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诉讼法辨认笔录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刑事诉讼法辨认笔录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1、根据辨认对象的不同
  
  可以分为人身辨认、照片辨认、物品辨认、场所辨认以及尸体辨认。
  
  2、根据辨认方式的不同
  
  可以分为“一对一”辨认和混杂辨认。其中混杂辨认中又包括了对照片、物品的混杂辨认以及对嫌疑人的列队辨认。
  
  3、根据辨认主体的不同
  
  可以分为被害人辨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辨认以及证人辨认。
  
  4、根据辨认阶段的不同
  
  可以分为侦查辨认和法庭辨认。
  
  辨认笔录一直当做证据使用,但他属于法定证据形式的哪一种一直不明确。有人认为,被害人的辨认笔录属于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的辨认笔录属于犯罪嫌疑人供述,证人的辨认笔录属于证言。
  
  新《刑事诉讼法》把辨认笔录规定为一种独立的证据形式。
  
  虽然辨认作为一种行之有效的证明方法在侦查和审判实践中被广泛使用,辨认笔录作为法定的证据种类亦被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所确认,但是我国立法有关辨认程序的规范却付之阙如。由于1996年刑事诉讼法没有作出相关规定,在实践中,对人和物的辨认无法可依,导致侦查人员在组织辨认时做法不一,辨认结果的随机性很强,缺乏客观性。
  
  为了弥补立法上的空白,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中对辨认程序作出了相应规定。
  
  1998年公安部出台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辨认做出如下规定:
  
  第二百四十六条 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可以让被害人、犯罪嫌疑人或者证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
  
  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
  
  第二百四十七条 辨认应当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组织辨认前,应当向辨认人详细询问辨认对象的具体特征,避免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
  
  第二百四十八条 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辨认人个别进行。
  
  第二百四十九条 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其他对象中,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
  
  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
  
  第二百五十条 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辨认人不愿意公开进行时,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侦查人员应当为其保守秘密。
  
  第二百五十一条 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侦查人员签名,辨认人、见证人签字或者盖章。
  
  


·刑法中规定非法集资有什么处罚
      金融行业的人应该对于非法集资都是最熟悉不过的了吧,因为在创办公司的过程当中,如果没有经过国家的允许,就非法的向我国公民吸收投资资金,这也算作非法集资的一种类型。其实是非法集资的人都知道这是违法的,只不过可能具体不清楚,刑法中规定非法集资有什么处罚? 一、刑法中规定非法集资有什么处罚? 根据《刑法》的规定,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


·猬亵儿童罪需什么证据?
      当今社会,不少的心理变态者,都有猥亵儿童的冲动,甚至为了自己的欲望伤害了无辜幼儿的身体和心灵。受伤的儿童太多了,伤害儿童者理应受到相应的惩罚,假如真的出现这种情况的话,猬亵儿童罪需什么证据呢?该怎么定罪呢?下面我们就来看下我们对于这个问题是怎么进行讲解的: 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 不满十四周岁的男童女童都可以作为本罪的受...


·滥伐林木罪既遂法院一般怎么判刑?
      滥伐林木罪既遂法院一般怎么判刑?滥伐林木罪既遂法院的量刑,是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


·2023贩毒多少以上判死刑
      贩卖毒品多少会被判死刑贩卖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贩卖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贩卖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贩卖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二、贩卖毒品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


·拘留刑诉法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法律体系十分健全,比如说,为了辅助刑法执行,特地制定了刑事诉讼法。而拘留作为一种强制行为,在刑事诉讼法中也有明确规定。那么,我国的拘留刑诉法是如何规定的?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刑事诉讼法 拘留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


·行政拘留适用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行政拘留适用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去年十月份,我国最新实施了方修改后的民法总则,该法规相较于民法通则来说,修改的幅度是比较大的,其中,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也做出了调整。我们知道,各法规之间是相互影响的,自民法总则颁发以来,行政拘留适用年龄的规定有何变化呢? 一、行政拘留年龄有什么新规定 1、行政案件没有年龄限制;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还要提审吗
      一、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还要提审吗?被批捕后一般还是可以提审犯罪嫌疑人的,正式批捕后,由侦查单位负责提审嫌疑人,如果公安机关负责侦查的,未移交检察院之前,都由公安机关负责提审;如果是检察院负责侦查的,由检察院负责提审,对提审次数也没有限制。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


·刑事诉讼法第80条内容有哪些
      该法条描述的是先行拘留的情况。什么是先行拘留,那就是公安机关、国安部门或者是检察院发现犯罪嫌疑人有恶劣的行为或者态度,是可以提前把他控制起来,控制之后再去补全手续。首先,如果发现嫌疑人有重大嫌疑,很有可能会再次危害到社会或者是个人的,或者已经实施完新的犯罪了,那就可以直接把他抓起来。还有一种也是危害社会的行为,但是这种危害性更大,嫌疑人已经不是第一次作案了,还是组团作案或者到处...


·对行政拘留多久可以复议
      对行政拘留多久可以复议?对行政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在受到行政拘留决定通知书以后的60日之内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二、行政拘留申请复...


·被假释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假释期间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然
      被假释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假释期间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然会被撤销假释,予以收监执行。那么假释期间被行政拘留会不会被撤销假释?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假释期间被行政拘留会不会被撤销假释 假释期间被行政拘留不会被撤销假释,因为假释期间触犯刑法(无论是过时还是故意犯罪)才会被撤销假释,收监执行。 二、假释的条件 (一)法定的对象 ...


·刑事诉讼法的辨认人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辨认在很多情况下是属于一种侦查行为的,辨认人需要根据自己对辨认事物的了解程度作出真实的辩论意见,正常情况下,辨认的事物和工作人员调查的结果应该是一致的才是正常的,否则胡乱辨认,肯定在某种程度上会影响工作人员的侦查方向的。如果公安机关需要我们作为辨认人去进行辨认的话,那就一定要了解一下刑事诉讼法的辨认人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的辨认人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人民检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