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抢注商标属于侵权行为吗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抢注商标属于侵权行为吗抢注商标是可以被认定为一种侵权行为的。(一)商标抢注行为是违法行为1.商标抢注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商标法明确规定申请商标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的原则。商标抢注人明知是他人的商业标识而以自己的名义抢先申请注册,希图将他人的商业标识据为己有,践踏了最起码的商业道德,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性质不言而喻。2.商标抢注行为直接违反商标法的禁止性规定。我国《商标法》9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第13条禁止抢注未注册驰名商标、注册驰名商标;第15条禁止代表人、代理人抢注被代表人、被代理人的商标,禁止其他明知是他人商标而抢注的行为;第16条禁止抢注地理标志;第32条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反不正当竞争法》6条禁止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禁止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商标抢注行为违反了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上述禁止性规定,属于违法行为。商标抢注行为不但违反商标注册应当遵循的诚实信用原则,而且直接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其性质属于违法行为,应无任何异议。(二)商标抢注行为给商业标识在先使用人造成损害商业标识在先使用人对于其商业标识享有受法律保护的合法权益,这种合法权益的本质是该商业标识所负载的商誉和市场竞争力。这是商标法禁止他人抢注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的主要理由。商标抢注行为侵害了商业标识在先使用人对于其商业标识所享有的合法权益,给商业标识在先使用人造成损害,该损害包括被抢注人,即在先使用人在未注册商业标识上已经建立的商誉的减损、市场机会的丧失和为了拿回自己的商标而支付的合理费用。被抢注人有权要求抢注人承担侵权责任,赔偿损失。《民法典》3条规定:“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明确将“合法权益”纳入民法的保护范围。《民法典》2条则进一步规定:“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民事权益”是“合法权益”的一种类型。按照我国通说,“合法权益”包括权利和正当利益,民事权益包括民事权利和受法律保护的民事利益(法益)。因此,在我国,未穿上权利外衣的合法的民事利益是侵权法的保护对象,也就是说,不仅侵犯民事权利的行为是侵权行为,侵害他人合法的民事利益的行为也属于侵权行为。未注册商标和其他商业标识虽然未通过商标注册取得商标权,不能享受商标法的积极保护,但是,如前所述,商标法明文规定禁止抢注他人在先使用的商业标识,即在先使用的商业标识属于受商标法消极保护的“民事利益”,当然也属于受民法典和民法典保护的“合法权益”。因此,对该合法权益的侵害满足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中“损害”的要件。也就是说,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业标识不但受商标法的消极保护,可以禁止他人抢先注册,而且可以依据民法典和民法典追究抢注人的侵权责任。(三)损害和抢注行为有因果关系商业标识在先使用人因标识被抢注所受到的损害,即其在先使用的商业标识商誉的减损、市场机会的丧失和为了拿回本来属于自己的商业标识所付出的代价,都是由于抢注行为造成的,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是不言而喻的。(四)抢注人具有故意故意是商标抢注行为的必备条件,非故意不构成抢注。按照民法典的理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者外,损害赔偿责任以侵权行为人有过错为必要条件。如前所述,我国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定的几种抢注行为,都是故意行为。所以,只要能够认定构成商标抢注行为,就具备了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观要件。以故意作为抢注行为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观要件,是由抢注的对象——未注册商业标识的法律性质决定的。未注册商业标识虽然属于受法律保护的民事利益,但毕竟不享有商标权。在民法上,未穿上权利外衣的民事利益(法益)和权利的重要区别之一,就是保护的强度不同。保护强度的不同,主要体现在责任要件和举证责任的不同。按照商标法的规定,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即构成侵权,不管使用人是否有过失。过失仅是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条件,而不是构成侵犯商标权的条件。未注册商标的保护则以抢注人的故意为必要条件,法律禁止的只是恶意抢注。所谓恶意,即明知是他人在先使用的商业标识而抢先注册,也就是故意。这是因为,注册商标是经过公示的受法律保护的商标,其保护范围明确,经营者应当注意并尊重他人的注册商标,避免侵权。未注册商标未经公示,受保护的范围亦不清楚,他人无法从具有公信力的公开渠道了解其使用状况和归属,因此法律只能禁止他人的故意抢注行为。举证责任方面,除要求驰名商标跨类保护外,注册人只需要证明自己的商标是注册商标即可,未注册商标所有人则必须证明其商标是在先使用的商标以及使用的商品/服务类别,并且要证明抢注人具有恶意。除此以外,侵权法对未注册商业标识与注册商标的保护没有实质性区别。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已经论证了依据我国《商标法》《民法典》和《民法典》的规定,抢注他人在先使用的商业标识的行为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被抢注人可以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要求抢注人承担侵权责任,包括返还被抢注的商业标识和赔偿损失。抢注商标是可以被作为一种侵权行为来定义的。抢注商标是一种恶意的侵权行为,对于商标持有人来讲是一种有损自己合法权益的侵权,那么对于抢注商标者,商标合法持有人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要求抢注人赔偿自己的损失。
  
  
  


·商标侵权案件律师如何收费
      商标侵权案件律师如何收费?商标侵权案件律师收费标准没有统一的规定,关于律师费用具体要看案件性质,如果属于刑事案件,每位律师据此都有自己的收费标准。律师收费考虑的因素主要是:(一)耗费的工作时间;(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三)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四)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五)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六)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


·专利强制许可的类型?
      专利强制许可的类型有哪些 ?一、专利强制许可的类型有哪些 滥用专利权的强制许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1)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3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4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 (2)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


·外观专利保护期有多长,保护范围是哪些?
      外观专利保护期有多长,保护范围是哪些?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这也是属于我国专利当中的一种分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那么您知道法律对外观专利的保护期限是多久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外观专利保护期有多长 我国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期限为10年。在1993年申请的外观设计中,获得专利权并且专利权保护期限达到10年的...


·著作权申请名称变更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著作权申请名称变更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国家出台《知识产权法》其目的就是为了保护知识产权。著作权作为知识产权之一,其变更需要依据法律规定。那么,著作权申请名称变更登记需要哪些材料呢?我们将为您答疑解惑。 一、申请著作权变更登记材料 1、变更申请表 申请人应当提交在线填写并打印的申请表,申请表中的事项应当按要求填写完整;申请人签章应当是原件,并且应当与申请人名称一致; 2...


·商标侵权官司得打多久?
      商标侵权官司得打多久?假冒商标罪多找时间会结案,是没有具体规定的,需要依据案件的复杂程度而定,但案件到法院审理的,如果是用一般程序审理的,要在二个月内宣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


·商标认证是什么意思?
      商标认证是什么意思? 一、商标认证 认证商标一般都是说商标局认证驰名商标或者地方认证著名商标的事情。 绿色环境标志认证,ISO9001,ISO14001,OTS-100,国家免检(已取消),CCIB安全认证,中国包装产品质量认证,UL安全检验认证标志, 补充:认证标志是质量认证机构准许经其认证产品质量合格的企业在产品的包装上使用的质量标志。《产品质量法》第九条规定:“国家参...


·专利权国际优先权是什么意思?
      专利权国际优先权是什么意思?国际优先权,又称“外国优先权”,其内容是:专利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二、优先权的权利使用依据《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


·共同作者放弃著作权协议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共同作者放弃著作权协议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一、共同作者放弃著作权协议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是怎么规定的? 《著作权法》 第十三条 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合作作品...


·外观专利维权怎么做
      外观专利维权怎么做 1、收集涉嫌侵权的竞争者的有关涉嫌侵权产品的信息。 2、初步判断涉嫌侵权的竞争者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检验侵权嫌疑人的行为是否符合专利侵权的成立条件,是否属于专利法规定的侵权行为的例外情况,以及侵权嫌疑人的产品是否落入了贵司相关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等。 3、在认真检索和调查现有技术的基础上,重新评估贵司的相关专利,分析其稳定性。评估大致有如下结论: (1)贵司...


·商标复审的程序是怎样的
      商标复审的程序是怎样的 商标复审提交什么材料一般当事人在对商标评审委员要作出的决定不服时,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进行复审,这也是对自身合法权益进行救济的一种途径。不过申请进行商标复审的,也是有具体的程序要求,同时还需要提供复审材料,那到底商标复审的程序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商标复审的程序是怎样的 商标复审包括商标异议复审,商标驳回复审,撤销商标注册复审共三项...


·商标续展和商标宽展有什么不同
      商标续展和商标宽展有什么不同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因此,商标宽展是指商标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商标续展,在到期后六个月的宽展期内办理,这种情况被大家称为商标宽展。1、商标续展是在满十年的前12个月内办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