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约定是怎样的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约定是怎样的委托作品顾名思义就是指受到他人的委托而进行创作的作品,对于这类作品,在确定著作权归属的时候产生争议是比较大的。那么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约定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约定是怎样的
  委托作品,是指作者接受他人委托而创作的作品。委托作品的创作基础是委托合同,既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委托作品应体现委托人的意志,实现委托人使用作品的目的。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但委托人在约定的使用范围内享有使用作品的权利;双方没有约定使用作品范围的,委托人可以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该作品。须注意的是,以下两种作品不同于委托作品,其著作权归属有自己特定的规则:一是除著作权法第11条第3款外,由他人执笔、本人审阅定稿并以本人名义发表的报告、讲话等作品,其著作权归报告人或讲话人享有,著作权人可以支付执笔人适当的报酬。二是当事人合意以特定人物经历为题材完成的自传体作品,当事人对著作权权属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著作权归该特定人物享有,执笔人或整理人对作品完成付出劳动的,著作权人可以向其支付适当的报酬。
  二、汇编作品著作权归属如何确定
  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称为汇编作品。汇编作品的构成成分既可以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及片段,如论文、词条、诗词、图片等,也可以是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如法律法规、股市信息、商品报价单等。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由于汇编权是作者的专有权利,因而汇编他人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或作品的片段时,应征得他人的同意,并不得侵犯他人对作品享有的发表权、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权等著作权。关于委托作品著作权的归属,首先看当事人之间是否有明确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够明确的话,则一般认定该委托作品属于受托人所有。以上就是今天的全部内容,如果你还有任何的法律疑问,都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我们会根据你的具体问题进行解答,切实维护你的合法利益。
  
  
  


·商标续展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商标续展需要提供什么资料1、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4)注册证复印件;(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或代理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2、具体说明(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


·软件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久
      软件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久《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15条规定,除开发者的身份权外,软件著作权人的其余各项权利的保护期为二十五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二十五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保护期满前,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软件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续展二十五年,但保护期最长不超过五十年。在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内,符合法律规定的继承活动、使用许可活动和转让活动的发生,均不改变该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软件著作...


·著作权法定许可使用是什么
      著作权法定许可使用是什么法定许可有以下几种情况:(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其他权利;(2)作品在报刊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


·商标权的无效情形有哪些?
      商标权的无效情形有哪些? 一、商标权的无效情形有哪些? 商标权无效是指商标不具备注册条件但取得注册的,依法定程序使商标权归于消灭的制度。 在无效宣告制度之外,撤销注册也可使商标权归于消灭,但撤销注册的理由要么是注册商标未满足使用要求,要么是该商标丧失了其显著特征。撤销注册与无效注册的效力不同,撤销某一商标的注册,该注册仅从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终止效力;注册无效的,无效决定的...


·发现商标侵权怎么办
      发现商标侵权怎么办商标对于一家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所以,一些商家为了牟利就私自使用别家的商标,以混淆市场谋取暴利,这对市场具有非常大的破坏,那么商标侵权怎么办?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发现商标侵权怎么办首先,要注意对证据的收集。因为只有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才有利行政执法机关或司法审判机关对某一行为是否是侵权行为尽快的加以认定。因此证据是影响案件办理的前提...


·文物商标抢注是否合法
      文物商标抢注是否合法我国商标法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专用权。可见,在我国,必须经商标局核准注册才享有商标专用权,法律也只保护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我国在商标注册制度上采用自愿注册原则,并以商标的强制注册为例外。经营者对自己提供的商品或服务...


·商标侵权如何认定,如何处理?
      商标侵权如何认定,如何处理? 一、商标侵权如何认定,如何处理? 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 根据《商标法》第52条的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 2、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 .这种行为在理论上也称为"反向假冒 "行为...


·使用侵犯专利权的产品是否侵权
      使用侵犯专利权的产品是否侵权 一、使用侵犯专利权的产品是否侵权 《专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因此,使用侵犯专利权的产品是否属于侵权行为还要看使用者是否清楚产品是否侵权才可判定。 二、专利侵权的构成要件 构成专利侵权行为的要件包括两个方面:...


·商标续展官费减半是从什么时间开始实施的?
      商标续展官费减半是从什么时间开始实施的?本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1、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收费标准,由1000元降为500元。2、变更费收费标准,由250降为150元。3、对提交网上申请并接受电子发文的商标业务,免收变更费,其他收费项目,包括受理商标注册费、补发商标注册证费、受理转让注册商标费、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


·商标侵权的行政处罚措施具体包括什么
      商标侵权的行政处罚措施具体包括什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商标侵权刑事处罚是怎样...


·侵犯专利权有什么行为
      侵犯专利权有什么行为虽然说,对专利侵权的认定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查才行,但实践中,对于一些普通人,其实也是可以通过判断是否符合专利侵权的行为来判断的。那么,一般情况下侵犯专利权有什么行为呢?详细内容,由我们在下文中为你介绍。 一、侵犯专利权有什么行为 由于专利有较高的实用价值,所以常常会被侵权。一般情况下,专利侵权通常有生产性侵权、经营性侵权和间接性侵权三种。 1、生产性侵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