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一、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九百三十三条??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委托合同是基于双方的信任为条件,如果一方失信或委托方不再需要受托方办理委托事宜,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法律虽然赋予委托人和受托人享有任意解除权,但是在委托合同有效的情况下,仍以委托合同的约定为处理原则,即以双方在委托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的享有和履行为认定是否存在违约及承担相应的责任。你公司提前解除合同如果符合合同约定,或者有理由不再需要咨询公司办理委托事项,依法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不构成违约。但解除合同如果不是咨询公司的过错,你公司则应依照合同约定赔偿相应损失。相反,如果你公司解除合同违反委托合同的约定,依法仍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如何做到不承担违约责任
  1、双方可以在合同中先明确约定,发生某种情况,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不须承担违约责任。譬如租房是为了便利工作生活,如果工作地点发生变化,很可能需要另外租房居住。在此情况下,承租人就可以事先和出租方约定,一旦工作地点发生重大变化,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2、找到适合的人转让,想提前解除合同,应该承担3个月的租金为违约金,但如果在解除合同时能以不低于原合同的条件,找到新的人,不承担上述违约责任。
  提出解约的一方,应书面告知对方,尤其是承租人准备搬离的情况,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解约及搬离的时间,以免出租人以不知情为由主张更高额的赔偿。作为守约方,在得到对方要解约的告知后,可以向对方发送相应的催告函主张权利,并保留催告的证据,如果在合理时间内对方没有反应,应该及时到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没有和合同当事人另一方商议好,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就是要赔偿提前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其中包括了直接的损失和间接的损失,直接的损失是现在可见的费用得支出,即财产的损失,而间接的损失就是未来遇见的一些利益。
  
  
  


·赠与书与赠与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赠与书与赠与合同的区别有哪些?一、赠与书 赠与书是赠与人单方面的书面意思表示,如果受赠人拒绝接受,其赠与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 二、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三、赠与书和赠与合同的区...


·经济合同的的诉讼管辖权如何确定
      经济合同的的诉讼管辖权如何确定 经济合同纠纷发生后,如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从经济合同的地域管辖区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


·石油产品购销合同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
      石油产品购销合同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 简单来说商品的买卖与销售就是购销,在实践中签订购销合同可以切实依法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您是否了解石油产品购销合同怎么写?怎样确保合同是否有效。本文为您带来一篇关于石油产品购销合同范本,请您阅读了解。 石油产品购销合同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定时间: 合同编号: 一、 产品、规格型号、单位、数量、金额及交货时间。 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确有效吗?有哪些
      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确有效吗?有哪些相关内容 一般情况下,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规定好明确的时间,然后再进行签订,但是也有时候会遇到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情况。那么,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确有效吗?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确有效吗 约定履行不明确的,债务人履行前,应通知债权人。《合同法》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


·变更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变更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的变更有约定和法定两种情形,具体法律规定及相关解释如下: 一、合同的约定变更 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也就是说经过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是可以变更合同的。但是需要注意以下两点: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林木承包合同书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林木承包合同书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一、林木承包合同书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林木承包合同书需要包含的内容有:工程内容;工程进行的方式;组织领导的相关事宜;双方责任的明确规定;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工期的相关内容;付款方法;其它需要注意的事项;违约情况的处理办法等。内容可以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灵活的确定。 二、林木承包合同书范本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我国倒签合同的效力
      我国倒签合同的效力合同是交易活动中最重要的一种文书,与此同时,合同又包括了很多种类。因此很多人对于合同的认识是混乱的,特别是比较少见的合同,比如倒签合同。那么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倒签合同的效力问题。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一、我国倒签合同的效力倒签合同是指合作双方在合同签订生效之前已经开始实际履行合同项目合作,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在合同履行完毕后补签合同的现象。在某些情况下,双...


·股权出质登记需要提供什么资料?股权质押合同如何查询?
      股权出质登记需要提供什么资料?股权质押合同如何查询? 一、股权出质登记所需提供资料 1、《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出质人、质权人签字或盖章); 2.出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制作要求:载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签名、捺印;1份; 3、出质人所在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无需年检后)、复印件(由副本原件直接复印所得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无需组织机构代码 4、质权人企业的营业执照...


·赠与合同的成立有什么标准
      赠与合同的成立有什么标准 一、赠与合同的成立有什么标准 关于赠与合同的成立问题,争议主要在于赠与合同为诺成性合同还是实践性合同,依上述分析,赠与合同的成立标准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根据《合同法》第185条及186条第1款的规定,赠与合同原则上是实践性合同,所以赠与合同的成立要件仅一般情况下不仅需要有赠与人与受赠人意思表示的一致,还要求必须进行赠与财产的交付。 (二)根据...


·要式合同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一份合同若是想得到法律的认可,就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行。那么,在法律上,对于要式合同的成立条件到底是如何要求的呢?此外,与合同成立相对应的就是合同的终止了,那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合同一般有哪些终止事由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陈述。 一、要式合同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要是合同成立的条件主要有:1、双方...


·合作社入股合作合同怎么写?
      合作社入股合作合同怎么写? 合作社是农村特有的一种产物,村民以参加合作社入股的方式参与合作社,参与合作社后,村民一般是以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来参与生产。村民需要签订合作社入股合作合同,今天,将会为您详细提供合作社入股合作合同的范本。 《合作社入股合作合同》 甲方:合作社 乙方:身份证号 某某合作社为了合理有效利用特有的土地资源,带领农民致富,推动种水稻种植产业的形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