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已婚妇女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已婚妇女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一、已婚妇女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已婚妇女改名字需要提供户口本和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不允许改名的情况有哪些?
  
  1、因故意犯罪或违法行为曾经被处以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或者劳动教养的;
  
  2、正在服刑或者被执行劳动教养的;
  
  3、正在接受刑事案件或者治安案件调查的;
  
  4、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结的;
  
  5、行政案件尚未审结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结的;
  
  6、个人信用有严重不良记录的;
  
  7、公民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经理)时,因故意行为造成单位信用有严重不良记录的;
  
  8、户口登记机关认定不宜变更的其他情形。
  
  三、变更姓名审批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申请→ 窗口受理→ 现场审查→ 审批→办理
  
  变更姓名审批时限:派出所二十个工作日,分局县局十五个工作日
  
  变更姓名审批收费:不收费
  
  四、关于姓名权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99条规定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户口登记条例》
  
  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国家肯定没有规定过只要结婚就必须改名字,甚至结了婚以后女方不把户口迁到男方家这也不违法。因此,改名字这件事情应该由女方自己做决定,特别注意一下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想要变更名字的话,需要由父母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一方婚内出轨一般判多少赔偿金?
      夫妻中要是一方有出轨行为的话,那这对双方之间的感情影响还是很大的,有很多人因为无法忍受配偶有这样的行为,最终导致了夫妻离婚。而此时对方出轨是过错行为,在离婚的时候另一方就会要求作出赔偿。那出轨一般判多少赔偿金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一方婚内出轨一般判多少赔偿金 (一)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


·无效婚姻的概念和情形
      无效婚姻的概念和情形 无效婚姻,又称违法婚姻,即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是指男女两性的结合因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婚姻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 二、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后果是什么? 无效的婚姻,自...


·领结婚证需要户口本户主页吗
      一、领结婚证需要户口本户主页吗办理结婚证,应出具双方的户口本和身份证,且户口本必须具有主页(户主)和其本人这一页,缺一则无法办理。如果户口本缺少主页或本人一页,当事人则需到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申请开具户籍个人信息证明,加注用于结婚登记使用,加盖派出所户籍管理公章,就可以作为当事人户口本使用。二、不领结婚证举行婚礼属于违法吗?可以举行婚礼,不属于违法,但是不受婚姻法保护。最高人民法...


·申请离婚财产保全的条件
      申请离婚财产保全的条件 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问题时,在情况紧急、迫在眉睫时,另一方当事人有必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法院的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根据他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对争议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以保证判决的...


·怎么申请无效婚姻 哪些机关有权宣告婚姻无效
      根据我国《婚姻法》中的规定,要是男女在申请登记结婚的时候,其中一方或者双方都不完全满足规定的结婚条件,如年满没有达到规定等等,那此时即使爱去虚假手段领取到了结婚证的,这样的婚姻关系也是无效。而认定婚姻关系无效需要向法院或民政部门提出申请,那此时应该怎么申请无效婚姻呢?请一起在下文进行了解。 一、怎么申请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是指男女两性虽经登记结婚但由于违反结婚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婚...


·离婚后不给小孩抚养费怎么办?
      在现在的社会,婚姻双方常常选择以离婚结束两人之间的关系,这样的现象已经十分的常见的。然而,发生这样的事情影响最大的是两人的子女,子女需要面对家庭破裂,即使不情愿也只能选择跟随其中一方继续生活,而作为父母,一个人抚养孩子的艰辛是无法想象的,假如其中一方离婚后不给小孩抚养费怎么办?遇到这样的情况,抚养子女的一方很可能会面临严重的经济困难,那到底应该怎么来要回自己应得的抚养费,下面就...


·一、打离婚官司当场判决么?
      一、打离婚官司当场判决么?(1)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2)二审: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所以,一般来说,离婚案件一审法院一般会在六...


·离婚协议家暴补偿怎么确定?
      离婚协议家暴补偿怎么确定?遭受家庭暴力,赔偿范围是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进行共同确定陪产数额。这里物质损害主要包括由于身体、精神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等。精神损害赔偿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在实践中,一般会影响到赔偿数额的有以下因素:(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3)侵权行为所造...


·离婚不分或者少分财产的情形
      离婚不分或者少分财产的情形1、双方约定。婚前协议或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一方不分或少分。2、《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3、一方重大过错。比...


·一、提起离婚诉讼一般多少钱?
      一、提起离婚诉讼一般多少钱 案件受理费只是诉讼费的一种,是起诉时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 起诉离婚的费用是交给法院,按有关规定,起诉离婚的费用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


·怎么样向法院起诉离婚?
      虽然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首选的都是协议方式,但此时也有可能出现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这个时候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不过当事人要怎么样向法院起诉离婚呢?这是很多人都不清楚的地方,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样向法院起诉离婚 1、提起离婚诉讼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