支付了约定的抚养费外,要是未成年子女有特殊情况的,例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就可适当增加。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所以实际上,关于离婚后的父母,在对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规定确定的内容,...


·破坏军婚重婚罪刑法怎么判?
      一、破坏军婚重婚罪刑法怎么判? 破坏军婚重婚罪《刑法》的处罚规定具体如下: 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九条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


·离婚财产保全程序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离婚财产保全程序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房屋的财产保全及手续。如果一方有可能或正在转移夫妻共有的房产,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该房产进行财产保全。实践中,如果房屋虽然为共同财产,但产权记载在一方名下,那么,未经另一方同意,一方可以在法律程序上,完成房产转移的过户交易手续,将售房款归为自己掌握。如果受让方即买房方为善意,且支付了相当的对价,法院一般会认定该转让行为有效。而另一方的损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