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自己开荒的土地征地补偿怎么算?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自己开荒的土地征地补偿怎么算?
  
  一、自己开荒的土地征地补偿怎么算?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但该“足额”标准并不是市场价值的“全额”补偿,因为农村土地不是完全市场化的,其真实的市场价值无法有效计算。所谓“足额”是指土地的成本价值,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而农村土地一旦开发为商业用地,其市场价值可能远远高于作为耕地使用时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
  
  一般来说,如果是在村集体的支持下开垦荒地,荒地上所投入的人力物力应该得到相应的补偿。具体补偿多少,并没有完全统一的标准,地方上执行也不一样,可以咨询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确定。
  
  农民开荒地的开荒形式也分为两类:一类是农民擅自开荒,第二类是农民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之类进行开荒。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在保护耕地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开发未来用的土地,适宜开发为农用地的,应当优先开发成农用地,国家依法保护开发者的合法权益。也就是国家会保护农民在政策范围内开荒的土地权益。
  
  虽然在《土地管理法》中规定:农民自己开荒的土地也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但《民法典》中也明确规定:土地上的附着物是属于农民自己所有;在土地征收的过程中,虽然农民朋友拿不到土地补偿款,但安置补偿、土地附着物以及青苗补偿费还是需要发放给农民的。
  
  二、什么是征用土地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现征地一般指征收。
  
  征收土地就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的强制手段。征收土地具有以下特征:
  
  (1)征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力
  
  (2)必须依法批准;
  
  (3)补偿性。要向被征用土地的所有者支付补偿费,造成劳动力剩余的必须予以安置;
  
  (4)强制性。
  
  (5)权属转移性。土地被征收后,其所有权属于国家,不再属于农民集体。
  
  (6)征地行为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
  
  1.土地补偿费的概念
  
  土地补偿费是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时,为补偿被征地和原土地使用单位的经济损失而向其支付的款项。其实质是对农民在被征用的土地上的使用性质,长期投工和投资的补偿。
  
  “土地征用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杨在明说。
  
  2.土地补偿费的计算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政府在进行土地征收时,会存在一个疑问,自己开拓的荒地是否会在赔偿项目中,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自己开拓的荒地被征用了,政府是会进行补偿的,即便是不进行钱财方面的补偿,也会给农民一些树苗。政府在征收土地的同时会尽可能的保证农民的利益。
  
  


·国家新机场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新机场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目前我国的空运发展水平也是非常快速的,乘坐飞机出行为您的学习交流和工作提供了非常多的方便之处,并且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对于飞机场的修建也不断的在进行扩大之中。修建飞机场往往占地面积会比较大,所以有可能会涉及到征地补偿的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国家新机场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新机场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


·土地使用权证丢失如何补办
      土地使用权证丢失如何补办 我们国家为了方面我们的生活,颁布的很多的证件,其中就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是用来证明我们是这个土地的合法权益人,是可以在这片土地上面进行利用开发的,所以说土地使用权证很重要。那么土地使用权证丢失如何补办? 一、土地使用证丢失如何补办 《土地登记办法》(2008年2月1日施行)第七十七条规定:土地权利证书灭失、遗失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在指定媒体...


·土地使用证赠予协议怎么写?
      土地使用证赠予协议怎么写?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知道,对于土地的使用权,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人可以对土地进行出让、转让、买卖、出租、抵押、交换、变更、继承、赠与、划拨、终止等使用形式。那么,土地使用证赠予协议怎么写?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为了帮助了解土地使用证赠与协议怎么写,给出相关格式如下。 土地使用证赠予协议范文 赠与者:      ...


·民法总则中的商事不当得利管辖地怎么确定
      民法总则中的商事不当得利管辖地怎么确定民商活动的经营和管治是受我国民法总则的相关条款所限制的,因此在日常生活当中,一些民商企业家如果在经营过程当中有着不当得利或者其他一些违法违规的事项的话,都是可以参照民法总则当中的相关法条来进行解决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民法总则中的商事不当得利管辖地怎么确定? 一、民法总则中的商事不当得利管辖地怎么确定? 管辖权的规定不属于民法总则的内...


·土地使用权名称变更的流程
      土地使用权名称变更的流程 一、申请。 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因土地有偿出让、转让引起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出让、转让合同及有关批准文件。 (二)用出让、转让获得的土地使用仅进行抵押、或因抵押终止引起权利消失的,应提交抵押合同和有关批准文件。 (三)因买卖、转让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地...


·婚前土地补偿款离婚时能否分割?
      离婚的话财产如何分割?离婚的话财产需要按照平等的原则来分割从立法目的解释来看,土地补偿款的实质是对失地农民今后的一种生活保障和主要依靠,不属于《婚姻法》解释(二)对共同财产作出的规定种类。土地对于农民来说,具有特殊重要意义,从一定程度上讲,它是农民最大和最后的保障,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土地补偿款实质是对失地农民这一特定身份人群的一种生活保障,是失地农民今后生活的主要依靠。对于...


·征地拆迁审计的方法和重点有哪些内容
      征地拆迁审计的方法和重点有哪些内容 一、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审计认识上常见的三大误区 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重要特点是改造范围较大、涉及拆迁户较多,无证房和历史遗留房屋情况复杂,是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民生工程,也是政府工作的重点,拆迁资金的规范使用和拆迁安置政策的有效落实,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与社会稳定,关系到地区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但在审计查证过程中,审计人员易出现以下三大误...


·征地补偿费由谁支付,征地补偿费支付方式有哪些?
      征地补偿费由谁支付,征地补偿费支付方式有哪些?说到征地,相信很多人都清楚,这往往是针对农村当中的集体土地进行征收。那么此时就需要对被征地人,主要是当地的农村居民做出补偿。不过此时征地补偿费由谁支付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征地补偿费由谁支付农村集体土地被依法征收后,应由当地的市、县国土资源局支付土地补偿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明确规定:“市、...


·外地户口可以在本地办结婚证吗?
      外地户口可以在本地办结婚证吗我国法律规定,如一方是本地,另一方是外地,可以办理;如果双方都是外地户口,不能办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如对方的户口在当地,就可以在当地办理的。如双方的户口都不在本地,是不可以的,必须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二、哪些情况是禁止结婚的?《婚姻法》第七条规定,有...


·的果树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的果树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目前就我国部分的果树征地补偿标准是: 1、苹果树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5-9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90-21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210-1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600元。 2、梨树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5-45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45-1...


·杭州土地使用权契税是什么?
      杭州土地使用权契税是什么?我们现在都知道土地使用权契税是什么吗,您可能还不是特别的明白这个词语是什么意思,他对于我们还是比较重要的,我下面就为您整理了一些这方面的内容,我们一起来看看杭州土地使用权契税是怎么回事。1、契税(买方支付)根据国家规定 ?,房屋买卖要向国家缴纳契税,无论是商品房还是存量房的买卖都要缴纳的。 ?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1%-3%交纳契税,具体的比例需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