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继子女的继承权条件有哪些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条件关键就是他们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只有在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扶养或扶助,经法律确认其形成了扶养关系时, 继子女才有继承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继子女与继父母间的继承关系确定的具体条件有以下几个:1、积极条件(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3)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4)继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继父母。2、消极条件法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具体包括:(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相对丧失。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不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均可确认其丧失继承权。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又表示宽恕,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绝对丧失。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代位继承权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其晚辈直系血亲代替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1条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的规定,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养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代位继承权,但法律没有规定关于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继子女是否享有代位继承权,在实践中一般认为只要继子女与其继子女形成了扶养关系,则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继子女就享有代位继承权。根据规定,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的话,那么相互可以做为对方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不过要注意,若是有法定丧失继承权的情形,那必然是不能继承对方遗产的。另外,从继承法的若干问题意见中了解到,继子女及时继承了继父母的遗产,同时也可以继承其亲生父母的遗产。
  
  
  


·放弃继承须在什么时间提出
      放弃继承须在什么时间提出继承法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如果法定继承人提出放弃继承,也可以在继承开始前提出,而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则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开始后提出。放弃继承是继承人不接受遗产的单方意思表示。继承人有权放弃继承,放弃继承后即不再享有继承权。放弃继承应以明确的意思表示为准,即应以口头、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和社会公...


·开始遗产继承时间是多长时间?
      开始遗产继承时间是多长时间?开始继承时间是在被继承者死亡时就可以开始继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死亡分为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这两种方式都属于公民在法律上的“死亡”,其死亡时间也都应有法律明确规定。(一)自然死亡时间的确定。自然死亡亦称生理死亡或公民生命的绝对消灭。根据司法实践,确定公民自然死亡的依据是:(1)被继承人呼吸停止,心脏停止跳动的时间;(2)医院的死亡证书中记载的死...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是首先需要带的。其中包括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公证书、死亡证明、人民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还需要到当地派出所的户籍管理处办理注销户口的证明并提供,并且提供包括股票、存款凭证、房地产证在内的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二、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其中包括继承者的户口本、身份证等能证明真实身份的材料。三、有效的亲属关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需要...


·老人与法定继承人可以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吗
      老人与法定继承人可以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吗?老人与法定继承人不可以签订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细则》明确规定,扶养人必须是遗赠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组织,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履行扶养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行)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


·第一继承人继承比例是一样的吗?
      第一继承人继承比例是一样的吗?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法律依据:《民法典》(201.01.01生效)第一...


·二婚女人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二婚女人的孩子有继承权吗?二婚女人的孩子是否有继承权需要根据双方当事人是否形成了抚养关系进行判断。形成事实抚养关系的存在继承权,具体情况如下所说。1、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已经形成抚养关系,可分为两种情况处理:一是,继父或继母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不能勉强,继子女与继父或继母的关系可自然解除;继父或继母愿意继续抚养继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二是,受继父或...


·没有遗嘱的遗产需要公证吗?
      没有遗嘱的遗产需要公证吗?没有遗嘱的遗产不需要公证,根据《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只要遗嘱真实就有法律效力,而并不是一定要经过公证的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遗嘱不需要公证也能发生法律效力,公证只是加强了遗嘱的效力,只要遗嘱是被继承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不是自书遗嘱,符合了要式条件就发生...


·无主物的提存和遗产的区别
      无主物的提存和遗产的区别 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为此,立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神志清楚,有行为能力.(2)遗嘱的内容要合法,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继承权; (3)遗嘱中的财产是个人合法财产。办遗嘱公证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


·第一继承人指谁,具体包括哪些人
      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没有遗嘱,就是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那么在法定继承中,应当如何分配遗产呢?此时应当先界定第一继承人和第二继承人。那么第一继承人指谁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第一继承人指谁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1)配偶。配偶是指符合结婚条件,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另外,经法院确认属于事实婚姻的夫妻也取得配偶身份。为解决历史遗留问...


·离异的遗产第一继承人包括前妻吗?
      一、离异的遗产第一继承人包括前妻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包括前妻,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现任配偶、子女和父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


·一、无人继承的遗产该如何处理?
      一、无人继承的遗产该如何处理?1、无人继承的财产,是被继承人未立遗嘱,而在继承开始时无人,或虽有继承人, 但全部放弃继承、遗赠、或丧失继承资格。在这种情况下, 被继承人留下的财产被认定为无人继承的财产。2、对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遗产的处理,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作了明确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