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权转让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商标权转让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商标作为企业的标志,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代表着一个企业的形象。但是,我们都知道,商标权是可以转让的,那商标权转让的权利义务是什么呢?我们为你整理了这篇文章,来帮助你了解这方面的知识。
  
  一、商标转让权的含义
  
  商标权转让是指依法享有商标专用权的人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他人并收取一定费用的权利转让过程。
  
  二、商标转让权的权利义务
  
  1、转让人要保证自己是商标的所有人,说明在签约前曾向哪些人发放过何种类型的商标使用许可,以及原使用许可合同中对商标权所有人之义务的规定。
  
  2、如果原使用许可合同规定商标权所有人不得将其商标权转让他人,则商标权人就没有资格订立转让合同。
  
  3、如果转让人将其在一切取得了注册或申请了注册的国家中的商标权全部转让,则转让人还应保证到签约时为止已经在尚未批准其注册的国家履行了一切注册申请手续,且有关申请尚未被驳回。
  
  4、如果转让方转让其在一切国家注册或申请注册的全部商标权,则双方还应约定在所转让的申请案被批准后,受让方享有全部专有权。
  
  5、如果转让人将按期收回商标权,则应约定转让期限。如果要求受让人保证该商标所标示的商品的质量,则转让人应按约定提供生产有关商品的(技术决窍)、商品说明书、商品包装法、商品维修法及有关的技术服务。
  
  6、转让人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和在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不对与受让人的商品相类似或者相同的商品使用已转让的商标。
  
  7、受让方不得泄露转让方为转让商标权而一同提供给受让方的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所转让的商标名称、样式,注册国别、注册号,下一次应续展的日期,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以及它们的具体名称。
  
  8、如果转让方转让其在一切国家注册或申请注册的全部商标权,则合同中还应列明已批准注册的国家的名称,已受理注册申请的国家的名称,以及注册商标和拟申请注册的商标所包括的有关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具体名称。
  
  三、转让的手续办理
  
  备案手续由哪一方当事人办理。
  
  中国《商标法》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但有些国家的商标法规定应对使用许可合同办理注册手续,所以在外国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还常有规定办理合同注册手续的条款。
  
  如果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许可方具有外国国籍。被许可方具有中国国籍,则在该外国的合同注册手续或备案手续应由许可方负责办理。
  
  为防止因发放商标使用许可而产生的欺骗性后果,合同应规定被许可人的商品质量应不低于许可人的相同商品的质量。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许可人既有权利也有义务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质量;被许可人有义务接受许可人的监督,并有义务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质量。
  
  为保证商品质量,双方还应约定其他的有关措施,如许可人向被许可人提供样品、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等。此外,双方还应约定有关的保密义务。
  
  商标作为现代标志承载着企业的无形资产,是企业综合信息传递的媒介。商标作为企业CIS战略的最主要部分,在企业形象传递过程中,是应用最广泛、出现频率最高,同时也是最关键的元素。企业强大的整体实力、完善的管理机制、优质的产品和服务,都被涵概于标志中,通过不断的刺激和反复刻画,深深的留在受众心中。
  
  现在您对商标权转让的权利义务都了解了吧,我们可以看出,无论是转让人还是受让人,在商标权转让的过程中都要承担相应的权利与义务。对于这些,我们一定要了解清楚,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也要维护好自己的权利。
  
  


·商标许可协议提前终止的材料有哪些?
      商标许可协议提前终止的材料有哪些? 一、商标许可协议提前终止的材料有哪些? 提前终止不需缴纳归费,需提交的材料有: 1、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提前终止申请书; 2、许可人与被许可人签订的终止协议或法院及仲裁机关做出的终止决定,终止协议或终止决定应在三个月之内报到商标局; 3、原备案通知书。 4、代理人委托书。 商标局审核合格后出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提前终止通知书》,...


·我国商标侵权行为包括什么
      我国商标侵权行为包括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


·商标续展申请书如何写
      商标续展申请书如何写注册商标的所有人要是想申请商标续展的话,则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商标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且还要以书面形式提出,也就是需要写一份商标续展申请书。那么这个商标续展申请书该如何写呢?很多人拿到这个问题都很头疼,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商标续展申请书怎么写 商标续展申请书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你局核准注册的第________号____________...


·商标法间接侵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商标法间接侵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商标法间接侵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商标侵权行为首先必须符合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即:行为具有违法性,或者说有侵害行为;有损害事实发生;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但是在具有认定商标侵权行为时,其构成要件又有特定的含义,分述如下: 1、商标侵权行为具有违法性 所谓违法性,是指行为人不法侵害了他人商标权保护范...


·专利申请代理委托合同的内容?
      专利申请代理委托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和申请专利所搭进去的精力和财力相比,到最后也有可能因为自己对于各种操作流程的不熟悉导致专利的申请以失败而告终的。与其这样,专门交给办理专利申请的公司,由它们来操作整个专利的申请过程是最为省时省力的。但是对于公司给出具的专利申请代理委托合同要仔细的审核其中的内容的。 专利申请代理委托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委托人(下称甲方): 办公地址: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什么是国际专利?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什么是国际专利?国际专利是申请人就一项发明创造在《专利合作条约》(简称PCT)缔约国获得专利保护时,按照规定的程序向某一缔约国的专利主管部门提出的专利申请。二、专利侵权分类专利侵权行为分为直接侵权行为和间接侵权行为两类。直接侵权行为。这是指直接由行为人实施的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其表现形式包括:制造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使用发明、实用新型专利...


·不满足的商标侵权投诉举报人主休资格举报会被受理吗?
      不满足的商标侵权投诉举报人主休资格举报会被受理吗?不满足的商标侵权投诉举报人主休资格的举报不会被受理,若是满足商标侵权投诉举报人主休资格,此时可向市工商局商标管理处或者工商分局商标广告合同管理科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请求处理的,要出具书面请求。满足商标侵权投诉举报人主休资格的主体,提交的请求书应当写明请求的事由、请求的法律依据、请求人的名称、地址、侵权人...


·侵犯著作财产权怎么处理?
      侵犯著作财产权怎么处理? 一、侵犯著作财产权怎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著作权纠纷可以调解,也可以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当事人没有书面仲裁协议,也没有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著作权是什么? 著作权只是是知识产权的一部分。著作权的概念,又称为版权,分为著作人格权...


·专利保护范围包括了哪些
      专利保护范围包括了哪些 一、专利保护范围包括了哪些 专利权的客体,也称为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根据我国专利法第2条的规定,专利法的客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 1、发明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必须是一种技术方案,是发明人将自然规律在特定技术领域进行运用和结合的结果,而不是自然规律本身,因而科学发现不...


·驰名商标认定主体是谁,谁可以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认定主体是谁,谁可以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对驰名商标进行认定,首先需要该商标属于注册商标,经过严格的审查之后,才有可能成为驰名商标。那么您知道申请驰名商标认定的主体包括哪些吗?而驰名商标认定原则又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驰名商标的认定主体是谁? 我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的《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五条规定,对驰名商标的认定机构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


·注册商标保护期限具体是多久
      注册商标保护期限具体是多久注册商标也就是经过法定程序后,受到我国《商标法》保护的一类商标,这是有别于普通商标的。我国《商标法》中对注册商标的保护作出了期限规定,那么您知道注册商标保护期限具体是多久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注册商标保护期限具体是多久 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著作权一样,并不是永续性的权利,而只能在一定期间内存在并受到保护。这一期间就是注册商标的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