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法解除权除斥期间是多久?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合同法解除权除斥期间是多久?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法通则意见》 )第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可撤销或可变更民事行为的撤销或变更权,自行为成立之日超过1年而消灭。对此问题,《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可撤销合同,具体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二者的文字表述存在明显的不同。2、《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对人催告后法定代理人追认权行使的1个月期限。3、《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对人催告后被代理人追认权行使的1个月期限。4、《合同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的债权人对侵害行为行使撤销权的1年和5年期限。5、《合同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其中,法律规定的期限,为法定除斥期间,当事人约定的期限,为约定除斥期间。6、《合同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债权人领取提存物权利的5年期限。7、《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买受人对买卖标的物异议权行使的2年期限。8、《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的赠与人撤销权行使的1年期限。9、《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撤销权行使的6个月期限。10、《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受遗赠人接受遗赠权利行使的2个月期限。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房屋典权关系中出典人回赎权行使的10年或30年的期限等等。综合上面所说的,合同法中对于解除权也是给出了专门的规定,如果要利用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除,那么这个解除权利也是有时间限制的,对于最长的期限也只有一年,所以,对于权利人自己的权利就要自己保护,这样才能确保自己的利益不会受到损失。
  
  
  


·写字楼居间代理合同范本是什么
      写字楼居间代理合同范本是什么 写字楼居间代理合同样本 甲 方: 乙方(居间人): 委托人:委托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共赢的原则,发挥双方各自的优势,根据《民法典》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寻求合适的写字楼。 基本要求 区域: 面积:____________...


·《合同法》司法解释关于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法司法解释关于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民法典合同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585条规定:约定的...


·先签解除合同 再领补偿金吗
      先签解除合同 再领补偿金吗 在劳动者与劳动者雇佣单位准备签署并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在法律认定范围内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有人就会问是先签解除合同再领补偿金吗?他们担心签署对于自己不利的协议,但又怕拿不到补偿金。那么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接下来,我们为您解惑。 一、先签解除合同再领补偿金吗 在解除劳动合同书上签字不是领取补偿金的前提,两者无直接联系,用人单位...


·留置权适用范围是怎样的,仓储合同有留置权吗
      留置权适用范围是怎样的,仓储合同有留置权吗需对合同中是拥有不同种权利,那下这些权益中又有那下需要注意?在复杂的情况下,很多人并不清楚相应的法律知识,会在处理事情中出现一些不必要的麻烦。那么我们来讲一下什么是仓储合同?仓储合同有留置权吗?仓储合同在行使留置权的时候又应该注意哪些呢?为您解答。 一、仓储合同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提供储存保...


·一、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吗?
      一、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吗?有权解除,在以下情况可以直接解除:1〕 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2〕 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3〕 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4〕 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5〕 公有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6〕 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7〕 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8〕 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二、如何解除房屋租...


·合同自动廷续一年后对方中途毁约可以解除合同吗?
      合同自动廷续一年后对方中途毁约可以解除合同吗?如果没有约定延长具体的时间,视为无期限合同,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解除分为合意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解除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它也是一种法律制度。在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时,合同解除是指履行合同实在困难,若履行即显失公平,法院裁决合同消灭的现象。这种解除与一般意义上的解除相比,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法院直接基于情事变更原则加以认定,而不是...


·合同免责事由包括哪些,哪些属于法定的合同免责情形?
      合同免责事由包括哪些,哪些属于法定的合同免责情形?合同免责事由是指免除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原因和理由,包括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其中的约定免责事由是由当事人自行约定的,而法定的免责事由则是法律事先规定的。那么您知道合同免责事由具体包括哪些吗?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合同免责事由包括哪些 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了法定的免责条件和合同约定的免责事由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义务人...


·保管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保管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保管合同,是您都理解的保管人给寄存人保管物品并收取相应的费用,难免会发生纠纷,发生纠纷的原因一定是保管人或寄存人有违约行为,那么保管合同纠纷该怎么解决呢,的我们在此为您解答。 一、 协商 协商是指当事人双方根据自愿原则,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自行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 保管合同纠纷的协商解决是指当保管合...


·出租居间合同怎样书写?
      出租居间合同怎样书写? 成都市房屋租赁合同 (经纪机构居间成交版) 出租人: 承租人: 居间人: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1年1月修订 成都市房屋租赁合同 (经纪机构居间成交版)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居间人(丙方): 备案证明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合同法规定的合同生效要件有什么
      合同法规定的合同生效要件有什么 一、一般要件 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是指合同发生法律效力普遍应具备的条件。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行为,有效合同是合法的民事行为即民事法律行为,因此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也就是合同生效的一般条件。<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具...


·合同审查的要点主要是什么
      合同审查的要点主要是什么1、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审查合同主体的合法性时,应审查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是否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法人、个体工商户;是否是具备与签订合同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审查法定代表人或主管负责人的资格证明;代订合同的,要审查是否具备委托人的授权委托证明,并审查是否在授权范围、授权期限内签订合同;有担保人的合同,审查担保人是否具有担保能力和担保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