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宣告死亡后遗产继承开始吗?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宣告死亡后遗产继承开始吗?1、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其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即告成立。隶属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随时可提出继承遗产,亦可在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未作明示放弃的,则视为默认其继承权。当其他继承人故意拖延,导致继承权无法实现时,主张分割遗产的继承人可向法院提出继承遗产诉讼,其他继承人均为被告。2、所谓宣告死亡,是指公民下落不明超过法定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依法宣告该公民死亡的一种法律制度。3、我国现行的民法通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1).下落不明满四年的;(2).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计算。宣告一个人死亡,关系到终止他的民事主体资格,须慎重从事,所以需要有较长的失踪时间。4、同宣告失踪一样,宣告死亡也须按法定程序进行。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①配偶;②父母、子女;③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④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的人。在申请宣告死亡这一问题上,法律对有关利害关系人是有顺序限制的,在前顺序利害关系人不同意的情况下,后顺序利害关系人是不能申请宣告死亡的。其次,由人民法院依有关特别程序审理。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为期一年。公告届满后仍无踪者生存的消息时,可作出宣告死亡判决。综上所述,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死亡,宣告死亡须按法定程序进行,申请宣告死亡关系人的顺序是,配偶,父母,兄弟姐妹。
  
  
  


·养老金可以继承多少钱?
      养老金可以继承多少钱?养老金是可以全部继承的,如果参保人员死亡,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可以依法继承的,并不存在所谓去世后养老金充公的问题。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是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其中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主要用于参保人员养老,原则上不得提前支取,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代位继承人是否是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包括:第一顺
      代位继承人是否是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包括: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而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直系卑亲属,这是代位继承的一个原则。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即只有被代位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才可以成为代位人,并不受辈份限制。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为人的子女及其他晚辈直系血亲。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


·代位继承的内容有哪些,如何进行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中的一种特殊情况,现实中可能很多人对代位继承并不是很了解,不知道代位继承包含了哪些内容。针对这点,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代位继承有哪些内容? 1、代位继承人如果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继承法意见》第27条)。2、由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


·继承权的主体只能是什么
      继承权的主体只能是什么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


·继承诉讼时效如何中断?
      继承诉讼时效如何中断? 1、继承人因遗产继承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效即为中断。 2、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致继承人无法主张继承权利的,人民法院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 3、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三年之内,其遗产继承权纠纷确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期间,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 4、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的第十七年至第二十年期间内,继承人才知道...


·一、遗嘱继承怎么过户手续?
      一、遗嘱继承怎么过户手续? (一)继承公证 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如果遗产在香港的,须提供香港遗产税署出具的遗产清单; 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亲属...


·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继承方式有哪几种?
      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继承方式有哪几种? 一、 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继承方式有哪几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


·保险继承人顺序是什么 保险继承有哪些顺序
      一、保险继承人顺序是什么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


·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能继承遗产吗
       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此时建立的仅仅是同居关系,而不是受法律保护的夫妻关系。而在同居期间可能发生一方死亡的情况,那么此时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能继承遗产吗?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一般情况下,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不能继承 未按《婚姻法》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在同居期间死亡的,另一方是不能以配偶身份主张自己享有继...


·非婚生子女是继承人吗?
      非婚生子女是继承人吗非婚生子女,是相对于婚生子女来说,包括不在法律规定婚姻期间生育的子女、继子、继女,还有养子女,还有女方擅自做试管婴儿所生,事后丈夫不予认可的子女。在生活中人们往往觉得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是不平等的,总觉得非婚生子女要低婚生子女一等,但我国法律规定,我国公民的权利是平等的,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都是我国的公民,所以应该享受同样平等的权利。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都是...


·一、儿媳继承公婆遗产是否合法?
      一、儿媳继承公婆遗产是否合法?儿媳继承公婆遗产是合法的,一般而言,媳妇不能作为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公公、婆婆的房产或财产,但是丧偶媳妇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除外。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其根本目的在于保护私有财产的稳定性。在继承中子女的继承权要优于配偶的继承权,这其中的原因是,子女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血缘关系,而配偶之间不存在血缘关系,其继承权是以婚姻为基础的,婚姻关系不像血缘关系那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