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醉驾扣车要多长时间是什么流程?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一、醉驾扣车要多长时间是什么流程?
  
  (一)醉驾扣车要多长时间?
  
  1、单纯酒后驾驶,一般扣10日,最长15日。驾驶员缴纳罚款,车主就可以领回车辆。如果驾驶员和车主一致。只能等拘留后取回车辆。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8条“对扣留的车辆,当事人接受处理或者提供、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续经核实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退还。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实的时间不得超过10日;需要延长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15日。核实时间自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提供被扣留车辆合法来历证明,补办相应手续,或者接受处理之日起计算。 ”
  
  2、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一般30日,但是可以延长到60日。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29条第2款“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二)醉驾提车的流程是怎样的?
  
  1、醉驾扣车取车流程是可以凭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到交警队领取。醉驾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出于刑事案件侦查的需要,会将所驾驶的车辆作为证据予以暂扣,在通过拍照等方式固定证据后,即可将车辆放行,车辆所有人即可到公安机关要求将车辆返还。
  
  2、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8条“对扣留的车辆,当事人接受处理或者提供、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续经核实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退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实的时间不得超过10日;需要延长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15日。核实时间自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提供被扣留车辆合法来历证明,补办相应手续,或者接受处理之日起计算。 ”
  
  醉驾会很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故此对于任何的民事主体来说,应该避免在喝酒、醉酒之后驾驶车辆。若是违反了这些规定那么交通管理部门的职员发现之后,是有权力要求醉驾的驾驶员缴纳罚金的,且此时驾驶证也有可能会被吊销。一旦驾驶证被吊销,那么五年内不管是什么类型的驾驶证都是不能考取的。
  
  二、交警扣车的情形
  
  简单说,无牌、假牌、套牌,不带两证,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交强险及标志,盗抢车,事故车需取证的,交警都可以扣车。
  
  具体来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警依法扣留车辆:
  
  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2、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3、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4、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5、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6、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7、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8、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如果驾驶司机发生醉驾被捕的,交警部门对于违章的车辆是有扣押的权力的,一般扣押的时间是二十天,满足条件需要超过二十天的,需要按照流程向上级公安部门进行申请,但最长扣车不能超过六十天。可以取回车辆之前交警部门会提前通知驾驶司机。
  
  


·交通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怎么处理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需要由交警部门实际做出一个责任认定,划分了当事人的事故责任之后,各自承担赔偿责任。但要是经过认定,发现交通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的话,此时该如何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怎么处理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双方对事故责任没有争议,双方负同等责任的情况下,可采取如下程序: 1、责任方分别向各自的保险公司报案,要求保险公司...


·醉酒驾车司法解释有哪些?
      醉酒驾车司法解释有哪些?醉酒驾车司法解释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2013年12月18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3〕15号,以下简称《意见》)。为规范此类案件的法律适用,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经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联合制定了《意见》。二、关于《意见》的制定背景近年来,我国经济平...


·哪些情况交强险不予赔偿?
      在我们购新车的时候,一定会为车买交强险,交强险就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出现交通事故是有保险公司对受害者就行赔偿,但不是所有情况下交强险都会进行赔偿,比如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驾驶人醉酒等情况造成交通事故的,就不会进行赔偿。 交强险中规定中有以下两种情况垫付与追偿(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1. 被保险机动车在本条(一)至(四)之一的情形下发生交通事...


·车险理赔定损是怎么判定的
      车险理赔定损是怎么判定的车险定损的争议中,对维修价格的争议占了多数。经常出现的情况是:维修厂给出的维修费用金额高于保险公司定损员核定的损失金额。除维修价格易起争议外,车辆某些部位损坏后,到底应该更换还是应该维修后继续使用,投保人和定损员的意见也容易存在分歧。通常来说,定损员在定损时会参考市场维修价格,确定合理的维修金额。但维修厂因进货渠道等原因,所进的零件价格较高,或维修厂因为...


·介绍他人贩毒交易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介绍他人贩毒交易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一、介绍他人贩毒交易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一般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此行为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但明知他人贩卖毒品而为其居间介绍,其行为是帮助贩卖毒品,也应当以贩卖毒品罪共犯处。居间介绍买卖毒品,通常是指行为人为毒品交易双方提供交易信息、介绍交易对象、协调交易价格、数量,或者提供其他帮助,促成毒品交易的行为。 具体包括,为贩毒者介绍联...


·单位辞退员工医保卡可以自己续交吗?
      单位辞退员工医保卡可以自己续交吗 一、单位辞退员工医保卡可以自己续交吗? 可以个人缴纳社保,只能养老金和医疗保险这两部分。具体流程如下: 1、个人如何缴纳社保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上社保(养老 医疗); 2、参保条件:城镇户口或农转非户口; 3、办理地点: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劳动保障局); 二、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


·交了辞职信后就可以离开公司了吗?
      交了辞职信后就可以离开公司了吗 按规定,员工想要离开公司,就要向公司提交辞职信。因此,有些人按约定提交辞职信后,以为已经彻底解除劳动关系,随即就离开公司。其实,虽然员工已经提交了辞职申请,但是是否可以立即离开公司,还要看双方是怎么达成协议的。 首先,员工跟公司达成一致的可以提交辞职信后离开。 员工提出辞职的,可以跟公司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员工提交辞职信后就可以离开公...


·抵押车能购买吗,购买抵押车如何规避风险
      抵押车能购买吗,购买抵押车如何规避风险 机动车现在几乎已经成为了我们每个家庭的生活必需品,但是因为新车通常价格比较高,近两年就出现了销量较大的抵押车辆。抵押车因其价格便宜,车况良好,能够大大降低购车成本而受到很多人的青睐。那么抵押车能购买吗?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抵押车能购买吗 这里的抵押车实际上就是贷款车, 主要分为银行分期贷款购买的车辆和抵押给个人或者典当行、贷...


·2023年开发商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否可以交易
      一、开发商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否可以交易没有土地使用证是不可以交易的。即使是购房者不在意,但是购房之后此次买卖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为开发商在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情况下就对房屋进行买卖本身就是无法的行为,所以购房者最好是查看一下出售方的土地使用证。首先还得确定土地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如果是集体土地,未经国家征收私人进行房产开发是违法的,产权风险很大,难以得到法律保护,房屋所...


·山东省交强险无责任赔偿标准是什么?
      山东省交强险无责任赔偿标准是什么 山东省交强险赔偿标准: 1、医疗费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必须支出的费用。大致有以下几种:挂号费、医药费、检查费、治疗费、住院费、其他医疗费用,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


·交强险的保险范围是什么?
      交强险的保险范围是什么 一、交强险的保险范围是什么 (一)、保险对象 1、赔偿对象 对受害人的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予以赔偿。 2、不能获得赔偿的人 本车车上人员及被保险人的受伤和财产受损不能得到赔偿,交通事故发生的瞬间,只要不在车上受伤,同样可以取得赔偿。 (二)、保险时效 交强险的赔偿时效为两年,从权利受到侵害时起计算,一般操作可以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后开始计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