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证券交易的有哪几个重要规定?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证券交易的有哪几个重要规定?
  
  1.信息公开
  
  在证券市场中,信息必须依法公开,这是一条基本规则,对此,《公司法》与《证券法》的规定是一致的,而在《证券法》中又有新的发展。“信息公开”,首先明确这是发行人的法定义务,必须把有关投资决策的信息告诉投资者,投资者有权依法获得有关影响投资决策的信息,这是维护投资者利益的基础。因此,在法律上对于信息公开的规定,体现了四方面的要求:一是要求充分披露,在法律上规定了必须披露的事项,就是体现这种要求的;二是披露的信息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在法律上对此有严格的规定,目的就是要保证所公开信息的质量;三是信息披露应当是持续的,这是为了保证投资者源源不断地获得信息,只要所发行的证券在上市交易,发行人就要持续地披露信息;四是信息公开要及时,法律上规定了公开信息的时限,就是为了保证信息的有效、实用。
  
  2.禁止内幕交易
  
  在《证券法》中对禁止内幕交易作出了严格的规定,目的就是为了建立正常的交易秩序,保护公平的竞争,排除不正当的交易行为。在这方面的规定中,主要是明确内幕交易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内幕信息以及被明确禁止的内幕交易行为。在立法时,考虑到内幕交易情况复杂,在法律上难以将有关的人员和信息一一列举齐全,因此,授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认定内幕信息及规定知情人员的一定权力。
  
  3.禁止操纵证券市场
  
  这种交易行为在《证券法》总则中就被明确地予以禁止,立法的中心意思就是制止以人为的方式,影响市场价格,控制市场供求关系,造成市场的异常波动,借此欺骗投资者,转嫁风险,牟取不正当利益。在有关这方面的规范中,操纵市场与操纵证券交易价格这两种表述,虽然在字面上有所不同,但其实质内容是一致的,并且操纵市场与操纵价格总是联系在一起,难以对其有更多的区分。
  
  4.禁止欺诈客户
  
  《证券法》规定禁止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有损害客户利益的欺诈行为。这不但因为在所有的市场活动中都反对欺诈行为,而且还因为证券市场中欺诈客户有更大的危害性,它直接侵害了投资者的正当权益,破坏了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打乱了由公平竞争形成的正当的利益关系,所以必须加以禁止。在制定《证券法》过程中,对于违背客户意志,以种种欺诈手段让客户上当,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一致赞同应通过法律手段加以限制和惩处;但对挪用客户帐户上的证券和资金的行为,有一种意见强调客观原因,以证明是“情有可原”的,甚至认为有一定的合理性,这种认识是站不住脚的,混淆是非,应当肯定客户的证券和资金,是不可侵犯的,有受保护的权利,不允许有任何欺诈,法律上应当作出明确禁止的规定。
  
  5.禁止持有、买卖股票的特别规定
  
  《证券法》在第三十七条中,对四种证券机构的从业人员或者工作人员以及依法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持有、买卖股票。立法的目的在于切断这些人员与股票市场的利益上的联系,以保证能公正地为投资者服务,公正地监督证券交易活动,公正地管理证券市场,履行法定的职责,遵从职业道德。《证券法》还规定,任何人在成为这种被禁止持有、买卖股票的人员时,必须将原已持有的股票依法转让;有意见认为不必这么严格,可以采取申报的办法继续持有,这实际上使这些人员与股票市场仍然保持利益上的联系,这就很难达到上述公正服务、公正执法的目的,也会使投资者产生疑虑。所以,应当要求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与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必须是合乎法定条件,能尽心尽力,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的人员。
  
  6.禁止国有企业炒股
  
  这是针对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所作的规定,目的是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防止影响国有企业的正常运营。在立法过程中已出现国有企业将应当用于生产经营的资金炒作股票,既打乱了企业自身的运营秩序,又会对证券市场形成不正常的冲击,当然国有资产也会面临高风险,所以限制国有企业炒作股票是很必要的。至于什么是炒作,应当是以短期持有为目的,借此在股市上获得利益,具体的条件则需由国务院主管部门作出规定。炒作股票与长期投资持有股票是有区别的,限制炒作股票并不等于禁止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长期投资持有股票。
  
  7.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
  
  《证券法》第七十二条禁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新闻媒介从业人员和有关人员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禁止与证券交易有关的几种机构及其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者加以误导;要求各种传播媒介传播证券交易信息必须真实、客观,禁止误导。这些规定与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相联系,但本规定针对特定的主体,目的是为证券交易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排除种种干扰公平竞争的不正当行为,建立起正常的、可以信赖的交易秩序,制裁那些利用自己的工作条件和职务上便利从事欺诈活动的人和行为。这种禁止性规定,归结到一点,就是为了保障证券市场的正常发展,消除阻碍这种发展的现象,鼓励传播媒介等方面发挥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积极作用。
  
  


·交强险中赔偿限额分为哪些种类
      交强险是我国交通部门对相关的机动车辆进行相应管理的一种手段,对我国的交通带来了极大的保障。防止在交通案件中当事人的人身安全和经济财产受到损害。那交强险中赔偿限额分为哪些种类呢,下面我们就为你进行详细的解答。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


·上海交强险赔偿限额如何计算
       上海交强险赔偿限额如何计算? 2018年上海市交强险赔偿限额计算方式:总赔款=∑各分项损失赔款=死亡伤残费用赔款 医疗费用赔款 财产损失赔款;各分项损失赔款=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一)基本计算公式 保...


·一、上班路上出了交通事故谁赔偿?
      一、上班路上出了交通事故谁赔偿?可以由工伤待遇和交通伤残同时赔偿,因为这两者的构成要件之间有重叠的地方,所以只要同时符合以上两点,原则上都可以同时获得上述两种情况的相应赔偿。这点就是交通事故和工伤能获得双重赔偿的最根本一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可以按照《工伤保...


·一、湖南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什么?
      一、湖南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什么?湖南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


·交强险中包含误工费赔偿吗
      交强险中包含误工费赔偿吗?包含,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用...


·交通肇事罪要件是怎样的?
      针对不同的犯罪,其实都是有相应的构成要件的,而这些构成要件的内容就是认定是否构成犯罪的重要内容。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很容易就演变为了交通肇事罪。那此时交通肇事罪要件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肇事罪要件是怎样的 现行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成立交通肇事罪。 (一)犯罪主体 本...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理赔标准
      发生交通事故后,依据交警部门的责任判定,交通肇事着需按责任标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理赔标准在法律上有着具体而细致的规定,交通肇事者需按判定的责任大小承担相对应的赔偿项目。如肇事者拒绝赔偿,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下面我们就和您分享一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理赔标准。 (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


·如何处理交通违章
      如何处理交通违章 一、如何处理交通违章 发生交通违章行为,而未造成交通事故的,具体的处理交通违章方法如下: 1、对当事人处以罚款的,应当告知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代收机构缴纳罚款。当事人逾期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2、对机动车驾驶员违章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1)对非本辖区(以直辖市和地、市范围为界,下同)过...


·非法销售车船票罪定刑标准是怎样的?
      非法销售车船票罪定刑标准是怎样的?非法销售车船票罪定刑标准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三轮车醉驾发生交通事故负全责吗?
      三轮车醉驾发生交通事故负全责吗? 醉驾发生交通事故不一定负全责,原因如下:1、根据交通法规定,事故责任划分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2、除规定肇事逃逸负全责外,无证、无牌、酒驾、醉驾行为本身并不必然导致事故,不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只按无证无牌等处罚,不作为责任判定的依据。就算是逃逸,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也可以减轻责...


·一、受害者要求获得交通事故误工费需要啥资料?
      一、受害者要求获得交通事故误工费需要啥资料?受害者要求获得交通事故误工费需要单位提供的误工证明等的资料,具体需要如下材料:(一)《病历》或者《出院小结》。正常情况下,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病历或者出院小结。内容包括即医疗机提出的建议休息时间、需要加强营养、需要专人护理的建议。(二)《误工证明》所在的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三)《误工期司法鉴定书》即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