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遗产给孙子属于遗嘱还是遗赠?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遗产给孙子属于遗嘱还是遗赠?遗产给孙子属于遗赠行为1、根据继承法之规定,孙子女、外孙子女并不是法定继承人,所以这种情形应属遗赠。那么孙子在受遗赠后的法定期间内要接受遗赠,这样才能合法得到该遗产。2、《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的内容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有些冲突。接受的起始时间是“知道受遗赠”之日起算,而《意见》第5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3、本条把接受的时间扩大为“继承开始后”,也就是受遗赠人即使没有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表示也可以在“继承开始后”作出意思表示。这一规定对保护受遗赠人的利益更为有利。二、遗赠与赠与的区别1.遗赠是遗赠人生前所谓的单方法律行为;赠与是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2.遗赠是于遗赠人死后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赠与则是赠与人和受赠人生前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三、遗赠与遗嘱的异同遗赠与遗嘱继承,都是被继承人以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的方式,都须具备遗嘱的有效条件才能有效。这是二者的基本相同点。但依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赠与遗嘱继承有以下主要区别:第一,受遗赠人与遗嘱继承人的主体范围不同。受遗赠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任何自然人,也可以是国家或者集体,但不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的人;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的人,而不能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也不能是国家或者集体。第二,受遗赠权与遗嘱继承权的行使方式不同。受遗赠人接受遗赠时,须于法定期间内作出接受的明示的意思表示。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遗赠。“遗嘱继承人接受继承的,无须作出明示的意思表示。自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遗嘱继承人未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第三,受遗赠人于遗嘱继承人取得遗产的方式不同。受遗赠人不能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而是从遗嘱执行人处取得受遗赠的财产;而遗嘱继承人可直接参与遗产分配而取得遗产。根据继承法之规定,孙子女、外孙子女并不是法定继承人,所以这种情形应属遗赠。那么孙子在受遗赠后的法定期间内要接受遗赠,这样才能合法得到该遗产。综上所述,遗赠与赠与的区别是,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赠与是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遗赠是死后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赠与是生前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不属于继承权丧失的情形包括哪些?
      不属于继承权丧失的情形包括哪些?不属于继承权丧失的情形包括除去我国《继承法》当中所规定的特定丧失继承权的情形以外,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二、哪些情形下遗嘱无效?遗嘱是立遗嘱人生...


·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的区别有哪些
      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有哪些不同遗嘱继承是立遗嘱人按照自己的意志用遗嘱方式指定其遗产的一部或全部由谁来继承,继承人依遗嘱的指定享有继承权,而且不受继承顺序的限制;而法定继承,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由法律规定,继承人依照法律规定直接享有继承权,并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继承遗产。1.两者的效力不同,遗嘱继承的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在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应先按照遗嘱继承处理。2.继承的顺序不同...


·对于胎儿能不能继承遗产?
      对于胎儿能不能继承遗产?胎儿可以继承遗产,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应当保留继承份额,并由母亲代管,如果胎儿出生后死亡的,则胎儿的继承份额,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处理,如果出生即为死胎的,则由被继承人再分割。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2、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3、如果胎...


·什么是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
      什么是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是指在分割遗产时,如果有胎儿(该胎儿出生后应属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范围)的,应当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由于胎儿尚不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注:在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主体资格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故胎儿并不具有继承权,但为了保护胎儿的利益,各国都强调在分割遗产时应考虑对胎儿进行特殊保护。如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


·遗产法全文对遗产的处置做了哪些规定?
      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之后由继承人继承的私有财产,关于遗产的的继承法律做了明确的规定,公民的私有财产由自己支配,在公民去世之后由继承人依法进行继承,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属于个人合法财产才能由继承人继承,继承是有一定的法定顺序的,只有依照继承顺序进行继承才是合法有效的,也只有由继承资格的人才能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因此《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继承编对于继承遗产做了详细的规定...


·上海离婚财产继承纠纷案费用
      ? 现在很多人的法律意识都逐渐提高,年轻人在结婚前很多都会签财产协议,这样方便在以后如果发生离婚可以高效方便的分割财产。但是有的人并没有这个意识,在他们离婚后会因为财产分割的不均导致争论。上海离婚财产继承纠纷案也是要缴纳一定费用的,法律对此也是有法律规定的。 一、离婚财产继承纠纷诉讼费是多少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 ...


·独生子女继承遗产顺序是怎样的?
      独生子女继承遗产顺序是怎样的?独生子女继承遗产顺序是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主要是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的亲疏远近和法定的相互抚养义务来确定的。我国《继承法》规定,1、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3、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或者丧...


·1、继承权公证费用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100以下(含100) 5‰ 101以上至1000部分 2.5‰ 1001以上至2000部分 1.5‰ 2001以上至5000部分 0.8‰ 5...


·农村子女继承父母遗产应该注意什么?
      一、农村子女继承父母遗产应该注意什么? 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财产转移给他人所有称为继承。由于继承是被继承人个人财产的转移,因此遗产范围必须首先明确。遗产范围应从以下四个方面理解: (1)公民死亡时,其财产才是遗产。 (2)死亡公民生前的个人财产是遗产。 (3)公民死亡时尚存的财产是遗产。 (4)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是遗产。 二、区分遗产范围与家庭财产 遗产范围往往与...


·父母再婚后的遗产继承
      父母再婚后的遗产继承,按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的条款来进行继承,没有遗嘱的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情况来进行处理,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


·一、遗产分割上诉状怎么写?
      一、遗产分割上诉状怎么写? 上诉状 上诉人:(填写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文化程度,职业,住址,因何案羁押于何处) 被上诉人:(同上)上诉人一案,人民法院年月日(年度)字第号刑事,现因不服该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写明上诉人不服原审裁判,要求第二审人民法院部分或全部撤销原裁判,或者要求变更原审裁判,或者要求第二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等)。 上诉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