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行政拘留会提前通知当事人吗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行政拘留会提前通知当事人吗?行政拘留不会提前通知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二、关于行政拘留的相关规定有哪些?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该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3、七十周岁以上的;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三、行政拘留的特点有哪些?(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2)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3)行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诉讼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4)行政拘留不同于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机关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5)行政拘留与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对触犯刑法的人判处的一种刑罚。行政拘留是一种具体的行政处罚措施,包括刑事拘留,虽然是强制侦查措施,但都不可能提前通知当事人,提前通知当事人,反而给了当事人逃跑的机会。通知当事人的同时,也就是公安机关执行行政拘留的时间。
  
  
  


·什么是遗弃儿童罪,如何处罚?
      人们常说父母是伟大的、无私的,但不是所有的父母都是这样的,在新闻报道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有父母把孩子遗弃在医院门口或者荒郊野岭,这种遗弃孩子的父母一旦满足遗弃罪的条件是要被判刑的。那么,什么是遗弃儿童罪,如何处罚?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 一、什么是遗弃儿童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261条的相关规定,所谓遗弃罪,指的是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


·浙江省高院关于赌博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赌博作为平时百姓的消遣方式之一,它的花样非常的多而且新颖,所以很多人会被赌博所吸引。但是赌博其实是一种违法行为,而且严重的情况会对个人甚至家庭带来巨大的伤害,您对于赌博罪可能不太了解,那么下面由我们具体给您讲一下浙江省高院关于赌博罪司法解释。 浙江省高院关于赌博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为依法惩治赌博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刑诉法解释474条的内容是什么?
      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是三大诉讼法之一,内容非常详细,之后,最高法又出台了有关司法解释,对刑事诉讼法中的一些条文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其中在刑事诉讼简易程序上面,用了大量的条文,其中就包括第474条。那么,刑诉法解释474条的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刑诉法解释474条的内容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474条: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故意杀人罪是否属于行为犯
      故意杀人罪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利,实施了杀人行为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很多人无法区分行为犯和结果犯,对故意杀人罪的定罪量刑就有认识偏差。那么,故意杀人罪是否属于行为犯呢,怎么区分故意杀人罪的既遂、未遂、中止。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 一、故意杀人罪是否属于行为犯 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吗?答案是肯定的。故意杀人罪的成立要件是有杀人得故意并且实施了杀人的行为,如果在犯罪准备阶段被制止或者主...


·判实刑后多久能假释
      能够,只要符合假释条件。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患有严重疾病,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刑法》81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


·刑事拘留的时间能否探视
      刑事拘留的时间能否探视?在刑事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家属是不允许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如果想要得知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可以委托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只有律师可以去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询问犯罪嫌疑人关于案件的相关情况。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


·成立玩忽职守罪判刑多久
      成立玩忽职守罪判刑多久 一、成立玩忽职守罪判刑多久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构成玩忽职守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六个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情节较轻,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或拘役刑: (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


·寻衅滋事罪可以判缓刑吗
      涉嫌寻衅滋事犯罪的人,在侦查阶段一般是会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此时如果满足了取保候审条件的话,就能获得取保批准。那么日后被判刑的时候,寻衅滋事犯罪是否能判缓刑呢?相信很多人都不太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介绍吧。 一、寻衅滋事罪可以判缓刑吗 我国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


·刑法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处罚是什么?
      每个人的个人信息都应该收到保护,但是由于现在信息时代,各种地方都需要填写个人信息,因此常常出现被不法分子盗窃个人信息的事件发生,很多人把其他人的个人信息进行贩卖,损害了很多人的隐私权,那么我国刑法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处罚是怎样的呢? 一、个人信息主要包括以下类别 1、基本信息。为了完成大部分网络行为,消费者会根据服务商要求提交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E...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标准是什么
      说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标准其实也就是指此罪的立案标准,在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行为定罪的时候,必须要结合这个立案标准才行,如果没有达到的话,此时就不能认定行为人构成此罪。那究竟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标准是什么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标准是什么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差额巨大,而本人又不能说明其来源...


·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执行机关是哪个
      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执行机关是哪个拘役的执行机关与适用机关不同,其适用机关是指能够适用拘役判决的机关,即人民法院。而执行机关是指判决后要执行拘役的机关,在我国是指公安机关。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值得注意的是,就近执行并非泛泛而谈,它具体指的是由受刑人所在地的县、市或市辖区的公安机关设立的拘役所执行。需要说明的是,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