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被公司裁员应该怎么赔偿每满一年就要向劳动者支付一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被公司裁员应该怎么赔偿每满一年就要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为标准,不满一年但是在六个月以上的,也按照一年来进行计算,如果不满六个月的就要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如果你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恭喜你,你可以拿到两倍的工资。第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这个是属于正当裁员范围内的,我们不能要求赔偿。第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当公司经营困难时,经济不够周转时,不能给公司人员进行劳动经济支出时裁员是合法的。第三,企业有重大技术革新的或者是因为需要改造生产线,生产不同产品等情况发生时,然后在劳动合同变更之后,还是需要裁减人员的,这种时候我们不能要求其赔偿。第四,在当时订立劳动合同的时候依据的客观情况出现了其他不可抗力的变化的,让劳动合同没有办法继续履行的时候我们也是不能要求其赔偿。以上四种情况是属于合法裁员的,除了这四种情况的裁员,我们都是可以要求赔偿的。那么如果公司不给予补偿我们应该应该怎么做?首先,你可以找公司协商,如果公司不给予回应呢?你应该怎么办呢?首先你应该带着你的相关证件,以及与用人单位间劳动关系的证明等资料,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公司给付经济赔偿!如果尚未对你做出赔偿则可以起诉,根据劳动法的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要按照劳动者在贵公司待的工作年限为标准。以每满一年就要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为标准,那么不满一年呢?这里又分为两种情况,第一个,不满一年但是在六个月以上的,也按照一年来进行计算;第二个,如果不满六个月的就要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如果你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恭喜你,你可以拿到两倍的工资!所以如果你被公司无端地进行解雇的时候,这个时候不要傻乎乎的就走了,你可以向公司提出赔偿,那公司如果不对你进行赔偿,你可以起诉该公司!工作不好找,所以应该更加的努力的工作,不要让老板找到对你进行裁员的把柄。同时就算被裁员了,也要记得对公司进行索赔,当然前提是如果符合以上说的那几样裁员标准你是不可以要求赔偿的。如果不是合法的,则可以要求赔偿,我们幸幸苦苦的血汗钱难道就这样白白浪费了吗?对吧?以前讲述的内容希望大家合理的去运用,保护我们最大的利益!
  
  
  


·填写工伤鉴定申请是干嘛的
      随着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日常生活中对自己的各项基本权益,您也知道该如何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进行维护。如果遇到工伤的话,第一步是会做工伤认定,做完工伤认定以后,有些情况下可能还是要去做工伤鉴定。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进行工伤鉴定,需要填写工伤鉴定申请,那么填写工伤鉴定申请是干嘛的呢? 一、填写工伤鉴定申请是干嘛的? 员工填写工伤鉴定申请,是为做工伤鉴定做准备,只有填写工伤鉴...


·员工怎样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如何解除
      解除劳动合同应有充分的法律及合同依据,因此实践中,当事人可以根据法律中的规定来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根据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进行解除。具体就其中的员工而言,您知道员工怎样解除劳动合同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员工怎样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根据《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324号...


·浙江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意见
      浙江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意见 一、处理原则 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遵循平等保护、公正及时、优先调解、法不溯及既往等原则。 二、受案范围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公积金产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的用工关系,按雇佣关系处理。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内退的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形成的用工关系,一般应按劳动关系处理。但原用人单位继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建筑工程质保期年限是多久
      建筑工程质保期年限是多久?建筑工程质保期年限一直困扰着行业从业者,关于质保期限有着不同的说法,项目合理使用年限,设计使用年限等等。项目合理使用年限和设计使用年限哪个才是准确的说法?建筑工程质保期年限是多久?明确建筑工程质保期年限,对于施工方使用方等等都可以减少纠纷。建筑工程质保期年限是多久虽然相关法律未作严格的定义,但通常我们会认为“项目合理使用年限”就应该是“设计使用年限”。...


·劳动合同法的影响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经有十年了,在这十年里,劳动合同法的影响之深不得不说,最为突出的便是劳动关系和劳动者权益等方面的建设都有了很大改善,那么劳动合同法有哪些影响?下面我们就带您来了解一下。 一、对用人单位的影响——修订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为了解决劳动关系中的一些问题,增加很多以前没有的条文。现在企业认为合法的到2008年就违法了,...


·工程质量验收程序是什么
      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符合要求,需要进行工程质量的验收。工程质量验收需要遵循一定的验收程序。工程的安全问题关系着人身的安全问题,所以我们应当重视工程安全问题。从施工到完工,都需要遵循严格的程序,符合质量标准的要求。具体来说,工程质量验收程序主要有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还有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1.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程序是由项目的主要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专...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规定在我国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规定在我国是怎样的?有时候工程是会出现一些质量问题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当然承包工程的一方需要承担相关的责任的,很多人想了解下工程质量问题处理规定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程序 (1)当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时,监理工程师首先应判断其严重程度。对可以通过返修或返工弥补的质量问题...


·旷工开除后违法暂停社保怎么办
      在中国,国家规定每一个公司都需要给员工买基本的社保,也就是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生育保险,国家对此的相关规定也不在少数,那么当员工旷工开除后违法暂停社保的问题又该怎么解决呢。今天我们就和您一起讨论一下。 一、 社保的概念 社保的内容包含五种险种,而"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工程主体不允许分包怎么理解
      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


·工程质量验收的组织是什么?
      工程质量验收的组织是什么? 工程质量是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的,稍不留神就会酿成大祸,所以工程质量是备受重视的。工程质量有专门的组织进行监督和验收。那么,工程质量验收的组织是什么?程序又有哪些?我们将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工程质量验收的组织是什么? 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应该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和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没有劳动合同工伤认定时怎么办?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属于工伤,如果要向用人单位申请相应的赔偿则需要进行工伤认定。对法律了解不多的人在平时不会刻意收集认定所需材料,因此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时往往会出现需要提交的材料自己没有,而又无法证明的情况。今天我们为您解答的是“没有劳动合同工伤认定时怎么办?”这一问题。 一、没有劳动合同工伤认定时怎么办?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