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收房时需要缴纳的费用?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收房时需要缴纳的费用?
  
  一、收房时需要缴纳的费用
  
  1、契税
  
  目前国家规定契税征收税率为3%至5%,具体要以当地政策为准。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税按1%征收。
  
  2、住房维修基金
  
  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3、房屋尾款
  
  关于这个尾款一般是根据双方合同规定,在交房时候把房屋尾款付清,对于贷款买房的业主来说,这就意味着你们该办理贷款了。
  
  4、房屋面积差补款
  
  这部分款项可以是业主交给开发商的,也可能是开发商补退给业主的,这就要看合同规定面积和实际测量面积的差来确定。所以在收房时候要根据《面积实测表》(测绘部门总结的)来计算误差。
  
  5、证照印花税
  
  证照印花税:5元/本。工本费:10元/本。
  
  二、不收房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1、对屋主
  
  对于屋主来说,将会失去期限利益,并且还要承担一些物业费的违约金,据相关规定显示,如果是业主自身的原因不收房,就会默认业主同意收房,并开始收取物业费,就是还没办理入住手续入住这一段时间还是要支付物业费的。
  
  2、对开发商
  
  (1)承担在房屋未交付前的损毁、灭失风险
  
  有相关规定在建筑物交付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所以这段时间里,开发商仍然要对房屋负责,万一发生了损毁、灭失的事故,开发商仍然要承担责任。
  
  (2)开发商仍然要对银行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在借款合约中,一般是由开发商去承担办理产权证的,若无法顺利收房,开发商要就我们的贷款向银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一旦我们不按期还款,银行就能起诉开发商,所以只有在办好了产权证,并交付给银行质押,开发商的担保责任方能解除。
  
  (3)面临逾期交房被起诉的风险
  
  一旦无法顺利交房,屋主就有权利起诉开发商,虽说开发商不一定会败诉,但要为此请律师,出庭,甚至还要面临二审,很麻烦,弄不好还会败诉,承担败诉的后果。
  
  房屋购买者应清楚了解房屋的公摊面积和实际面积,在验收时要检查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面积。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的,应要求开发商在限定的时间内进行维修,并签订书面承诺书,超期的要承担违约责任。在验收时还要看房屋周围的配套设施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一、男方在结婚前买房子是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男方在结婚前买房子是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


·一、法定继承人都不放弃共同拥有的房产怎么办?
      一、法定继承人都不放弃共同拥有的房产怎么办?只能由一方获得财产权,可以通过共同竞价的方式来处理。继承权的接受,是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参与继承、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自继承开始,客观意义的继承权也就转化为主观意义的继承权,继承人得自主决定是行使继承权、接受继承,还是放弃继承权。依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未表示放弃继承权的,视为接受继...


·开发商延期一个月交房怎么赔偿损失?
      1、双方协商   买房者可以和开发商约定一方违约时,将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另外,如果房屋买卖合同中未做约定的,双方可以在发生违约情况时,就损失赔偿进行约定。   而且,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低的,比如明显低于造成的损失的,那么买房者可以请求增加,法院会根据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


·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可能会出现产权纠纷,常见的就是在支付了房
      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可能会出现产权纠纷,常见的就是在支付了房款之后,才发现对方对该二手房是没有全部产权甚至完全没有产权的。因此,这就需要在购买二手房之前,先查清楚二手房的产权。那到底现实中查询二手房产权有哪些方法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查询二手房产权有哪些方法 (一)要做的是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产权证书、身份证件、资格证件以及其他证件。 ...


·房屋征收评估报告应该由谁发放?
      房屋征收评估报告应该由谁发放?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评估报告应该由具有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


·在哪些情况下会终止商品房买卖合同 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购房
      在哪些情况下会终止商品房买卖合同 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交付了房款之后,一般开发商就需要到房管局不办理合同的登记备案,而此时就有可能出现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终止的情形,那究竟在哪些情况下会终止商品房买卖合同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介绍。 一、在哪些情况下会终止商品房买卖合同 《房地产买卖合同》的解除条件: 1、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


·一、离婚后多久可以买房?
      一、离婚后多久可以买房?1、通常情况下,房地产管理部门对离婚买房并没有特殊请求,只需将婚后的房产切割明白,明确名下的房产情况即可。离婚后你名下没有房产,再买房应该算首套,具有买房资格。2、但由于你是预备通过借款买房,就需要看银行的有关方针了。目前,很多银行都出台方针关于离婚人士请求首套房贷的,必需要离婚超越1年才干放贷,堵住“疑似假离婚买房”的缝隙,即银行在审阅时。关于婚姻关系...


·农村自建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我们在城市里购买房屋,需要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而在农村自己修建的房屋需要进行买卖时,也是要签订买卖合同的,但是,农村自建房屋买卖合同和城市里购买房屋所签订的购房合同是大不相同的。今天我们就带您认识一下关于农村自建房屋买卖合同的范本。 农村自建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位于 的...


·房屋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规定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


·一、遗嘱公证房产证丢失是否能办理?
      一、遗嘱公证房产证丢失是否能办理?遗嘱公证房产证丢失是不能办理的,但老人可以选择其他的立遗嘱的方式。一般来说是不可以的,因为我国关于不动产的权属证明适用登记制,没有房产证是很难证明房子属于你的合法财产,公证处自然不会公证,财产权属存疑的遗嘱。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填写下列内容:1、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


·直系亲属房屋赠与过户费用是什么样的,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对于动产的赠与很多人都比较清楚,基本上只要进行必要的公示便可以了,而对于房屋的赠与就不是简单的公示便可以直接宣告房产的所有权了。还需要到相关的部门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才行,下面给您说说直系亲属房屋赠与过户费用是什么样的,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一)直系亲属房屋赠与过户费用是什么样的,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直系亲属之间地赠与契税交3%,其他税费另算。房屋所有权证书;赠与和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