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计算周六加班工资?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如何计算周六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根据我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必须满足以下三点法定要求: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因此,如果未超出上述三个条件的,就不能算作加班。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规定,我国目前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度。有条件的企业应实行标准工时制度。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1、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2、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一定是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在集体合同中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确定。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办法确定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低于最低工资的,则要按最低工资计算。3、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20.92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只要是在节假日或者是休息日进行加班的话,用人单位都需要支付员工相关的加班工资,具体的加班工资根据员工的实际工资来进行计算,然后在一定的程度上进行叠加。如果用人单位拒绝进行支付的话,员工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社保工伤认定条件都有哪些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受到损害的,只有先申请认定为工伤之后,那么之后才能根据参加的社保要求工伤保险方面的赔偿。而在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也是有具体的条件规定的。那究竟社保工伤认定条件都有哪些?针对这个问题,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社保工伤认定条件都有哪些 工伤认定有工作时间要素、工作场所要素、工作原因要素、主观过错要素等。 (1)工作时间要素: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


·劳动局工伤鉴定资料都包括哪些
      员工在用人单位遇到工伤的情况之下,不管用人单位是否配合,自己首先要学会合理依法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因为我国制定的关于工伤的诉讼时效是一年,所以这其中一系列的流程,不管是工伤认定,或者是工伤鉴定,员工个人都要抓紧时间进行,前期的材料最好是要一次性准备齐全。比如说在进行工伤鉴定的时候,那么劳动局工伤鉴定资料都包括哪些? 一、劳动局工伤鉴定资料都包括哪些?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


·工程质量事故分级是如何规定的?
      工程质量事故分级是如何规定的?虽然企业在施工前也施行了责任制度,即在发生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时,实行的是谁有过错谁承担责任的方法。但在社会生活中,我们还是会发现由于工程质量问题而引起的纠纷,为了更好的处理这类问题,国家对工程质量事故分级标准做了一般性的规定。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其基本分类如下: 1、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 ...


·如果工伤鉴定赔付己经签字了什么时候可以拿到钱
      法律规定工伤是有一定的赔偿标准的,并且工伤赔付是有一定的期限的。认定部门在一定的期限内作出认定结果后,申请人会在一定的时间内拿到钱,那么,工伤鉴定赔付己经签字了什么时候可以拿到钱?接下来的文章中,我们会为您讲解。 如果工伤鉴定赔付已经签字了什么时候可以拿到钱? 工伤等级鉴定标准 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 一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


·什么是工程质量事故呢?
      什么是工程质量事故呢? 工程质量达标是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关注的焦点,也是建筑工程的基本要求。但是因为各种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有时候建筑工程会出现质量问题。如果工程质量问题严重的话,会导致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造成人员和财产的损失。那么什么是工程质量事故呢?下面我们给您具体讲解下相关知识。 一、什么是工程质量事故呢? 工程质量事故是指由于建设管理、监理、勘测、设计、咨询、施工、...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收费是怎样的?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收费是怎样的?在现代社会,劳动收入几乎成为人们唯一的生活来源,所以找工作成为一件重要的事情。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找工作很难,即使是找到了满意的工作,也可能会由于一些原因跟用人单位发生争议,这个时候需要进行劳动争议仲裁。那么,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收费是怎样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这个问题。 一、仲裁收费标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收取仲裁费。每案...


·在大家的工作中,可能多多少
      在您的工作中,可能多多少少会遇到用工单位违反相关规定损害自己的合法利益的情况,有些人因为害怕被解雇或者受到排挤而选择了仍让,恕不知这是对这些行为的放纵。一旦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应该要学会自己保护自己,可以投诉举报用工单位,维护自身权益。下面我们就带您了解一下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的相关内容。 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须知 一、投诉者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非本人投诉须提交投...


·工作十年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多少?
      工作十年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多少? 劳动者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的,符合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条件,此外自用工之日起一年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因此对于这种情况,首先劳动者可以要求用单位支付用工之日起一年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但是应当注意的是劳动者追索的时效为一年的问题,目前实务当中仲裁和法院倾向...


·对工伤认定不认可怎么办
      对工伤认定不认可怎么办 一、对工伤认定不认可怎么办 如果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或者不认可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负责举证说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


·工会劳动争议调解范围包括哪些
      工会劳动争议调解范围包括哪些 一、工会劳动争议调解范围 企业工会委员会参加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包括有人员参加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调解本企业劳动争议,在分清是非和民主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协议,解决劳动纠纷。工会参加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有利于化解矛盾,增强团结,促进生产,稳定大局。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企业代表和企...


·公司搬迁员工辞职有补偿金吗?
      公司搬迁员工辞职有补偿金吗? 公司搬迁员工辞职有补偿金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3条规定:如果劳动合同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