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女方患病时男方提出离婚会得到补偿吗?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女方患病时男方提出离婚会得到补偿吗?
  
    一、离婚时,女方生病能得到补偿吗?
  
    在离婚时,如果妇女患病生活困难,另一方应该从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的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商确定;协议未达成时,人民法院应当作出判决。如果对方没有重大过错,则无法赔偿。丈夫和妻子应书面同意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如果一方有更多义务因养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付出较多时,在离婚期间有,要求另一方赔偿的权利,另一方应予以赔偿。
  
    在离婚时,丈夫和妻子最初共同生活的债务应该一起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财产各属所有,协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议不符合,人民法院应当作出判决。
  
    离婚时,要求另一方赔偿必须是有一定的赔偿条件。只有一方的重大过失导致的离婚才能被无过错的一方请求赔偿。如果没有错误,则没有补偿问题。
  
    二、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国《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该条款规定男女一方提出离婚之后,是否可以离婚并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判定配偶之间的关系是否已经破裂且调解是否无效。可以看出,“感情是否破裂并调节无效”是人民法院准许离婚和不准许离婚的主要界限。它有两个含义:第一,如果婚姻关系确实破裂,调解无效应允许离婚;第二,如果婚姻关系没有破裂或没有完全破裂,即使调解无效,也不允许离婚。
  
    总之,如果夫妻关系不和谐,如果闹起来十分严重,离婚可能是最终解决方案。如果该妇女此时生病并且该男子提出离婚,则应当在财产分割时予以适当补偿。这也是照顾女方的原则。具体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当然,这种补偿具有救助性质,与离婚损害赔偿不同。
  
  


·没登记孩子抚养权归哪一方
      男女在没有登记的情况下要是就生育了子女的,那此时的子女只能算是非婚生子女,也就是人们经常说的私生子。而日后要是男女解除了同居关系的话,也需要同时对私生子的抚养权问题作出处理才行。那到底没登记孩子抚养权归哪一方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私生子抚养权纠纷解决的方法有哪些? 私生子抚养权纠纷的解决方法有两种: (一)男女协商解决 解决私生子由谁抚养、私生子的抚养权归谁的问...


·结婚5年离婚家产应怎么分
      结婚5年离婚家产应怎么分 结婚五年后离婚时,财产怎么分割可以由夫妻双方协商解除,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不成的,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进行判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对方隐藏财产怎么办 ...


·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开庭程序是什么?
      (一)庭审准备庭审准备是人民法院在正式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而进行的各项准备工作。(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的主要任务是,审判人员在法庭上全面调查案件事实,审查和核实各种证据,为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奠定基础。依照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院《民诉证据若干规定》,法庭调查主要包括两个内容:一是当事人陈述;二是出示证据和质证。1.当事人陈述首 先由原告口头陈述其...


·一、离婚前怎样可以做财产保全?
      一、离婚前怎样可以做财产保全?离婚前做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问题时,在情况紧急、迫在眉睫时,另一方当事人有必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法院的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根据他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对争议的财产采取保全措...


·离婚诉讼被告方出国怎么办?
      离婚诉讼被告方出国怎么办?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这样的情况下,即使夫妻两人就离婚已能达成一致意见,也不能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婚姻关系。国外一方,委托国内的朋友或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需填写固定格式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写好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需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与此同时,国内一方向其所在地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可在诉状上写明已基本就离...


·婚姻无效的解除方式是什么
      有时候,我们经常会听到婚姻无效这个名词,但是很多人都不理解什么是婚姻无效。简单来说,婚姻无效,是指不受法律保护的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婚姻。那么,对于这样的婚姻,我们要如何处理呢?婚姻无效的解除方式是什么?下面就跟着我们来为你一一解答这些疑惑。 一、如何解除无效婚姻 只要是无效的婚姻,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也不具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予以解除。谁可以提出解除无效婚姻吗?...


·一、老公吸毒要离婚财产怎么分?
      一、老公吸毒要离婚财产怎么分?吸毒不会有离婚损害损害赔偿,吸毒的离婚财产分割,参照一般的财产分割处理。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夫妻对上述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这里的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第二层含义是夫或妻...


·离婚后还回涉及财产纠葛吗?
      离婚后还回涉及财产纠葛吗?离婚后还回涉及财产纠葛,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可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


·报警有孩子算不算重婚?
      报警有孩子算不算重婚?单纯在在外出轨,即使第三者怀孕或生了孩子也不一定构成重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认定重婚,关键...


·与现役军人离婚有哪些限制
      国家对军人的婚姻予以特殊保护,这也造成生活中人们常说的军婚难离。那么军人配偶与现役军人离婚有哪些限制呢?现役军人配偶提出离婚后,除非现役军人有重大过错,否则只要现役军人本人不同意的,法院就不能做出离婚判决。如果当事人选择起诉的方式离婚的,配偶想要与军人离婚去哪些法院起诉呢?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与现役军人离婚有哪些限制 现役军人配偶提出离婚后,现役军人本人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应与...


·离婚能不能不要抚养费?
      离婚能不能不要抚养费?离婚可以不要抚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