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员工代表公司签订合同将承担什么责任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员工代表公司签订合同将承担什么责任一、员工代表公司签订合同将承担的责任如果员工没有公司授权,然而对方有理由相信员工有授权(如,单位以曾经给员工开具的委托手续,且委托期限尚未截止),则员工的行为被视为构成表见代理,所以签订合同是有效合同。有关法律责任由员工单位承担。若员工没有权利代表单位签订合同,在员工单位追认前,合同效力待定,单位追认的,合同有效。如果没有追认,则有关法律责任由签订合同的员工本人承担。如果单位授权不明,则单位和员工将承担连带责任。二、代理人承担的责任《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企业法人对他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按照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其他工作人员经营活动,即职务行为的法律后果不是由行为人来承担的,而是直接归属于企业。因为企业员工是否履行职务是企业内部的职权安排,所以,为了保护交易相对人的利益和交易安全,司法实践中认定职务行为就是以一般交易相对人的合理确信为标准的。综上所述,若有证据表明员工代表公司签订合同这一行为是在公司默认或授权下进行的,则员工的行为被视为职务行为,不需要承担签订合同之后产生的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由公司承担。反之,若无证据表明员工代表公司签订合同这一行为是在公司默认或授权下进行的,则员工的行为被视为个人行为,须承担法律责任。若无证据表明公司是否授权,则公司和员工均要承担责任。
  
  
  


·一、男方没工作离婚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一、男方没工作离婚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


·工伤鉴定不服可以申请再次鉴定吗?
      单位职工因意外事件发生工伤事故,其实现主要的保障权利的途径就是申请工伤鉴定,但是某些情况下,当事人会对鉴定的结果表示异议,那么工伤鉴定不服可以申请再次鉴定吗?让我们通过以下材料来了解在法律中的相关规定吧。 当事人对工伤鉴定不服申请再次鉴定的方式: 1.可以申请复检,对劳动能力鉴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天内向省一级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检。 2.根据《...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程序是什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程序是什么 一、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程序是什么? (一)申请与受理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实践中,仲裁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或者其他身份证件号码以及联系方式; 2、被申请人名称、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 3、发生争议的事实、申请人的主张和理由等。 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


·拆除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拆除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许多拆除建筑的工程都会进行招标,由中标的企业承包施工。在中标之后,施工企业会与发包方之间签订一份书面上的协议,对施工过程中的一些具体事项进行约定,在协议中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以保障双方的利益。那么,拆除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提供相关的内容,欢迎阅读。 拆除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 联系地址: 代表人: ...


·哺乳假员工可以辞退吗?
      哺乳假员工可以辞退吗?哺乳假员工是不可以辞退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我国《劳动合...


·工程意外死亡赔偿标准现在的工程意外死亡标准是按照
      工程意外死亡赔偿标准现在的工程意外死亡标准是按照每年全国的城镇居民的一个月收入的20倍进行一次性支付的,并且我们还需要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收入的十倍,进行的一个丧葬费及其他补贴金的一个支付赔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


·只要签订了劳动合同,就一定要绝对遵守吗?
      只要签订了劳动合同,就一定要绝对遵守吗? ?一、只要签订了劳动合同,就一定要绝对遵守吗?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劳动合同法》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或者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以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都属于无效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


·怎么去讨拖欠工程款,有哪些
      怎么去讨拖欠工程款,有哪些范围 一、索要工程款前提: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结果要合格 我国法律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及解除均不影响工程款的支付,只要最终建设施工合同经竣工验收合格包括修复后的),承包人就有权请求支付拖欠工程款。 二、索要工程款对象: 发包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实际施工人可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 三、索要工程款时效: 工程款如超过诉讼时效2...


·无偿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工资吗
      无偿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工资吗不是的。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离职当天用人单位要付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不付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投诉用人单位。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工资该怎么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依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


·一、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设区的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


·骨折工伤认定多长时间?
      职工在遇到工伤事故导致骨折住院治疗的情况下,想要申请工伤认定只能等待伤病恢复或者伤情稳定后进行,但是按照有关规定,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间和认定时间都有时效限制,如果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可能会影响到后续的工伤赔偿,那么,骨折工伤认定多长时间呢? 一、国家规定的伤残鉴定时限为受理后60天作出伤残结论,特殊情况可延长30天。二、工伤休养时间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确认,满一年的由劳动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