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京牌继承规定是怎样的?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京牌继承规定是怎样的?规定京牌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来处理,若是没有那么京牌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牌照继承不受限制,可以由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限购城市,继承车辆可以不参加摇号直接拿牌。继承人可持法院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文书(法院的有效文书包括法院判决书、协调书;公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文书包括:唯一继承人的继承公证书,非唯一继承人的还需其他继承人的放弃公证书或赠予公证书),被继承人的医学死亡证明书、户口注销证明,车辆继承人身份证、户口本、车辆资料(包括车辆行驶证、登记证)原件,以及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到本地车管所办证大厅办理相关手续,获取指标后,再到市车辆管理部门办理相关车辆手续。如继承人唯一,只需继承人到公证处办理相关的公证证明文书;如继承人不唯一,必须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父母)选择唯一继承人进行继承,其他继承人必须办理放弃公证或赠予公证。二、遗产继承分配的原则有哪些1、首先应该确定哪些是死者的遗产,这在民法典中有明确的规定2、其次应该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3、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4、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虽然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对于同一个顺位的继承人,继承权是平等的,故此遗产需要均等分割,但是京牌与房屋等不动产一样,无法分割,故此只能是各继承人协商确定具体由谁继承,然后相应的其他人获得一定的金额作为补偿。
  
  
  


·哪些财产不能被继承
      1.这种情况多出现在财产表面上看来是属于被继承人的,实际上被继承人并不拥有全部的所有权,最常见的情况是夫妻共有财产。 2.比如人身权、知识产权这类有很强人身属性的权利。比如著作权人去世后,作为继承人,仍然可以享有版权收入,但是著作权人在这部作品上的署名权、包括修改作品的权利等,都不能继承。 3.死亡赔偿金、抚恤金,是对死者近亲属的经济补助和精神抚慰。这是给死者近亲属的,因此...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规定是什么?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规定是什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二、哪些情形下遗嘱无效?遗嘱是立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对于胚胎能不能继承遗产?
      一、对于胚胎能不能继承遗产? 胚胎中有继承遗产的权利;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


·一、农村都不给女儿继承权符合法律规定么?
      一、农村都不给女儿继承权符合法律规定么?儿女都有平等的继承权,不因是农村而改变,这是法律所规定的,女儿也不例外。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


·被继承人立遗嘱到哪里公证
      立遗嘱到哪里公证可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发生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随着您法治意识的增强,更多的人在立遗嘱时,为了防止自己死亡后,亲人因遗产而伤害感情,选择将遗嘱公证,公证遗嘱的效力强于所有其他形式的遗嘱因此,通过公证遗嘱的形式减少家庭纠纷,已成为一种很好的化解家庭内部纠纷的方式。申办遗嘱公证注意事项:1、遗嘱人...


·继承权丧失时间具体是什么时候
      继承权丧失时间具体是什么时候?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既可发生于继承开始前,也可发生在继承开始后,但因继承权的丧失是使继承人失去继承的资格,因此,继承权的丧失应于继承开始时即发生效力。因继承权的丧失,涉及继承人的继承资格的被依法剥夺,因此继承人之间因是否丧失继承权发生纠纷的,应由人民法院确认继承人是否丧失继承权。人民法院在遗产继承中确认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继承权的丧失溯及继承开始之...


·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都有哪些
      ?一、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都有哪些遗产分配原则是指依法继承人之间在分割遗产时应遵循的准则。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依法继承中遗产分配应遵守以下原则:①份额均等原则。按《民法典》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这里的一般是指大致上相同的意思。但有些遗产分配达到均等很难掌握。但经各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②体现养老育幼的原则我国《民法典》规定:对生活有...


·放弃继承已公证可以撤销吗?
      放弃继承已公证可以撤销吗?放弃继承遗产并进行了公证的,那么放弃继承遗产的公证书是不能撤销的,也就是说,继承人最初时放弃了继承权,公证后,那么继承人就不能反悔再去继承遗产了。放弃继承遗产的公证书是指继承人承诺放弃遗产的继承权并在公证处办理公证的书面凭证,因为我国的公证处具有高于其他协议的法律效力,因此人们对比较重要的事情会选择到公证处去做公证。比如,公证遗嘱。公证后的遗嘱有高于其...


·一、公证处遗产继承证明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公证处遗产继承证明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遗产继承公证费用根据实际继承金额大小有不同的收费方式。各类公证收费将大幅下调,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由之前实行的按受益额的2%收取下调为: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 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


·被代位继承人范围是什么
      被代位继承人范围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5-26条的规定,被代位继承人的范围主要是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特别注意的是,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


·离婚后子女不联系能继承财产吗?
      离婚后子女不联系能继承财产吗当然有继承权。无论父母是否离婚,都不会影响儿女的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