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纠纷争议的解决方法有哪些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劳动纠纷争议的解决方法有哪些第一,协商。劳动争议发生后,尤其是工伤待遇争议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应当首先进行协商,以达成解决方案。这是最为常见的、也往往是双方都容易接受的。事实上,矛盾不太尖锐的工伤待遇争议,常常都是以这个程序来解决的。对职工来讲,尤其要注意使用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因为发生工伤的职工,往往还要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如果过分强调用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可能会为今后的工作带来不便。当然,我们并不是说要对用人单位作不恰当的妥协,而是想要强调,协商是双方最易接受,效果也最好的方式。第二,调解。就是企业调解委员会对本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进行调解。从法律、法规的规定看,这并不是必经的程序。但它对于劳动争议的解决却起到很大作用,特别是对希望继续留在本单位工作的职工来说,能够通过调解来解决劳动争议,也不失为一种理想的选择。第三,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规定,当事人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起7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内结束。对于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需要强调的是,仲裁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就是说,当事人未经仲裁程序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四,诉讼。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则依据民事诉讼法和劳动法等的规定,受理和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期限为6个月,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当事人如果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可以提起上诉,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当事人必须执行。二、用人单位什么时候签合同《劳动合同法》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本条的规定,给了用人单位一个终止劳动关系的选择权。当然,这里用人单位需举证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签订合同,而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具有证据意识,在书面通知送达时应当有劳动者的签收证据或其它可证明已经向劳动者送达书面通知的证据,否则会弄巧成拙。《劳动合同法》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很显然劳动合同方面的纠纷,肯定是发生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其中比较常见的纠纷就是单位不按照法律中的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或者在劳动合同当中格外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遇到这类纠纷可以从上述解决途径中选择恰当的进行处理。
  
  
  


·《劳动法》对于旷工每天所扣多少工资
      《劳动法》对于旷工每天所扣多少工资,没有明确的说明。根据《劳动法》规定,旷工指的是,在没有同用人单位申请请假的情形下,无故不到单位上班的情况,这属于劳动者不按照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的一种。因此用人单位可以做出扣除工资的处罚。在现实中,我们还发现,不少用人单位在自己的企业制度中说明了旷工的相应的处罚,还有旷工三日,视为员工自动离职情形。而一天具体扣除多少工资,在相关企业的制度中也有...


·劳动争议仲裁财产保全可以么?
      劳动争议仲裁财产保全可以么? 一、劳动争议案件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因此,诉前,劳动者可以向法院直接申请保全。 2、《中...


·单位拖欠工资给补偿吗
      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单位每个月应该按时、足额的支付工资给劳动者,不然的话就有可能构成拖欠工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单位除了要及时发放工资外,单位拖欠工资给补偿吗?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单位拖欠工资给补偿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标准,工资标准可以根据劳动者所在岗位或者所从事的工作确定。在我国目前的状态看,由于法律意识不强,一些...


·一、关于建设工程优先受偿的规定是什么?
      一、关于建设工程优先受偿的规定是什么?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内容是: 1、人民法院在...


·当代社会,人们找工作时要考虑的因素种类繁多,这是因为不同的工
      当代社会,人们找工作时要考虑的因素种类繁多,这是因为不同的工作单位不仅提供的工资千差万别,更有五花八门的福利待遇,其中,以国家公务员为首,工资水平虽然一般,但各类福利待遇十分优惠,给日常生活给予了极大地便利。那么,我们通常所说的工资福利待遇包括哪些呢?网站我们为您答疑解惑。 一、工资福利待遇包括什么 基本月薪 :是对员工基本价值、工作表现及贡献的认同。 综合补贴 : 对员...


·员工在寻找工作的过程中
      员工在寻找工作的过程中,都会在网上进行简历的投递,简历中会对个人的基本情况,学历,工作经历等都做一些说明,这样可以使得企业更好的通过简历寻找和自己岗位相符的人员。入职证所需材料有哪些?这个主要提供与简历相符的个人身份证明和健康证明等,今天我们带您了解一下。一,入职证所需材料2018有哪些?1、个人信息登记表:也就是简历。2、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大部分企业都会要求提供,这里说明一...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对女员工孕期内进行调岗?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故女职工在孕期不能胜任原工作的,应当向用人单位出具医院的医疗证明,证明自己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可以减轻女职工的劳动量或者给女职工安排的其他劳动者能够适应的劳动。...


·公司安排周日加班15倍工资计算吗
      公司安排周日加班15倍工资计算吗?公司安排周日加班的加班工资不是15倍,是平时工资的2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


·工伤认定完后隔年还能报销吗
      工伤认定期间除了会浪费大量的时间以外,还有一些必要的开销,其中就肯定有一些医疗费用。不过,现如今基本上都有医保。完毕以后,基本上都可以报销一部分,所以自己其实并花费不了多少钱。关于工伤认定的报销时间问题,我们将在下文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工伤认定完后隔年还能报销吗? 一、工伤认定完后隔年还能报销吗? 工伤认定后,国家对报销时间并没有限制的规定。 二、报销具体流程: 1、申...


·灵活就业方式劳动合同是什么意思?
      灵活就业方式劳动合同是什么意思?灵活就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全日制用工形式以外,劳动者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或以小时为劳动时间单位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履行相应权利义务的就业形式。用人单位应当与灵活形式就业的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协议:(一)用人单位招用以灵活形式就业的劳动者,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协议,并以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个人名...


·河南焦作作为我国重要的工业城市,几年来发展十分迅速。因此,人
      河南焦作作为我国重要的工业城市,几年来发展十分迅速。因此,人民都普遍富裕了起来,众多的焦作家庭都买了私家车,以方便日常生活。在这样的背景下,常常会出现人们醉酒驾车的违法行为。可是在河南焦作醉驾谁能摆平,怎么处罚? 什么是醉驾? 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