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人撤销权之诉的甄别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债权人撤销权之诉的甄别合同法中“债的保全”包含了两方面的法定类型,一是债权人撤销权之诉,二是债权人代位权之诉。本文中主要为您解析债权人撤销权之诉,看司法审查中,应如何对尚未解释明确的法律问题进行审慎甄别。合同法设置的“债的保全”制度包括债权人撤销权之诉和债权人代位权之诉两种法定类型。在目前经济下行压力下,部分市场主体因资金链断裂而引发了花样繁多的债务逃避行为,故充分运用“债权人撤销权之诉”制度是保护债权人利益的一种有效机制。债权人撤销权诉讼中,存在着一些尚未得到司法解释明确指引的疑难实务问题,司法审查中应当对易于引发争议的十大疑难法律问题予以审慎甄别。
  一是正确处置“阴阳合同”的对债权人撤销权的限制效力。
  通常而言,债务人与受让人达成的是外在表现形态为“无偿”或“低价”的交易合同,但实质上转让双方之间往往存在一个被隐藏真实交易价格的合同。因为低于正常价格的“不合理低价”只是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的一种交易外在表现形式和手段,债务人与第三人的真实交易价值并不是合同上所约定的那笔“不合理低价”,否则债务人将无法从“低价”转让行为中获得利益。司法审查的主要任务是确定该交易合同即“阳合同”的效力能否被排除,而对于被双方隐藏的真实交易合同即“阴合同”的效力则在所不问。司法判决当然亦不能以确认“阴合同”之法律效力的方式而否决债权人对“阳合同”行使撤销权的诉讼请求;亦不得接受债务人或第三方受让人的此类抗辩意见。
  二是正确审查与鉴别债务人的主观目的。
  可以确定,债务人利用纯粹虚构交易合同的方式或签订
  “明显不合理低价”为外在表现合同的根本目的,是为逃避债务或规避来自法院的强制执行,从而追求达到不履行或极少履行债务的主观目的。至于是否实际实现了逃避债务或执行的目的,不影响债权人对撤销权的行使。债务人将其资产“无偿”赠与或转让给第三方的行为亦是如此,其实际上并不是一种“无偿”让渡,而是以这种“无偿”的外在表现形式,形成该资产产权已经不属于债务人的假象,导致对债务人的直接,从而使得债务人可利用该“无偿”转让的方式获得利益。
  三是正确认定第三方受让人的主观认知状态。
  受让人的资产受让行为在主观上应构成“非善意”,且其受让行为在客观上导致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但因合同法所设定的认知要件实际上体现的是第三方受让人的主观心态,作为债权人是无法用证据来对此进行证明的,只能根据债务人之有关行为与事实进行“推定”。
  四是未经债权人同意,不得允许第三方受让人通过“补正”价格条款的方式而否定债权人之撤销权。
  是因其中隐含着对债务人和第三方受让人之恶意行为予以“惩戒”的立法目的。显然,此时的法庭不应当承担“促成交易”的功能,亦不得依申请或依职权“评估”标的物价值,更不得以允许第三方受让人通过“补正”价款的方式限制债权人的撤销权。同时,司法裁判亦不得以认可“阴合同”效力的方式否定债权人的撤销权诉讼请求。合同法中,关于“债的保全”制度并没有做出详细的说明,这在学术界中引发了很大的争议,也给了一些投机取巧的人可乘之机。我们要明确债权人撤销权之诉的详细内容,才能在尚未明确的法律界定中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上述内容就是4为您整列,希望能帮助到您!
  
  
  


·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设立担保吗
      债务人有没有偿还能力、会不会逃避到期债务对债权人来说非常重要,很多人为此苦恼,并为此想出不少方法。其中就有人提到,如果有人为债务人担保,那就再保险不过了。那么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设立担保吗,怎么设立债务担保呢?现在,就让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设立担保吗 债务人设立的担保是债的担保,债的担保是指为了保障特定债权人利益的实现,由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其特定的财...


·我国关于非法经营罪条款是什么
      我国设立工商局最重要的目的,就是要监督在我国境内的一些个体工商户,包括是企业的正常运营。可能我国普通公民也听说过关于非法经营罪的相关规定,非法经营罪对当事人所带来的后果也是非常严重的,因为非法经营罪已经涉嫌违反刑法。我们可以来帮您普及一下,我国关于非法经营罪条款是什么? 一、我国关于非法经营罪条款是什么?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


·借条的担保人需要写什么信息?
      借条的担保人需要写什么信息? 一、借条的担保人需要写什么信息? 1、对于有担保人的债务关系借条上需要有担保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的信息,至于其他的信息,可以体现在担保合同之中。借条担保人必需要在落款处签字,假如担保人是单位的,则应盖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名。 借款担保人与出借人建立担保合同联系,假如担保人不在担保合同上签字或在贷款合同中的担保人处签字,则担保人与出借人世不建...


·借款合同已过时效要如何处理
      在生活中,有很多人遇到过民间借贷纠纷,但不知道什么是诉讼时效,更不知道借款合同已过时效要如何处理。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至于借款合同已过时效如何救济,下文会告诉您。 一、借款合同已过时效要如何处理 (一)债务人签收催收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在法释(1997)7号文中指出,根据民法通...


·怎么写借条正确法律生效
      怎么写借条正确法律生效借条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应具备如下内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


·贷款合作居间合同范本怎么写?
      贷款合作居间合同范本怎么写? 贷款合作居间合同 委托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现住址: 居间方:代理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现住址: 委托方由于__企业生产_急需一笔资金周转,特委托居间方向出 借方借款人民币(小写)_¥ _元(大写) 。 经过双方协商,为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达成本协议。 一、委托方全权委托居间方办(理)借款相关事宜。 二、委托方同意在本协议签...


·对于口头欠钱不还怎么办?
      对于口头欠钱不还怎么办?1、对于欠债不还的,你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两年内就可以。4、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


·公司欠债由股东偿还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欠债由股东偿还的条件是什么 一、公司欠债由股东偿还的条件是什么? 1、股东有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 2、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严重损害”没有量化标准,需要法官根据债权人所举的证据综合认定,所以实践中债权人所举的证据就显得十分重要。 3、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与债权人损害之间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4、...


·债权和债务的区别
      债权和债务的区别是什么 债权和债务区别是什么 债权: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从会计意义看,债权是指单位未来收取款项的权利,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和应收补贴款告等。 债务: 从会计意义看 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


·欠别人2千但没有借条可以吗
      欠别人2千但没有借条可以吗可以的,只要认账借条是不需要的。不过借钱给别人的时候尽量的要写借条,这个在有纠纷的时候,可以当证据使用。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对方下落不明的,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法律文书。二、欠条和借条的区别是什么1.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2.欠条和借条诉讼时效不同(...


·分立公司债权债务协议
      分立公司债权债务协议 公司分立后,签订了债权债务协议,那么分立公司债权债务协议该如何履行,原公司债权分隔又要注意些什么,分立后的公司对原公司债务如何承担?我们在此为您详细介绍,供您参考。 一、公司分立的特征 公司分立是指一个公司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依据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分立是一种法律行为。公司分立牵涉到公司的债权、债务和财物的分割,应与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