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和未婚的结婚登记规定是什么?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离婚和未婚的结婚登记规定是什么?离婚和未婚的结婚登记规定是携带身份证件等材料办理登记手续。婚姻登记材料未婚离婚的规定是必须对于婚姻的状态进行一个修改之后,才能够完成具体的离婚的手续,因为从法律层面上来看,如果当事人的状态是未婚的话,根本就不存在着离婚的情况,必须要使这样的一种真实符合现实的状况。户口薄记录的内容信息必须与实际情况相符,以便于人口信息基本管理。户口薄是用于我国人口管理的基本证据,为了发挥其有效的人口管理作用,上面设置的各项内容均为国家规定的最基本的个人信息,为了保障信息的准确性,户口薄实施动态管理,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的,必须随时进行增补、删减和修正。以保持上面记录的各项个人信息与实际相符。其中“婚姻状况”是重要项之一,婚否、丧偶、离异都应及时修正。二、严格意义的婚姻登记规定是什么?婚姻登记包括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按照规定,应该出具户口薄,以验证身份。在离婚登记的时候,如果户口薄上记录为“未婚”,婚姻登记机关无法确认资料,即使先前有结婚记录,如果受理,也是属于工作环节上的“瑕疵”。户口薄记录“未婚”,如何办理离婚,这显然不合乎工作逻辑。三、解决办法是什么?按照户籍属地的管辖权要求,应该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派出所)修正户口薄上的“婚姻状况”。但事实上,户口本上未婚能离婚,不需要改,但要自己做出说明。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有关规定:关于身份证、户口簿查验问题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相关项目变更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后再办理婚姻登记。我们国家现实生活当中关于公民的婚姻方面的状态的话,他是需要及时的来进行更改的,比如说如果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那么到民政部门登记,离婚的情况之下就会自动的来进行状态的变更。将已婚变更为未婚。
  
  
  


·一、与他人有孩子算重婚罪吗?
      一、与他人有孩子算重婚罪吗?与他人有孩子不一定构成重婚,婚外有孩子与重婚没有必然关系,男方在未离婚的情况下如果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构成重婚罪,无论是否有子女。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


·净身出户不付抚养费可以吗?
      离婚主要涉及到两个大问题,一个是离婚财产的分割问题一个是离婚子女的抚养问题,财产分割协商一致之后,就需要协商子女的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子女抚养费,但是现在很多在离婚财产问题上面选择净身出户,而且很多净身出户不付抚养费对此法律是允许的吗?一、净身出户不付抚养费可以吗---不可以1、夫妻离婚时分割共有财产一方所谓净身出户,和支付孩子抚养费没有关系...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男方反悔不执行如何处理?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男方反悔不执行如何处理?离婚后财产分割男方反悔不执行的处理方式是如果通过诉讼离婚财产分割,那么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协议离婚诉讼处理。要明确的是,这里的“协议离婚”是指当事人双方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的离婚,而不包括在法院以调解的方式办理的离婚。协议离婚后一方若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义务,另一方可以以离婚协议为依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有人认...


·分居两年一次判离婚吗
      分居两年一次判离婚吗?其实是指夫妻分居满两年,诉讼离婚,法院会直接判决离婚吗?在家庭出现无法调和的矛盾时,夫妻双方一般会选择分居来缓和家庭的矛盾。当分居满两年,双方的矛盾依然无法缓解,感情破裂,则可能出现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法院是否会判决离婚?下面我们为你解答。 一、分居达到两年诉讼离婚,法院会判决离婚吗 夫妻双方,分居达到两年,如果还是没能缓解双方的矛盾,确认夫妻间的感情破...


·起诉抚养费程序
      起诉抚养费程序 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向法院起诉应该提交什么材料: ...


·大家都知道父母双方离婚后
      您都知道父母双方离婚后,孩子将会判给其中的一方来抚养,另一方会被要求承担抚养费,同时享有探视权。在我国,离婚后小孩探视权规定有哪些?法律规定,不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视的权利,另一方要协助配合,探视的时间可以固定在某一月的某一天,或者是某一周的某一天,但是要尊重孩子的意愿。 离婚后小孩探视权规定《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


·轮流抚养协议样板具体是怎么样?
      轮流抚养协议样板具体是怎么样?现在的感情在男女之间越来越不稳定,离婚是天天都有,没孩子的就争家产,有孩子的还要争孩子,结果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情况是日益增多,于是为了考虑孩子的利益着想,法院可以准予夫妻双方轮流抚养孩子。那么如果再离婚的时候,双方在抚养孩子方面的问题僵持不下,可以考虑轮流抚养孩子,那么关于轮流抚养协议样板是怎么样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男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住...


·男人重婚两方面都有孩子怎么支付抚养费?
      一、 男人重婚两方面都有孩子怎么支付抚养费?可以协商认定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


·根据规定无效婚姻情形有哪些?
      根据规定无效婚姻情形有哪些? 无效婚姻,又称违法婚姻,即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是指男女两性的结合因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婚姻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 二、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 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


·离婚协议书的精神赔偿规定是什么?
      离婚协议书的精神赔偿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协议书的精神赔偿规定是什么? 离婚协议书的精神赔偿规定是可以双方当事人自由的协商约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离婚协议书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 是由夫妻亲自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就有法律效力。 二、离婚赔偿条件有哪些?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离婚一般财产怎么分配?
      离婚一般财产怎么分配? 财产的归属和分割与财产的性质有关。一般是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分割。而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拿出财产分割方案,再由法院进行审查确认;如果男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法院会先提出分割方案,尽量使男女双方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如果还是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再进行依法判决。而法院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会遵循以下原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