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醉驾被判拘役会去哪里执行对于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醉驾被判拘役会去哪里执行对于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一般采取的是拘留所服刑,具体在哪个拘留所,这个一般是就近原则,离那里近就在那里,当然本地有拘留所,就关押在本地拘留所服刑就行,当然现在基本上每个县都有拘留所了,基本上都是在本地服刑,对于拘役类刑罚,其实灵活性比较大,可以在看守所服刑,也可以在拘役所或者七天监管场所执行,这些都是可以的。和监狱不同的是,拘役类的刑罚,每个月是可以回家一两天看看的,这也是为什么就近关押的原因,当然,在监狱服刑的有期徒刑犯罪分子,是享受不到这种待遇的,而且,还有个好处就是,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是可以参加劳动获得报酬的,也就是说在服刑期间也是可以有工资的,只是工资可能要低一点。对于拘役,很多罪名都有这个量刑,比如故意伤害罪,一般的故意伤害是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这个刑罚一般都是罪名中比较轻的量刑刑种,拘役的期限一般情况下就是一到六个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年以下的刑期都是有看守所代为执行刑期,这也是为啥拘役在当地执行的原因,因为他不够一年的刑期,所以没有必要再送到监狱里面去,因为对于一年以下的刑期,折抵下前期羁押的期限,基本上也就没多长时间了,再送到监狱里面去,就剩下办手续的时间了,这也是对司法资源的一种浪费。二、拘役案底对下一代影响大吗刑事犯罪留下的案底,会影响到子女的参加公务员考试、征兵、银行、国企、事业单位、军校和警校等的政 审。不能通过政 审,就无法通过公务员考试、当兵、到银行、国企、事业单位上班,无法考入军校和警校。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都是监禁刑罚,而罚款、剥夺整治权利等属于非监禁刑,是刑罚的两大类。拘役就是刑期比较短而已,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6个月以上15年以下的是有期徒刑了。拘役四个月和有期徒刑六个月性质一样的,只是刑期长短不一,导致叫法不一而已。对于拘役犯罪,一般情况下是犯罪比较轻的,社会危害性较小的,因刑期较短,一般就是最近原则服刑,常见的都是在当地看守所服刑,而且和监狱相比,生活等方面都优越的多,至少还有个两天的探亲假,而且还可以参加劳动获得报酬,这也体现了我国刑法人性化的一面。
  
  
  


·毒品犯罪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况有哪些
      毒品犯罪在我国历来是属于重罪的,最严重的时候是可以对行为人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但在一些情况下,法律中也明确规定了不能判处行为人死刑立即执行。那到底毒品犯罪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况有哪些?各位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毒品犯罪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况有哪些 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 (1)具有自首、...


·信用证诈骗罪的既遂与未遂标准是什么
      在诈骗类犯罪的当中,有一种是利用信用证实施诈骗的犯罪,此时达到了规定的标准之后往往会被认定构成信用证诈骗罪,也就是特殊的诈骗罪。而此罪也会涉及到既遂与未遂的情况,那通常信用证诈骗罪的既遂与未遂标准是什么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信用证诈骗罪的既遂与未遂标准是什么 根据信用证诈骗罪的刑法条文,刑法第195条并未规定构成本罪以“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为要件,行为人利用...


·刑诉法第74条的内容是什么?
      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在相应法定程序的支持下,经过当事人和其他与本次诉讼有关的人员的共同参与和见证下,对当事人所提出的诉讼要求进行一个审理的程序。刑事诉讼法就是针对刑事诉讼可能产生的问题纠纷而设定的相关法律。刑诉法第74条是什么呢?本文将进行介绍。刑诉法第74条的内容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


·介绍卖淫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尽管现在我国是一个发展的非常好的一个时代,但是在现实生活当中,仍然有一部分违法分子,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来破坏我国的法律法规,危害我国人民的人身安全。其中介绍别人进行卖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下面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一下,介绍卖淫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一、介绍卖淫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


·哪些情况不适用缓刑?
      哪些情况不适用缓刑? 一、哪些情况不适用缓刑 1、侵犯知识产权犯罪4种情形一般不适用缓刑 2007年4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的新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适用缓刑情形予以规范,以列举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四种情形一般不适用缓刑。 根据这一司法解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符合刑法规定的缓刑条件的,依法适用缓刑。但是,司法解释同时明确,有下...


·非法集资罪立案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刑法上的非法集资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集资是指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


·缓刑是否可以减刑,判缓刑之后还能减刑吗
      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判处缓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减刑。既然两者有重合之处,那缓刑是否可以减刑?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缓刑是否可以减刑 刑法第七十八条列举了可以减刑的四类犯罪分子,即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此...


·走私电子产品如何定罪量刑
      要看走私电子产品的金额,走私电子产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中“偷逃度应缴税额较大”(有期徒刑3年以下或拘役);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巨大”(3—10年);偷逃应缴税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偷知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10年以上)。《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


·赌博罪公安追缴赌资的相关规定
      众所周知赌博的性质十分的恶劣,不仅会使人家财散尽,还很有可能使人走向犯罪的深渊,最后万劫不复,希望您引以为戒哦。那么接下来我们就带您了解一下有关赌博罪公安追缴赌资的相关规定。 国家法律法规关于赌博罪的相关规定 为依法惩治赌博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


·同时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怎么执行?
      同时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怎么执行?《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


·缓刑是什么意思
      缓刑是什么意思 一、缓刑是什么意思?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二、申请缓刑的条件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的缓刑条件: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