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政府采购合同分公司签署的合同有效吗?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政府采购合同分公司签署的合同有效吗?
  
  一、政府采购合同分公司签署的合同有效吗?
  
  政府采购合同分公司签署的合同有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明确,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分公司属于法定的其他组织。
  
  一般而言,分公司登记的申请人是总公司。总公司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文件,其中包括经营范围。可以将总公司的登记行为视为对分公司的授权行为,登记的经营范围就是总公司对分公司经营活动的授权范围。不过,这种授权是一种泛授权,不同于针对单项事务的专门授权。经过登记机关核准后,这种授权也具有了法律效力。
  
  二、签订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要认真审查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和资信能力,以便在供货及付款条件上采取相应的对策,防范欺诈、减少交易风险。
  
  (二)争取合同的起草权、并以书面形式对谈判中所取得的承诺进行约定。
  
  (三)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应一致。例如本是加工承揽合同,如果使用购销合同文本,则将为合同的履行和法律条款的适用增添了争议。
  
  (四)合同条款在起草与审查时应注意:
  
  1.规格条款上要注意对各型号产品的具体规格做出说明,避免供需之间出现差异。
  
  2.明确约定质量标准以及质量异议提出的期限。
  
  3.明确交付方式,如送往本地,当明确约定送货地点;如送往外地,则尽量不要写明。此外,还应列明收货方经办人姓名,如果对方更换新的经办人,应当要求对方提供授权委托书。
  
  4.明确付款时间及其支付方式。不仅要追求销售额,更要讲求经营效益。如果货款收不回,那么销售得越多,亏损越得越严重。
  
  5.明确规定双方应承担的义务以及违约责任,否则会削弱合同的约束力。
  
  6.各条款均应用词准确、表达清楚、约定明确,并避免条款重复、或者前后矛盾,产生歧义。重要条款要仔细斟酌,尤其是要防止模棱两可的词句或多义词。比方在实践中不少人将定金写成了“订金”,而“订金”在法律上被认定为预付款,不能起到定金的担保功能。
  
  7.争议解决方式和诉讼管辖地要明确、具体。如果采用仲裁,则一定要明确约定某一客观存在的仲裁机构,否则将导致条款该无效。
  
  8.签订时应加盖单位公章,如果是对方经办人则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签约授权委托书。
  
  9.签订以后应根据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及时进行归档保管,以免丢失。同时可将合同复印件交由履行部门存查,保证依约履行。
  
  政府的采购合同签署之前一般会公开进行招标,分公司不得参与此类活动,但是总公司招标之后可以委托分公司签署合同,诸如与政府机构建立的采购合同,由于分公司并没有独立的资产,故此会需要总公司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子公司能和分公司签合同吗
      子公司能和分公司签合同的,这样的合同只能对内,作为总公司下设分支机构,分公司和子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可以签订合同。双方草拟好合同条款,签订合同,然后加盖各种的公章。分公司和子公司存在不少差异,在设立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都不同。《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


·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有哪些
      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有哪些职权?公司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工作形式,而公司需要由董事会来进行每天的运行维护,其中我们都知道的是公司中有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职位,他们在公司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么公司法董事长副董事长有哪些职权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一、公司法董事长副董事长有哪些职权《公司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


·企业并购的原则包括哪些内容?
      企业并购的原则包括哪些内容? 一、企业并购的原则 1、依法和依规原则 企业并购引起的直接结果是目标企业法人地位的消失或控制权的改变,因而需要对目标企业的各种要素进行重新安排,以体现并购方的并购意图、经营思想和战略目标。但这一切不能仅从理想愿望出发,因为企业行为要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企业并购整合的操作也要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在整合过程中,在涉及所有权、经营权、抵押权、质权和...


·股权转让后增值部分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股权转让后增值部分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一、股权转让后增值部分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按我国现行税法规定,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是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被投资企业对投资方的分配支付额,如果超过被投资企业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金而低于投资方的投资成本的,视为投资...


·公司偷税漏税我怎么举报?
      公司偷税漏税怎么举报?公司偷税漏税的,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的举报中心举报。由于国税地税管辖范围不一致,要注意弄清楚举报内容涉及的税款属于哪个税务机关管辖。举报中心举报的范围是: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和虚开、伪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发票,以及其他税务违法行为。举报可以采用书信、口头、电话或者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实名举报和匿名举报可,但实名举报才有奖励。举报人不愿提供自...


·公司法人与出资人必须是同一人吗
      公司法人与出资人必须是同一人吗?我们常常会听到法人一词,因此对于这个名词并不陌生,但是在运营一家公司的时候,可能会有人不明白法定代表人与出资人的界定,认为他们应该是同一人。那么本文就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出解答,究竟公司法人与出资人必须是同一人吗?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一、公司法人与出资人必须是同一人吗?不一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


·公司法关于章程内容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关于章程内容的规定是什么? 无规矩不成方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而对于一个企业公司也有自己的规定,来约束员工的日常行为,保证员工能够高效率的工作,从而使企业公司能够发展得更为迅速,而公司的章程内容在《公司法》中有详细的规定和说明,那公司法关于章程内容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公司法》中关于公司章程的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十一条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


·公司法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公司是商业运营的载体,而股东的是公司运营的主体的本金来源;自古以来有钱的地方必有纷争。股东权益纷争,在公司运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事,司制度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发明!公司纠纷也是最复杂的法律案件。那么公司法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呢? 一、股东身份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   二、参与决策权  股...


·河南非法集资担保公司的立案条件是什么?
      在实际生活中,相信您都听过非法集资这一词。对于非法集资,往往会给受害者带来很大的影响。非法集资的形式有很多种,但是都具有一定的特征,因此,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些关于担保公司的相关知识。下面我们以河南非法集资担保公司为例,将其立案条件介绍给您。 一、河南非法集资担保公司的立案条件是什么? 根据《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


·企业的股权托管是指什么
      企业的股权托管是指什么股权托管的全称是股权的委托管理,在法律上是一种委托关系。所谓'委托关系',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受托方以委托方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方处理事务的法律关系。委托关系通过委托合同的订立而得到确立,受托人在委托的权限内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受委托的事务,与第三人发生民事法律关系,其后果直接由委托人承担。受托人在委托权限内所实施的行为,等同于委托人自己的行为;受托人办理受托...


·侵犯企业名誉权的行为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侵犯企业名誉权的行为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侵犯企业名誉权的行为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我国对于侵犯名誉的行为,没有刑事处罚措施,只有民事上的措施。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恢复名誉、消除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