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犯罪准备终止未遂都是什么意思?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刑法》第22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对比既遂犯、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客观上,有犯罪预备行为,但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犯罪的“实行行为”是一种类型性的行为,这种行为在通常情形下会造成犯罪既遂所要求的结果。最后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语言表示”一般认为是犯意表示,不应以犯罪论处,但有的犯罪本身就是通过言语实施的,这种情况下语言表示成立犯罪。例如:敲诈勒索罪,侮辱罪,语言本身就是一种实行行为。有的情况下,刑法分则将预备行为规定为独立的犯罪,例如,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这种行为往往是信用卡诈骗罪的预备行为,但刑法将此种行为规定为独立的罪名: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又如,其i他国家的刑法中规定了杀人预备罪,因此,故意杀人在预备阶段就被停止下来的,成立独立的杀人预备罪。立法将预备行为实行化的原因,表示对部分犯罪的“预备行为”要严惩。1、什么是犯罪未遂?首先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是犯罪既遂是否的标准,不是以犯罪分子的主观想法为标准,而是以刑法的规定为标准。例如,绑架罪中,犯罪分子控制了人质,但没有勒索到财物,虽然他本人以为犯罪行为还没有最终完成,但该罪是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成立绑架罪的犯罪既遂。犯罪既遂要求行为与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虽然造成了既遂犯所要求的结果,但由于与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只能认定为犯罪未遂。犯罪人未得逞是由于意志外的原因造成的,“欲达目的而不能”。行为人主观上还是希望犯罪既遂所要求的结果能够出现,但是行为人本人主观上认为“不能”达到既遂,进而停止犯罪行为的,是犯罪未遂。2、犯罪中止怎样定义?《刑法》第24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3、什么条件下,成立犯罪中止?首先,时间条件:发生在犯罪的过程中,包括犯罪预备阶段、实行阶段。如果犯罪既遂后,返还原物、赔偿损失,只能算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不能成立犯罪中止。主观上,是“能达目的而不欲”,行为人主观上认为能完成犯罪,但主动停下来,成立犯罪中止。如果行为人主观上认为“不能”完成犯罪,进而停止下来的,成立犯罪未遂。客观条件上,必须有中止的行为,并且中止行为要做得够、做得妥当。只要行为人对于防止结果发生有适当的努力,或者实施了与结果防止相匹配的积极行为,有希望借此避免犯罪结果实现的意思的,中止行为应该被承认。中止不等于暂停,中止要求行为人彻底地放弃此犯罪,迷途知返。成立犯罪中止的有效性条件:没有导致既遂结果的出现。只要实施了中止行为,危害结果也没有出现,就是犯罪中止,如果出现了危害结果,就是犯罪既遂。总之,区分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前者行为人主观上是恶性的,而后者主观上已经悔罪,甚至对已经造成的结果进行了补救;后者的行为某种程度是值得嘉奖的。犯罪行为在时间上存在着不同的时态,具体包括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等等,根据发生的时间不同进行了不同的分类,并且根据时态的不同,对于犯罪人的处罚程度也不尽相同。
  
  
  


·批捕后可以援刑吗,规定是什么?
      一、批捕后可以援刑吗,规定是什么?批捕后如果满足缓刑的条件的是可以执行缓刑的,其规定是: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二、相关法律依据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


·刑法分则偷税漏税的规定有哪些?
      刑法分则偷税漏税的规定有哪些?刑法分则偷税漏税的规定有: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二、相关...


·盗墓和盗窖藏是一样罪么?
      盗墓和盗窖藏是一样罪么?是不同的罪名,面临处罚不同。盗墓属于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


·十个月的刑期还能减刑吗
      可以。符合减刑条件的可以申请减刑,能否减刑取决于罪犯的日常表现,是否有悔改表现、立功表现等。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刑法》第七十八条【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集资诈骗罪4000万怎么处罚
      集资诈骗是诈骗的一个种类,也是诈骗类型中最常见的手段。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人们往往想着天上掉馅饼,或者过度追求高利润的思想,一不小心就会掉入集资诈骗的陷阱,使得自己的财产打水漂。有人问我们——个人集资诈骗罪4000万怎么处罚呢?在接下来的文章中,我们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出详细介绍。 一、集资诈骗罪概念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


·判断受贿罪的情形有哪些?
      《刑法》中规定的罪名其实都是有具体行为的,只不过有些罪名的具体行为比较多,而有些则比较多。对于受贿罪这种只能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的犯罪,在判断是否构成此罪的时候,也要考虑到具体的情形。那判断受贿罪的情形都有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判断受贿罪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刑法》第358条、第388条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受贿行为方式大致有五种情形: 索贿,即主动受贿。 ...


·团伙诈骗判刑一般是几年?
      团伙诈骗判刑一般是几年? 一、团伙诈骗判刑一般是几年? 团伙作案构成犯罪的,属于共同犯罪,所有团伙人员均应承担刑事责任。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团...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什么
      对于商业而言,有很多的秘密,这些秘密关系到一家公司的生死存亡,非常大重要,它是一个企业的核心,而这些秘密可以使技术、可以使运营的方案、可以使某种药物或者是食物的配方等等。对于这些秘密,公司对会进行十分严格的保密行动,但是,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就算是再严密的保护,也不能防止其他的竞争公司想尽办法的窥视。那么,我国的法律是怎样保护这些商业的秘密的?对于侵犯一家公司的商业秘密的罪行,...


·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的认定标准
      大家都知道在战争时期,经常会有些心怀不轨的人为达到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而制造一些谣言,一方面扰乱了正常的军心,另一方面使群众听信这些谣言对政府和军队产生怀疑,这些行为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和国家稳定,因而就构成了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接下来给大家介绍一下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的认定和界限,希望大家能够从中学习到一定的法律知识。 (一)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如何区分是否犯罪,主要是从一下几...


·绑架罪客体是怎样的,如何认定绑架罪?
      绑架犯罪往往是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并且利用对被绑架人安全的担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向他人索取财物。那么您知道我国规定的绑架罪的客体是怎样的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绑架罪的客体是怎样的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生命权、人身自由权。绑架所使用的暴力、威胁、麻醉或其他方法本身就危及到被害人的身体健康;以暴力、胁迫、麻醉或其他方法劫持...


·徇私枉法罪的概念是怎样的?
      徇私枉法这个词相信您并不陌生,但许多人不知道我国法律上有徇私枉法罪这个罪名。司法机关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应秉持着法律公平公正的原则办理案件,对案件的当事人不得有任何徇私枉法的行为,否则就有可能会构成徇私枉法罪。那么,徇私枉法罪的概念是怎样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作一个详细了解吧。 一、徇私枉法罪的概念是怎样的? 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