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宅基地拆迁时,超占部分的补贴属于谁?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拆迁宅基地补贴归集体所有,不存在什么超占补贴,无论国之征用、新农村改造、集体搬迁等等,宅基以上的地面付诸物补贴归被拆迁户所有,而土地征补归集体所有,无论宅基大小,收归时一律平等!注:由于各地区的拆迁补贴执行情况不等,所以地方政府也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拆迁补贴实行优惠于民!但要明确这不是宅基地补贴于你。要明确:土地是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人民只有居住权,没有所有权!
  
  宅基地面积超标的处理方式:
  
  由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对宅基地面积的规定标准存在一定差异,这主要与人口密度有关系,东部地区的人均宅基地面积小于西部地区,城市近郊的人均宅基地面积小于偏远农村。目前已有部分地区规定,城市或城郊的宅基地标准面积在120平方米左右,农村宅基地标准面积在200平方米左右。对于超出宅基地标准面积的部分,超出20平方米以下的部分不收取任何有偿使用费,超出20~70平方米的部分按照每年3元/平方米收取有偿使用费,超出标准面积每增加50平方米收费标准提高3元/平方米。
  
  具体缴纳费用:
  
  0~220平方米的部分不收费;
  
  220~270平方米的部分3元/平方米,为150元;
  
  270~320平方米的部分6元/平方米,为300元;
  
  320~370平方米的部分9元/平方米,为450元;
  
  370~420平方米的部分12元/平方米,为600元;
  
  420~470平方米的部分15元/平方米,为750元;
  
  470~504平方米的部分18元/平方米,为612元。
  
  


·改造地块住房拆迁怎样补偿安置
      改造地块住房拆迁怎样补偿安置 为了加快旧区危棚简屋改造,促进空置商品住宅的消化,保障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应该结合实际情况,对危棚简屋改造地块住房拆迁进行补偿安置。那么实际上,对改造地块住房拆迁怎样补偿安置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改造地块住房拆迁怎样补偿安置? 一、改造地块住房拆迁怎样补偿安置 拆迁公有居住房屋,可以采取下列安置方式: (一)以公有居住房屋安置...


·农民对征地方案有意见时怎么办
      农民对征地方案有意见时怎么办如果被征收人对征地安置、补偿方案有异议,可以在不同的阶段采取不同的方式维护权益。1、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阶段,被征收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方案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发表意见,还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上述意见。如果被征收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实需要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


·苹果树征地补偿是多少?
      苹果树征地补偿是多少? 在农村,土地是家家户户最重要的财产。为了国家建设,政府要进行征地,而征地,就势必要对农民进行一定的补偿。农村土地征地赔偿费用主要包括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助费和安置补助费用等。补偿的数目要根据具体情况而确定,苹果树征地补偿究竟有多少呢?本篇文章将进行详细的介绍。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一)果树补偿标准 苹果树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2...


·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对农民们来说,农村宅基地是十分重要的一份财产,但是宅基地又是属于集体的东西,所以许多农民便会有所疑问: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下面就让的我们为您解答困惑。 一、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宅基地使用权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享有的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住宅的权利。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引,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


·地下钱庄贷款可靠吗
      地下钱庄贷款可靠吗 一、地下钱庄的含义 地下钱庄是指未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依附某种合法或被公众认知的身份,利用或间接利用金融机构的资金结算网络,秘密经营,非法买卖外汇、跨境资金转移或办理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等业务的非法金融组织或个人,是地下经济的一种表现形式. 更简单来说,地下钱庄其实质就是非法银行,证券类的组织。 二、地下钱庄的优势 相比国有金融组织, 一是具有搜集客...


·在我国离婚办理地点是在哪里
      离婚协议书和法院的离婚判决书,都不能够真正意义的证明夫妻之间的关系已经正式解除。对于男女双方来说,都应该在领取离婚证以后才能够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正式结束。而且在我国办理离婚是需要到专门的国家设立的部门进行办理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我国离婚办理地点是在哪里? 一、在我国离婚办理地点是在哪里? 民政局。 如果你们双方都同意离婚且已签署离婚协议书,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结...


·泰州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泰州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泰州市在2014年的时候就房屋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作出了统一的规定。因此,要是当地再需要进行房屋的拆迁的话,则就可以依据该规定进行想要的补偿安置。 泰州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泰州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征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根据《江苏...


·江苏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是多少?
      江苏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


·土地使用者是开发商吗?
      土地使用者是开发商吗? 土地使用者是开发商吗? 关于土地使用权的归属问题 获取方式 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内涵: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2、出让方式:招标、拍卖、挂牌、协议。 3、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


·农村宅基地有土地使用证怎么确权还需要确权吗?
      一、有土地使用证怎么确权还需要确权吗? 需要;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经过房地产申报、权属调查、地籍勘丈、审核批准、 登记注册、发放证书等登记规定程序,确认某一房地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 土地确权后,会有土地使用证,但没有变更土地用途的权利。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


·最新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征地补偿标准最新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征地补偿标准一、全区新征地补偿标准按照58985元/亩统一执行。二、新征地补偿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三、《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陵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文件中其他事项不变。四、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加强对新征地补偿标准实行工作的监督检查,防止弄虚作假和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