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重婚罪的认定需要哪些证据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一、重婚罪的认定需要哪些证据
  
  针对认定重婚罪,实践中通常的做法是,受害人有足够证据证明重婚行为的,法院直接按自诉案件立案。而如果证据不足,由受害人请求公安机关侦察,然后由检察院提起公诉。
  
  可见,搜集证据有多重要!!
  
  实践中,搜集证据具体分为两种情况:
  
  1、领了结婚证的法律婚姻
  
  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证据。
  
  2、以夫妻名义同居但没有领结婚证的
  
  (1)对方与他人在外以夫妻名义生活的居住地的附近群众的证明;
  
  (2)婚外情一方的保证书、忏悔书等;
  
  (3)婚外情双方同进同出的照片录像;
  
  (4)双方发的亲密短信;
  
  (5)调取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由居委会出具对方与他人共同以夫妻名义生活的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在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通常要达到一定时间,一般认为是三个月。
  
  二、收集重婚罪证据的技巧
  
  1、可以暗访居住生活的场所
  
  认定重婚最重要的一点是与他人同居生活,因此同居的地点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找到了同居生活的场所才能有进一步的婚姻调查取证。
  
  2、从行为人邻居着手准备
  
  确定重婚者是否真的重婚,还要看他是否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生活,而这些情况需要无利益第三人加以佐证,譬如行为人生活场所附近同时与其又经常有来往的人。
  
  3、从婚姻登记处查询婚外情一方的婚姻情况
  
  如果有登记结婚的,可以请求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配合,调取重婚的证据。
  
  4、报警
  
  根据刑诉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重婚案可由被害人提出自诉,也可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现在法院的做法是一般的是如果自诉人有证据证明重婚的事实,法院直接按自诉立案。如果自诉人的证据不足,法院不立自诉案件。由受害人请求公安机关侦察,然后由检察院提起公诉。
  
  5、委托律师协助取证
  
  对于重婚的认定并非是那么容易的事情,生活中可能一方会在婚内有出轨的行为,比如去找一 夜 情或者有偶尔的外遇,这样的情况,实践中就很难被认定为重婚,自然之后也就不能按照重婚的法律规定来处理。另外,对重婚的认定,也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其中掌握收集证据的技巧,也是很重要的一方面。
  
  


·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一、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非指定个人的财产,均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夫妻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偿还债务时,若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以个人财产清偿;若债务人不知有此约定的,仍需共同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


·国家赔偿法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有哪些
      当国家相关部门、行政机关的行为或者国家政策侵犯到公民利益时,国家对公民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就是国家赔偿法。现在,就跟着我们一起学习有关国家赔偿法关于精神方面的赔偿标准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确定应当考虑哪几个因素等相关内容吧! 一、国家赔偿法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精神赔偿解释》规定了三种不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 (1)对于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 (2)对于造成残疾的...


·离婚之后小孩抚养费一般是多少
      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如果有共同财产、未成年子女或者共同债务的话,则需要同时作出了处理之后,才会允许离婚。而其中确定了未成年子女抚养权之后,还要确定抚养费。那么离婚之后小孩抚养费一般是多少呢?下文中,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作介绍。 一、离婚之后小孩抚养费一般是多少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


·一、离婚后可以变更抚养关系吗?
      一、离婚后可以变更抚养关系吗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充分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或家庭环境等等因素。如果有抚养权的一方因各种原因不能很好地照顾子女,无法为子女提供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那么另一方自然可以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


·国家赔偿法赔偿方式的种类有哪些相关规定?
      我国国家赔偿的设置本质上是为了规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完善相应的责任承担制度,能够让公民的权利受到侵犯的时候有权利申请国家赔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我国国家赔偿包括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方式主要为支付金钱的方式,让我们来详细介绍国家赔偿法赔偿方式的种类吧。 一、国家赔偿法赔偿方式的种类 国家赔偿方式,是指国家对自己的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的各种形式。我国国家赔偿法第25条...


·净身出户要不要支付抚养费
      净身出户要不要支付抚养费,一般是由男女双方协商确定的,如果一方不分割财产的,可以约定不给付抚养费,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法律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中...


·在现实的离婚诉讼案件中
      在现实的离婚诉讼案件中,如原告到场,被告没有到场法院该如何处理,我国的现行法律由对此类诉讼案件做怎样的司法解释呢。下面我们就就什么样离婚诉讼可否缺席宣判的几种形式,结合我国现行法律为您做一一介绍。希望您在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时能够帮助到您。 离婚诉讼能否缺席审理 民诉法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定了离婚案件一般不能缺席审理的原则。但以下三种...


·离婚案件在我们的生活中越来越频发的出现
      离婚案件在我们的生活中越来越频发的出现,而我国在审理此类案件时还是必将人性化和谨慎的。会相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再对案件受理。而往往一审中没有强有力的证据法院也不会判决离婚的。在没有新的证据和情况下二审要在一审审判书生效6个月后法院才会受理,那下面我们就第二次起诉离婚书范本有哪些内容为您作详细的解答。 第二次离婚所需材料: 必备材料:(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夫妻不能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夫妻不能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这样规定是很有必要的,很多女性在此期间,往往是没有工作或主动辞去工作的,如果男方这时提出离婚,一方面肯定会给女性带来较大的精神打击,影响女性的身心健康及子女的发育,同时也会让女方面临严重的经济危机,这会加大女性的压力。因此,法律做如上规定是一种较人性化的处理,是对妇女及儿童的一...


·离婚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原
      离婚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原则是“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所以当事人应着重从 “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去收集证据。可以收集的证据就包括:证明夫妻双方的综合素质的证据,证明自己抚养能力更好的证据、孩子想要跟随哪一方生活的意见。二、争夺抚养权要考虑哪些因素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原则是“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所以当事人应着重从 “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去收...


·和别的女人有小孩算重婚吗?
      和别的女人有小孩算重婚吗?并不一定算重婚,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