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与担保公司签空白协议是否有效?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与担保公司签空白协议是否有效?与担保公司签空白协议可能有效可能无效。根据《劳动法》第16条第1款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关系着职工的切身利益。在空白合同上签字,是合同当中尚未明确具体的合同内容,而一方当事人就先行签署,而后才在其已经签署的合同上面把合同内容添加上去,那么这时所添加上去的合同内容,有可能是双方当事人事前已经进行约定的,也有可能是一方当事人单独的意思表示,这些都有可能。如果事后添加上去的合同内容,完全是双方之前已经协商达成一致的,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那么尽管一方是先行在空白合同上签字,我们也不能仅仅因为这个形式而否认合同的效力。当然,现实中,这种情况很少会有。一般如果是一方先行在空白合同上签字,其后添加的内容多半都与其真实的意思有出入,而其之所以在空白合同上签字,也很可能存在一方欺诈之类的情况,所以,这种情况下,合同是无效的。当然,这是在理论上进行分析,而实践中如果遭遇了这种情况,要想主张合同无效。我们需要证明当时签订合同的时候,是一份空白的合同,未载明合同的内容,而现在这个合同的内容,也不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空白合同如果不是双方合意签订的,是存在被强迫或着是被欺诈等情形出现的,都可以认为合同是无效的,因为这样的合同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属于无效的合同,如果合意真实则可以有效。
  
  
  


·公司法重大资产转让主要问题有哪些?
      组建一个公司是需要很多繁琐的手续的比如公司需要注册、法人代表等。如果是股份制公司的运行还需要定期召开股东代表大会。那么,公司法重大资产转让主要问题有哪些?法律中的相关解释是怎么说的?今天我们为您整理和总结了以下的内容,希望能够为您答疑解惑。 公司法重大资产转让主要问题有哪些? 一、有限责任公司转让主要财产时,反对股东享有股份回购请求权,但却未规定何为主要财产、公司转让主要财产是...


·股东会决议成立子公司有哪些规定?
      股东会决议成立子公司有哪些规定? 一、股东会决议成立子公司有哪些规定? 股东会决议成立子公司有的规定包括成立子公司,需要由股东会作出决议;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要股东会作出决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


·法人能不能设立一人有限公司
      可以。一人公司,是指公司的出资全部属于单一股东的公司。我国《公司法》允许自然人或法人单独出资设立一人公司,而国有独资公司也可视为一人公司的一种特殊形式。合资公司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出资是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股东的公司。一人公司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一人公司包括形式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和实质上的一人公司,实质上的一人公司是指公司在设立时,公司股东人数符合法定最低人数的要求,但出资人或...


·公司法董事会股东会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我国经济和社会的长期稳定性的发展是由多种因素共同组成的,特别是在市场经济发展的这一块,存在的这些公司直接影响着我国的劳动关系和就业率,所以公司法当中很多重要的决定也是为了能够让各企业的发展更加健康。作为职工也应该知道董事会和股东会的级别都非常高,那么,公司法董事会股东会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一、公司法董事会股东会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股东会决议与董事...


·分公司签订合同需要总公司批准吗
      分公司签订合同需要总公司批准吗?分公司签订合同不需要总司批准,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一旦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同时也是对外公示了其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的合法经营权。而合法经营权的具体体现形式就是分公司对外可以以自己名义在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相关的商事活动。总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快捷、充分地以分公司的形式对外开展业务,从而达到...


·安徽省企业融资面临什么样的问题?
      安徽省企业融资面临什么样的问题?安徽省中小民营企业推动了安徽省经济发展,同时也给社会发展打好了的坚实的基础。中小企业是保持安徽省经济和发展一直平稳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是中小企业不得不承认在发展过程中仍然面临着融资难的问题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该如何解决呢?我们给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安徽省企业融资存在一些问题以及解决办法。 一、安徽省中小企业融资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融资渠道有限 目...


·外资企业减资流程是怎样的?
      外资企业减资流程是怎样的?外资企业减资流程是怎样的 一、申请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能申请减资: 1、现行法律、法规对注册资本有下限规定,其调整后的注册资本低于法定资金数额的; 2、企业有经济纠纷,且进入司法或仲裁程序的; 3、企业在合同或章程中对生产、经营规模有最低规模规定,其调整后的投资总额小于该最低规模的; 4、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规定外方可先行回收投资,且已回收...


·什么企业会被并购重组
      什么企业会被并购重组 一、什么企业会被并购重组 企业存在的目的就是价值最大化、股东利益最大化,当一个企业在现有的管理者与拥有者的手里不能再价值最大化的时候就应该考虑被并购,也就是把企业出售给更有能力的另一个企业来更好的经营,可是目前中国的大部分企业的拥有者管理者对于自己的企业有过于浓厚的私人感情,往往把企业当作孩子来养,这是不理智的,这也是阻碍中国的企业并购浪潮的无形障碍之一...


·在面试通过进入企业之后,一般都有一段时间的试用期,如果试用期
      在面试通过进入企业之后,一般都有一段时间的试用期,如果试用期没有通过的话我们就无法继续留在企业事业单位中继续工作,当前很多企业在试用期时都是不签订劳动协议的,而且这种做法在当前社会存在很大的争议,那入职试用期不签合同到底正不正确呢?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而《社会保险法》第58条、第60条规...


·公司法主人法律问题有哪些
      公司法主人法律问题有哪些?公司法是我国市场的主体法,规定了我国公司包括设立和解散的一切活动规范。我国公司的活动都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因此公司法需要被正确解读,在解读的过程中也会产生一些问题,例如公司法主人法律问题有哪些? 一、公司法主人法律问题有哪些?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知情权的保护机制股东是公司的投资人,也是公司的主人,公司治理机关应当保障股东的各项知情权。1、股东...


·分公司签租赁合同后收入算谁的
      分公司签租赁合同后收入算谁的算分公司或者是总公司都是可以的。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当然,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公司印章,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