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赔偿是多少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人们在购房签订购房合同时,一般都会约定违约金,在一方出现违约的情况时,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具体来说,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赔偿是多少呢?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由于违约金是购房者和开发商在订立合同时预先约定的,因此,它与实际损失额往往不能完全吻合。一般情况下,即使有差异,也应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除非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而显失公平,才可请求减少或增加。
  至于违约金的约定,购房者可根据违约情况就违约数额进行约定,也可约定违约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或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购房者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或适当减少。由此,约定的违约金在性质上就视为违约时的损失赔偿金。
  既然购房者在合同中已约定了违约金,那么,开发商要求按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赔偿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当然,如果“实际损失”超出约定的违约金,可要求开发商适当补偿(实际损失一般来讲只可能是租金损失或交通费损失。租金损失是指由于延迟交楼而多付出的租金;而交通费损失是指由于延迟交楼不能及时迁入而可能增加的交通费用。一般来说,交通费损失要低于租金损失,因此,在审判实践中一般只考虑租金损失)。
  此外,如果合同没有规定违约金或者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确定,可依据房款的总额参照银行等金融机构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出金额,或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的、或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违约金,以要求房地产公司赔偿。
  在实际计算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赔偿的时候,需要知道当事人之间是否有相应的约定,如果有约定则就按照约定来进行赔偿,而要是没有约定的话,则就要根据法律的规定来进行处理。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一、房屋买卖协议简单协议如何书写?
      一、房屋买卖协议简单协议如何书写? 甲方夫妻:(出售方): 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乙方:(购买方) 姓名: 身份证号: 为了确保房屋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现就住宅及储藏室买卖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夫妻自愿将位于 市 区 号楼 单元 室的住宅壹套(建筑面积 平方米)及储藏室壹间(建筑面积平方米)出售给乙方。房屋所...


·房子对每一个中国人来说都是有特殊意义的,每一个人都希望拥有自
      房子对每一个中国人来说都是有特殊意义的,每一个人都希望拥有自己的房子,但是随着房价的飞速上涨,对于买不起房的一些人来说,租赁房子就成为了首选,那么房屋租赁税去哪交呢?怎么缴费?下面就让我们为您介绍相关的知识。 一、 房屋租赁税是什么,由谁交 房屋租赁税里面含了多种税项,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方教育附加和教育费附加。根据我国...


·购房违约责任怎么写的?
      购房违约责任怎么写的?对于购房的违约责任需要由双方来进行书写,从而在一方违约时可以按约定的来进行支付赔偿额。1、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违约责任条款约定违约责任可由合同各方在合同里面作详细约定,对于延迟交付货物或者交付货款的可以约定延迟履行违约金。还可以约定一条总的违约条款:...


·温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温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为了城市建设的越来越规范、越来越美好,很多城市都开始对城市的老旧违规建筑进行拆迁,拆迁时会按照相关的法律政策给予拆迁户一定的补偿,补偿的标准每一年都会由当地的拆迁部门针制定,浙江温州相关的拆迁部门,针对经济和房屋拆迁情况,推出了温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温州市市区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 最新温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第二十九条...


·当许多家庭好不容易住上了城市房屋
      当许多家庭好不容易住上了城市房屋,有时却面临着一些相邻权纠纷,常见的相邻权纠纷便是房屋漏水,因为相邻间的房屋漏水往往会给楼下的住户带来诸多困扰,那么楼上漏水应当怎样赔偿呢?面对楼上漏水相邻权纠纷,通常情况下,首先需要确定漏水的原因,即需要找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非楼上邻居过错引起的,而且时间还在防水质保期限内的,那么可以向开发商主张修补的赔偿责任。如果开发商不予以修补的,或者开放...


·湖北荆州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荆州在我国一直就是比较优秀的旅游开发城市,这跟荆州悠久的历史文化是有着非常重要的关系的,这段时间来,湖北荆州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也正式出台了相关的文件,其中在荆州的一类区域的范围之内,像是白水村征收耕地的补偿几乎是达到了4万元一亩的,当然其他村落的拆迁补偿,荆州政府也统一有文件的。一、湖北荆州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一类区片区片范围:立新村同心村;关沮镇合心村、白水村...


·房屋产权纠纷诉讼有效期限是为多少年?
      房屋产权纠纷诉讼有效期限是为多少年? 一、房屋产权纠纷诉讼有效期限是为多少年? 房产纠纷诉讼一般时效为两年,延付、迟付、拒付租金诉讼时效为一年,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如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确实不是由于原告的过错,而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应当中止计算,从障碍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开发商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的90天内,必须协助业主...


·回迁房能否买卖,可以买卖回迁房吗
      回迁房比一般商品房便宜,所以比较受到人们的关注,但是它存在着许多风险。对于回迁房,在实践中,是否可以买卖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在购买了回迁房之后又后悔,下面我们整理相关资料,告诉您回迁房能否买卖。 一、什么是回迁房? 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发展商自己出售的房子。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回迁房...


·房屋抵押要注意怎么办理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认为办理房屋抵押只要签订了合同就万事大吉了。其实,签订了抵押合同并不等于就取得了房屋抵押权。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只有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房屋抵押权才真正成立。那么什么是房屋抵押登记,房屋抵押要注意怎么办理?本文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房屋抵押登记? (一)房屋抵押登记的概念 所谓房屋抵押登记是指抵押双方当事人为使抵押成立而在房屋登记机构依...


·买房网签流程有哪些?
      不管是从事怎样形式的买房的交易,网签都是一项重要的环节,只有办理了网签才能保障交易的透明化,避免出现差错,导致买房人的利益受损,那么买房网签流程有哪些呢?今天,的我们就为您讲一下买房网签流程的具体情况,同时为了让您更好地了解网签,给您补充介绍这方面的相关的重要信息。 一、网签的含义:网签就是你和销售对象签订合同后,要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然后会给个网签号,可...


·房屋他项权证是2023年是什么意思?
      现在我们的生活越来越好,我们的国家建设的越来越好了,很多人现在就想有一套自己的房子,我们在买房子的时候可能会听说过房屋他项权证是这一句话,可能我们还不知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下面我们就来看看房屋他项权证是是什么意思? 房屋他项权利证,即证明房屋典权、抵押权等他项权利存在的文件。 他项权利专指房屋所有权人以外的公民或法人对房屋拥有的某种特定权利,主要是典权和抵押权。他项权利的基础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