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共同拥有的房屋一方如何立遗嘱?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夫妻共同拥有的房屋一方如何立遗嘱?
  
  一、夫妻共同拥有的房屋一方如何立遗嘱?
  
  夫妻共同拥有的房屋一方可以通过书写一份遗嘱,然后双方签字确认的方式来完成订立遗嘱。
  
  遗 嘱
  
  立遗嘱人:姓名____,性别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生,民族:____族 ,现住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我与_______系夫妻关系,丈夫/妻子______于____年_____月____日去世,我们夫妻共有财产房屋、院落两处:
  
  一处位于__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
  
  一处位于__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
  
  现因为立遗嘱人年事已高,为避免后人因遗产继承问题发生争议,因此乘现在精神清醒特立以下遗嘱:
  
  一)关于本遗嘱
  
  1、本遗嘱是立遗嘱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等相关法律订立的;
  
  2、订立本遗嘱时,立遗嘱人身体状况良好、精神状况正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本遗嘱中的所有内容均为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到胁迫、欺骗;
  
  4、本遗嘱所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的部分财产,是立遗嘱人合法取得的、有处分权的个人财产;
  
  5、在本遗嘱订立前,立遗嘱人没有应本遗嘱涉及的财产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二)本遗嘱所涉遗产
  
  1、立遗嘱人____自愿将上述房屋中,自我丈夫处所继承的份额指定由______、_______人共同继承。
  
  2、立遗嘱人_____自愿在上述房屋中,除去自本人丈夫处所继承部分,属于本人的份额,指定由_______单独一人继承。
  
  3、其他:
  
  本遗嘱一式__份,由立遗嘱人______、_______、_______各执一份。
  
  上述房屋按本遗嘱所列明的方式进行处理,其他任何人不得有争议。
  
  立遗嘱人: (签字)
  
  见 证 人: (签字)
  
  时 间: 年 月 日
  
  二、哪些人可以作遗嘱见证人
  
  遗嘱见证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年满l8周岁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已满16周岁不满l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在法律上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但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则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2、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有些人虽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没有从事遗嘱见证活动的能力。
  
  对于夫妻来说的话,他们所拥有的大部分的财产都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因此在关于夫妻共同财产进行遗嘱的继承的时候,就需要双方当事人都签字盖章,或者其中一方愿意,另外一方不愿意也不能够发生订立遗嘱的效力的。
  
  


·房产中介一般有哪些骗术
      房产中介一般有哪些骗术 1、透明骗术:假“开放”真“蒙人” 协议内容: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信息均为房主通过电话得知的情况,乙方自己与房主联系见面看房。本公司不设专人陪同,免去中间环节带来的不便,开放客户与房主沟通。 点评:这看起来似乎很透明,避免了“房托儿”,但实际上房屋中介提供的很可能是虚假信息。“他们最常见的方法是刊登一个价格明显低于周边房价的房源广告,消费者指名要这个房...


·如何确定二手房年龄?
      

房产证上的日期只能反映房屋所有权人实际取得该物业产权的日期,如果是二手房,有些已经转手了两至三次,所以最后看到的这本房产证上记载的发证日期可能远远超出房屋实际的建成日期。另外,根据土地使用权证上显示的截至日期可以推断出该房屋是于1995年5月20日取得土地使用权,但开发商是否一经取得土地使用权便开始建造房屋则无从判断。

那么关于二手房的真实年限该怎么去核...


·二手房过户费用新政
      买房可以算是人生的大事之一,现在由于新房的房价比较高昂,二手房逐渐成为了您的首选。而在买卖二手房时,只有了解国家的相关政策,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你了解二手房过户费用新政策吗?我们将为你介绍详细内容。 二手房交易主要分四种情况:正常过户、赠与过户、继承房产交易过户和析产。各种交易形式所需缴纳的税费是不同的。 一、 正常过户 (一)营业税(税率5.55%,卖方缴纳) ...


·疫情银行还房贷的时间可以延迟吗
      疫情银行还房贷的时间可以延迟吗?疫情期间可以延迟还贷,《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中规定,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


·买房时父母出的首付款,能要回来吗
      ? ?在婚姻法的领域里,涉及到父母出资购房款的规定主要有两条。2003年《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2011年《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关于这两条的区别,...


·房屋产权赠与合同的特殊属性是什么?
      房屋产权赠与合同的特殊属性是什么由于房屋的特殊性,使得房屋赠与除具有一般赠与合同的基本属性外,还具有以下几个特殊属性: 一、要式性。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房地产转让的,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这里的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方式将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因此,赠与房屋的合同,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 二、如...


·一、如何办理房产的遗嘱继承公证?
      一、如何办理房产的遗嘱继承公证? 1、申请遗嘱公证 (1)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2)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a)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b)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


·民事诉讼法执行唯一房产可以执行吗
      民事诉讼法执行唯一房产可以执行吗 在我们进行执行民事诉讼法的时候,是有一定的规定的,对此,我国也是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来进行约束。那么,您知道民事诉讼法执行唯一房产可以执行吗?我们在进行执行的时候,有哪些条件呢?一起跟着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民事诉讼法执行唯一房产可以执行吗 唯一一套住房可执行的条件: 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A、这...


·租房找中介要注意一些什么
      租房找中介要注意一些什么1、找正规中介,看中介公司营业资质,可以网上查一下。2、尽量租房东的房子,不要租中介租过来的房子,确认签合同确认房东信息,房本,房东身份证复印件应该留存一份。3、认真看合同每一条款,对比建委网站公布的标准合同,有霸王条款不签约4、要明确违约责任,及押金退还条款,合同里都有,看好了再签合同,有些中介瞎写,不看后悔的是自己!5、要明确房子租赁期间产生费用由谁...


·顾客在健身房摔伤谁承担责任
      顾客在健身房摔伤谁承担责任一、顾客在健身房摔伤谁承担责任如果因为健身器材不合格,健身房安全措施不齐全,健身房人的人为因素导致受伤,那他们基本要负全责。如果是偶因为使用器械不正确,不听健身房的人员指导,使用不正的方法锻炼,那自己要负主要责任。具体的还要看具体的情况而定。其次,健身会所的管理者和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


·一、公证房子遗产可以改吗?
      一、公证房子遗产可以改吗?房屋遗产办完公证后,可以更改继承人,不过变更也要公证;或者撤销原来的公证,再重新立一份遗嘱。公证遗嘱的变更和撤销,最适宜的是也采取遗嘱公证的形式,由遗嘱人立新遗嘱,表明原先所立遗嘱变更或无效。需要注意的是,单方法律行为具有很强的强制性,单方行为生效后对行为人具有较强的拘束力,发生遗嘱变更时,数份遗嘱均为有效,只不过应按法律确定的规则选择效力最高的遗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