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事故鉴定答辩材料需要哪些?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医疗事故鉴定答辩材料需要哪些?
  
  医疗事故鉴定答辩材料需要哪些?
  
  (一)患方提交材料:
  
  1、患者身份证;
  
  2、 患方陈述;
  
  3、代理人委托书;
  
  4、 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复印件、其他医院就诊治疗检查等病历原件。
  
  (二)医疗机构提交材料: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 经治医护人员执业、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医方答辩;
  
  4、 医方代理委托书;
  
  5、 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6、 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7、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8、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9、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鉴定要求
  
  专家鉴定组应当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结论以专家鉴定组成员的过半数通过。鉴定过程应当如实记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有如下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七)医疗事故等级;
  
  (八)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
  
  经鉴定为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应当包括上款(四)至(八)项内容;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应当在鉴定结论中说明理由。
  
  鉴定过程
  
  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
  
  (二)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
  
  (三)双方当事人退场;
  
  (四)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
  
  (五)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专家鉴定组成员在鉴定结论上签名。专家鉴定组成员对鉴定结论的不同意见,应当予以注明。
  
  综合上面所说的,医疗出了事故,一般是必须要进行鉴定的,只要明确的诊断出来是医院的错,那么就医院这方面才给出相应的赔偿,所以,在鉴定之前一定要准备好该有的材料,这样鉴定中心才会受理,而鉴定出来的结果才会真实有效。
  
  
  
  


·患者怎样处理医患纠纷?在线咨询 >任何一家医院,都多少
      患者怎样处理医患纠纷?任何一家医院,都多少存在医生误诊的情况,严重者会导致医疗事故的发生。一些患者家属不懂法,当发生医疗事故后,采取医闹的形式为自己维权,这样不仅不利于纠纷的处理,还会让自己承担法律责任。那么患者怎样处理医患纠纷?下面我们简单给您做个介绍。 一、患者怎样处理医患纠纷? 1、发生医疗纠纷后,首先医患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调解,达成协议,纠纷处理结束。2、如果双方协商不成...


·苏州医院可以做工伤鉴定吗
      一、苏州医院可以做工伤鉴定吗?医院无权鉴定先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再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具体地址可以咨询劳动局)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和医院病历卡、拍片的片子等。二、工伤伤残鉴定程序是什么?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


·医疗过错赔偿都有什么项目
      医疗过错赔偿都有什么项目 一、什么是医疗过错 所谓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由于主观原因,违反法定义务或者诊疗护理操作规范的规定,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果的行为。构成医疗过错的行为,行为人的主观心态既可能是故意,也可能是过失,而在实践中,大多数情况下都表现为过失,要么是疏忽大意,要么是过于自信导致危害后果的发生。 二、医疗过错赔偿标准是什么 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


·医疗过错参与度与责任划分?
      医疗过错参与度与责任划分?医疗过错参与度是指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依据职权或应医患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鉴定机构对患者方所诉医疗损害结果与医疗方过错行为有无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评定和判断,从而为诉讼案件的公正裁判提供科学依据而进行的一项科学诉讼活动。在医疗过错鉴定中有一项对当事人权利影响很大的内容就是参与度的确定问题。 目前,较为一致的观...


·法律规定申请医疗过错鉴谁付钱
       一、法律规定申请医疗过错鉴谁付钱? 1、申请医疗过错的鉴定费用由申请者自己支付,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由院方承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34条规定:“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支付”。 2、具体的收费标准是,参加鉴定的医学专家在7人以上(含7人)的,按首次(市级)鉴定2200元/例次,(省级)鉴...


·医疗纠纷后必须做医疗事故鉴定吗
      必须做医疗事故鉴定吗医疗事故鉴定不是必须做的。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由医患双方自愿委托医学会或其他组织作鉴定。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或当事人的申请决定是否委托医学会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委托医学会或其他组织作鉴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


·判决后多长时间可以申请保外就医
      判决后多长时间可以申请保外就医 一、判决后多长时间可以申请保外就医 申请保外就医并没有时间限制,只要逐步完成审批程序就可以申请办理监外执行。 二、申请保外就医的情形是什么 1、《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1)、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2)、原判无期徒刑和...


·遭受工伤医疗待遇哪些?
      工伤医疗待遇哪些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医疗待遇主要包括:(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


·医生误诊造成的意外伤害属于医疗事故吗?
      医生误诊造成的意外伤害属于医疗事故吗有过错的误诊才属于医疗事故。临床误诊是指医生在临床医疗工作中因主观或客观因素的影响作出了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病情的结论,即医生在认识疾病过程中期望认识其本质而实际与疾病本质发生了偏离的现象,即医院丧失了应有的判断能力,而给患者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害。二、误诊是属于医疗过错吗?1、误诊是否存在过错(过失)是医院承担法律责任的必要前提。2、按照医疗事故...


·社保定点医院变更步骤一般?
      社保定点医院变更步骤一般有哪些 ?一、社保定点医院变更步骤一般有哪些 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因户口迁移、居住地变化、变动工作单位、转学升学、或因门诊定点机构资格变化等情形,需要变更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的。 更改医保定点医院办理资料:基本资料:有效医疗保险就医凭证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门诊病历》、书面申请报告。其他有关资料:户口发生迁移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居住地变...


·一、医生辞职后能否得到经济补偿金?
      一、医生辞职后能否得到经济补偿金? 分情况而定。 一、劳动者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只有第1种情况有补偿: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