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会查对方名下财产吗?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离婚会查对方名下财产吗?
  
  一、离婚会查对方名下财产吗?
  
  可以查对方名下财产,在离婚诉讼中,法官会要求夫妻双方申报自身的财产状况,不会主动调查。一方隐瞒财产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官调查取证。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离婚时隐瞒转移财产会造成少分或不分的后果。另外,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
  
  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具体程序和原则,对于夫妻之间可以协商进行离婚的,但是可以按照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约定来进行财产分割处理的,但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则还是需要由司法机关进行判决处理。
  
  


·国家赔偿法法律效力的赔偿方式有哪些?
      国家赔偿法法律效力的赔偿方式有哪些? 一、国家赔偿法法律效力的赔偿方式有哪些? 国家赔偿的方式是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形式。纵观世界各国的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不外乎有三种:金钱赔偿、恢复原状、返还财产。 (1)金钱赔偿:在计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后,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给予受害人一定额度的金钱的赔偿方式。金钱赔偿的适用,一般应以不能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为前提。 (2)恢复原...


·把小孩抱给别人抚养违法吗?
      把小孩抱给别人抚养违法吗? 一、把小孩抱给别人抚养违法吗 有可能违法。 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抚养孩子也是做父母的责任。如果因为工作或者某些原因不能直接照顾孩子,暂时的交给亲戚帮助照看,也是可行的,但监护的责任没有转移。如果直接把孩子送给他人抚养,这是法律不许可的,除非你们办理送养收养等手续。被收养人也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可能办理收养手续。 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收养子...


·通过诉讼减少抚养费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有孩子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肯定孩子的抚养费,也是双方必须要考虑的一个问题。不管当初在离婚协议书当中约定好了孩子的抚养费或者是由法院判决了孩子的抚养费的具体数额,但是在以后的生活当中,什么事情都是不可预知的,如果本人发生了什么变故,可能当事人考虑的一个问题也包括,诉讼减少抚养费法条是否有规定? 一、诉讼减少抚养费法条是否有规定? 目前来说,法律只规定了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情况,...


·对于五险一金,相信大家都不会陌生。但是对于五险一金的缴费比例
      对于五险一金,相信您都不会陌生。但是对于五险一金的缴费比例究竟是多少,可能很多人并不是很清楚,特别是对刚刚上班的新同事来说。今天,我们就跟您介绍一下东莞五险一金缴纳比例的相关内容,帮助您了解自己五险一金的缴费情况。 一、医疗保险 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分住院部分和门诊部分,住院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75%,个人不用缴费;门诊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05%,个人缴费比例为0....


·诉讼离婚去哪家法院?
      诉讼离婚也就是需要打离婚官司,此时当事人一方起诉的,首先需要搞清楚,自己应该到哪家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之后才是按照规定准备相应的起诉材料。哪家究竟夫妻中的一方诉讼离婚去哪家法院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诉讼离婚去哪家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规定:“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第5条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


·一、礼金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礼金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礼金如果是婚前所得,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1、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


·丈夫是军人怎么离婚,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由于军人职位的特殊性,因此我国法律对军人的婚姻是做了特别的保护的,如果军人的配偶想要和军人离婚,是必须经过军人本身的同意才行。那么,当丈夫是军人时,到底该怎么离婚了?我们下文做了详细介绍,请阅读下文。 一、丈夫是军人,怎么离婚 与现役军人离婚的条件是——必须经军人同意后才能离。 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的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


·军人离婚有哪些注意事项
      军人离婚与普通人离婚是一样的吗?作为特殊的一类群体,关于军人离婚的问题是怎么样的呢?军人离婚是直接去办理离婚手续就可以了吗?现在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具体的介绍关于军人离婚的注意事项的法律问题。 一、军人离婚有哪些注意事项 我国《婚姻法》有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在提出离婚的要求时必须要征得军人的同意。但是如果在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可以例外。 其中婚姻中的重大过错大致包括...


·哪些情况下子女随父方生活
      哪些情况下子女随父方生活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双方协议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3、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父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父方生活的可...


·婚姻判定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婚姻判定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婚姻判定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其中,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构威法律上的重婚;虽未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关系同居生活,构成事实上的重婚。无论是法律上的重婚,还是事实上的重婚,后一十婚姻关系均属无效。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禁止结婚的亲属是指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


·和外国人离婚的手续如何办理
      如今,涉外婚姻越来越多,由于思想文化等差异,离婚也不少。那么在和外国人离婚的时候,这个离婚手续该如何办理呢?这是很多人都搞不清楚的地方,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和外国人离婚的手续如何办理 涉外离婚登记程序,和外国人离婚的手续如何办理?涉外婚姻协议离婚登记办理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一)涉外离婚登记程序,和外国人离婚,国内一方,应携带的证件、材料: 1、本人的户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