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丢了怎么办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丢了怎么办
  
  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丢了怎么办
  
  1、给原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请求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单位拒绝办理,以该理由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
  
  3、劳动仲裁的裁决书,即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还有一种方案,就是去当地劳动局劳动关系可调取,但一般也会推到原单位补办。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与离职证明的区别:
  
  1、离职证明,是表示是员工自己主动、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书,是表示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3、其二者的区别是在与劳动补偿方面会不同。
  
  4、无论是离职证明还是解除劳动合同书,均表示与原用人单位在法律上没有劳动关系了,不影响你和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三、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1、劳动合同期满 劳动合同期满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最主要形式,适用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旦约定的期限届满或工作任务完成,劳动合同通常都自然终止。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由于退出劳动力市场的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已经通过养老保险制度...


·增加工伤认定部位的依据是怎样的,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在意外伤害中,可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那就是开始只有一个受伤的部位,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出现了一些新的受伤部位,可是对于之前的那个伤害的工伤认定已经做好了,这个时候对于新出现的伤害其实是可以进行增加工伤认定部位的申请的,那么增加工伤认定部位的依据是怎样的,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一、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的依据规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


·在现实的生活当中很多的企业为了企业的利益而榨取劳动者的利益
      在现实的生活当中很多的企业为了企业的利益而榨取劳动者的利益,其中很多的企业的做法是雇佣童工。童工一般都是指在16岁以下的人,雇佣童工是违法的行为,如果雇佣童工不给开工资的话更是违反了劳动法,对于雇佣童工不开工资的办法我们是可以去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并且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必要的时候可以上诉法院进行处理。 企业用童工不给工资怎么办 1、《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


·劳动合同到期还需要写书面离职申请吗?
      劳动合同到期还需要写书面离职申请吗? 劳动合同到期就终止了,无需劳动者提前写离职申请。 二、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


·工程发包承包怎么管理?
      工程发包承包怎么管理?工程的承包、发包,是一种工程的经营模式,买卖双方通过投标竞争来争取工程,完成后获利。随着近年来国家新政策的颁布,全国各地的重建新建项目日益增多,这就需要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要不然项目增多而市场混乱将不利于工程的顺利进行。那么,究竟工程发包承包怎么管理呢?1、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行为,维护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工伤鉴定行政复议申请书是什么意思
      在一般情况下,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工伤鉴定的结果书都是比较公正科学的。当然,我国法律也明文规定,如果员工个人对工伤鉴定的结果存在争议的话,是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的。不过行政复议需要提交申请书,很多人对于工伤鉴定行政复议申请书是什么意思都不太清楚,那么希望您可以通过我们的介绍以后有一个认识。 一、工伤鉴定行政复议申请书是什么意思? 工伤行政复议是工伤行政相对人对行政主...


·一、工伤鉴定为八级退休后能补多少钱?
      一、工伤鉴定为八级退休后能补多少钱?职工工伤八级,属于一次性补助,也就是说,按照八级伤残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退休按照正常退休,没有补贴。5级至10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主要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三大项:关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中国全国各地都是统一的赔偿标准,具体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2个月...


·哪种情况员工不享受年假
      哪种情况员工不享受年假职工不享受当年的带薪休假的五种情形:1、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在保障职工年休假权利的同时,也要保证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对于较长时间休病假、请事假的职工,...


·工程的建设历经漫长的时间才能够在最后成型后竣工投入使用
      工程的建设历经漫长的时间才能够在最后成型后竣工投入使用,但是在实际销售建筑之前都是需要进行质量上的检测和验收才会被社会公众所认可,但是很多人都会疑惑究竟怎么判断工程的质量能够符合标准的。那么,建设工程质量验收依据是什么? 建设工程质量验收依据是什么? 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的依据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有关条文如下: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


·收童工警察不管怎么办?
      现实生活中,在很多不发达的地区,会有很多店家招收童工的现象。而在我国法律上,招收童工是违法行为,法律是不允许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从事工作的。而一旦发现有招童工的现象,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但是很多不在管辖范围,甚至因为一些原因,收童工警察不管怎么办?请看下文。 一、收童工警察不管怎么办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对介绍未成年人就业和雇用童工的用人单位规定有严厉的处罚措施。对介绍不...


·关节骨折工伤鉴定能定几级伤残
      关节骨折工伤鉴定能定几级伤残 骨折的伤残鉴定标准主要看是否存在伤残、功能障碍和伤残的部位等等方面,一般属于十级或者九级。 工伤鉴定主要看伤者是否存在伤残、功能障碍和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 骨折的伤残鉴定标准主要看是否存在伤残、功能障碍和伤残的部位等等方面,一般属于十级或者九级。(比如以下鉴定标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