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委托代理合同终止原因及后果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委托代理合同终止原因及后果
  
  委托代理合同是合同中的一种,它与其他的合同一样,要经历成立、履行、终止等等阶段,那么委托代理合同终止的原因及后果是什么呢?我们今天将较为全面为您普及一下相关的法律常识,请阅读下面这篇文章了解相关的知识。
  
  一、终止原因
  
  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包括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一般原因是指一般合同所通存的终止原因。如委托事务处理完毕、委托合同履行已经不可能、委托合同的存续期间届满等;特殊原因是指导致委托合同终止特有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种原因:
  
  1、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
  
  在委托合同中,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享有任意终止权,可以任意终止合同。无论是有偿委托合同还是无偿委托合同,也无论是定有期限的委托合同还是未确定期限的委托合同,也无论委托事务的处理进行到何种程度,当事人均有权终止委托合同。这是因为,委托合同是以当事人的相互信任为基础的。而信任关系属于主观信念的范畴,具有主观任意性,并无一定的规格和限制。
  
  如果当事人在信念上对对方当事人的信任有所动摇,就应不问有无确凿可信的理由,均允许其随时终止委托合同。否则,即使勉强维持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也会影响委托合同订立目的的实现。《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中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2、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
  
  在发生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或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以外,委托合同终止。
  
  委托合同因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而终止,这是一般原则。在特殊情况下,委托合同也可以不终止。这些特殊情况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合同另有约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即使当事人一方有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的情形时,委托合同仍不终止。例如,委托律师进行诉讼,委托合同可以约定,不因委托人的死亡而终止代理诉讼。二是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因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委托合同不因当事人一方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而终止。
  
  二、终止后果
  
  1、当事人任意解除委托合同的后果。
  
  委托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随时解除委托合同。但是,如果因解除委托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赔偿损失。例如,正当委托人昏迷不醒,无法另行安排委托事务的处理,而委托事务的处理又正处于关键阶段时,受托人终止合同,势必会给委托人带来损害,对此损害,受托人就应负责赔偿。当然,如果当事人一方系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而解除合同时,则可不负赔偿责任。但在这种情况下,解除合同的当事人一方须负举证责任,证明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的存在。
  
  关于解除委托合同的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中规定:“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2、因当事人一方的原因而终止委托合同的后果。
  
  因委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时,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因受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
  
  无论因为何种原因,委托代理合同终止的时应按法律规定,采用书面形式,如诉讼代理合同终止,代签经济合同终止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另外,我们特别提醒委托代理合同终止当事人双方一定要有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造成不良后果!
  
  
  
  
  


·合同法有效期怎么规定?
      民法典有效期怎么规定?1、民法典有效期这规定是有效期是按照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来进行确定的。合同生效时间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一般认为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为生...


·合同履行不能的法律条文规定是指什么?
      合同履行不能的法律条文规定是指什么?合同履行不能的法律条文规定是指由于在一定的条件下,不能履行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的情形,一般情况为合同一方当时人的公司面临破产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在合同不能履行情况下,不为履行的一方便担负起通知的义务,及时告知对方合同不能履行的事实和原因,甚至在合同中也约定了这样的通知义务。1、自始履行不能的有效合同,不能是否可归责于债务的事由,债务人均应承担违约...


·订立合同一定要用书面形式吗
      订立合同一定要用书面形式吗 一、订立合同一定要用书面形式吗 合同的订立形式如下: 1、口头形式 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双方用对话方式表达相互之间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在使用口头形式时,应注意只能是及时履行的经济合同,才能使用口头形式,否则不宜采用这种形式。口头形式简便易行,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被采用。集市的现货交易、商店里的零售等一般都采用口头形式。 合同采取口头形式,毋须当事人特别...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几日内可以毁约?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几日内可以毁约?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几日之内都不能够违约,违约金的金额和计算方式,一般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法律并没有对怎么计算作出强制性规定。法律规定,如果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超过损失的30%时,对方可以请求降低违约金,相对应的,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损失的,也可以向法院主张增加。如果双方并未约定违约金,那么赔偿的标准根据守约方受到的损失来认定的,购销合同中,基本都...


·签订店面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店面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承租之前一定要查证商业用房情况,确认对方为该商铺产权人,如对方不是权利人,取得商铺产权人书面同意; 2、确认商铺内煤气、水、电的容量是否符合要求; 3、把每年租金调整幅度事先约定于合同当中,明确何种条件下可调整房租; 4、确认商铺整修期是否免租,费用由谁来负担,租约到期之后,店面是否应恢复原状,最好把店面照片存档,并注明使用材质,作...


·合同中的附随义务可以起诉吗
      一,合同中的附随义务可以起诉吗1、违反先合同义务的法律责任。一般认为,当事人违反先合同义务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然而缔约过失责任并不足以涵盖违反先合同义务的民事责任。因为缔约过失责任的前提是当事人一方在缔约过程之际有过失,而并不包括合同成立至生效前的这一阶段。因此应独立构建一种民事责任来界定违反先合同义务的法律责任,即先合同责任。不论最终合同是否订立,是否成立,是否生效,只要于...


·撤销权成立的条件
      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成立一般应具备以下要件:1、须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有害于债权人债权的行为。首先,...


·法律先履行抗辩权租赁合同中仙侣抗辩权的规定
      不知道您有没有听过抗辩权,抗辩权的种类比较多,一般都和合同有关,其中一种就是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租赁合同意味着在合同中要履行先履抗辩权。但是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要享有先履抗辩权,就需要满足基本的条件,确保依法履行,但是什么情况下,可以履行先履抗辩权呢,可以到下文进行了解。 一、法律先履行抗辩权租赁合同中仙侣抗辩权的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


·租赁合同违约金过高
      本文主要是讲解关于租赁合同违约金过高这一主要问题。在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中,租赁合同违约不同于一般的合同,因为租赁合同的订立受我国的现行经济法的影响,所以租赁合同违约金过高的问题要根据相关的条例进行处理。本文是我们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租赁合同违约金过高的主要内容,希望对您在日常生活中起草租赁合同有所帮助。 一、如何判定当事人约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过高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约定...


·民法总则合同撤销时间是多久
      民法总则合同撤销时间是多久? 在做很多事之前是需要签订合同的,而签订合同的双方也必须按照合同上的条约履行相应职责,否则就要赔偿违约金等。不过,有的时候也是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进行合同的撤销的。那么,您就有必要了解一下民法总则合同撤销时间是多久了。一起来看看吧! 撤销权 撤销权的行使期间 《合同法》为平衡和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之利益,以及维护市场交易的安全与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赋...


·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有哪些处理途径 一、合同纠纷有哪些处理途径 1、协商和解 协商和解是指合同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友好的基础上,互相沟通、互相谅解,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 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应首先考虑通过协商和解解决纠纷,因为和解解决纠纷有如下优点:简便易行,能经济、及时地解决纠纷;有利于维护合同双方的合作关系,使合同能更好地得到履行。有利于和解协议的执行。 2、调解 调解,是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