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故意伤害罪二百三十四条怎么判刑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故意伤害罪二百三十四条怎么判刑
  
  一、故意伤害罪二百三十四条怎么判刑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根据具体伤害情形,损害程度的不同,量刑标准也有所不同,具体分为三个量刑幅度: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6级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里是指实施其他故意犯罪,而其行为又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具体说来,即在本法条文标有“致人重伤”、“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等字样的犯罪,应当按照本法各该条的规定,定罪量刑,不再适用本条的规定。例如,放火、决水、爆炸、投毒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115条定罪量刑;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致使被害人重伤的,按本法第236条定罪量刑;非法拘禁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238条定罪量刑;抢劫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263条定罪量刑。
  
  二、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一级是自诉案件还是公诉案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属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属自诉案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⒈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⒊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⒋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⒈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
  
  ⒉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
  
  ⒊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
  
  ⒋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
  
  ⒌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
  
  ⒍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⒎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⒏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本项规定的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其中证据不足、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犯故意伤害罪,本身除了要承担刑事责任外,还需要做出民事赔偿。行为人如果不主动赔偿受害人损失,法院也会判决民事赔偿,然后受害人申请执行犯罪嫌疑人的财产即可。不过,在刑事处罚部分,会在三年以下十年以下范围内加重处罚。
  
  


·罪轻辩护在哪个阶段有哪些内容?
      罪轻辩护在哪个阶段有哪些内容?首先,根据最高院《刑诉法解释》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被告人不认罪或者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案件,法庭调查应当在查明定罪事实的基础上,查明有关量刑事实。”该法条明确规定了,即便是被告人不认罪或辩护律师作无罪辩护,法庭在查明定罪事实后,还有义务查明量刑事实。而律师作罪轻辩护,就是在配合查明当事人的量刑事实。同时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可以在公诉意见的...


·拘役是否适用社区矫正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拘役是不能社区矫正的。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刑法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


·缓刑期限如何确定 缓刑考验期内的义务有哪些
      缓刑期限如何确定 缓刑考验期内的义务有哪些说到缓刑期限如何确定的问题,其实也就是指缓刑考验期的期限应该要如何确定,毕竟在考验期内对缓刑人员的要求还是比较多的,除了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外,同时还不能再犯新罪。那到底要如何来确定这个缓刑的考验期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缓刑期限如何确定 缓刑考验期,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二...


·怎么执行死刑、哪些人不适用死刑
      除了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外,其余的都是需要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之后,才能实际执行死刑的。但现实中有一些人法律明确规定是不适用死刑的,而对于能够适用死刑的,此时又该怎么执行死刑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哪些人不适用死刑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犯罪...


·欺骗他人吸毒罪既遂量刑幅度是怎么样的?
      欺骗他人吸毒罪既遂量刑幅度是怎么样的?欺骗他人吸毒罪既遂量刑幅度是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规定: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多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的;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使他人形成毒瘾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等。从重处罚事由引...


·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相关法规是什么
      我国公民提到濒危野生动物,肯定第一意识就是大熊猫。熊猫就是属于受我国国家保护的一级濒危动物,当然了,在我国法律法规当中,还有其他一些濒危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法规。这些濒危野生动物目前在世界上仅存的数量是非常少的,国家才会进行保护。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相关法规是什么? 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相关法规是什么? 一、非法杀害濒危野生动物罪是什么意思? 非法...


·遗弃罪的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为了规范人们的日常行为,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国家制定了多项法律法规,当然这也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在制定相关法律之后,为了方便更多的人理解,国家会出台相应的司法解释,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也是会结合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案件的审理的。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遗弃罪的司法解释。 最高法关于遗弃罪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 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以及具有监护、扶养、寄养、同居等关系的共同生活人员之...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已经批捕到判刑时间要多少?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已经批捕到判刑时间要多少? 根据《刑诉法》的相关规定,从检察院批准逮捕到案子移送法院。这中间需要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侦查期为两个月(案情复杂的可以由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一个月)然后案子移交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一般期限为1个月(当然根据案情的需要,也可适当的延长)。 如检察院认为证据不够充分,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则应继续...


·信用卡诈骗5万刑期是多久
      在对信用卡诈骗犯罪进行处罚的时候,需要充分考虑到实际的犯罪数额才行。针对不同的诈骗数额,做出的处罚不一样,这样才能更好的做到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那实践中信用卡诈骗5万刑期是多久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信用卡诈骗5万刑期是多久 根据《刑法》第196条之规定及两高《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


·成立抢夺罪未遂要判几年
      成立抢夺罪未遂要判几年根据被抢夺物品的价值决定,即使抢夺未遂,依然要追究法律责任。被抢夺的物品价值满足抢夺罪立案标准的,应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


·精神病人犯罪后是否要受处罚
      近年来,我国精神病人的犯罪作案手段残忍,人身危险性大,危害后果严重,对其周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那么,精神病人犯罪后是否要受处罚?如果要受处罚,那在实际案件中,精神病人犯罪该如何处罚呢?接下来,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这方面的知识吧。 一、精神病人犯罪后是否要受处罚 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不负刑事责任。(责任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