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单位扣发工资怎么办?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单位扣发工资怎么办?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首先,你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案件受理 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辖属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时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书,经审查,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诉人;决定立案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向申诉人和被诉人发出书面通知,同时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诉人,被诉人应在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被诉人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劳动者一方在三十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应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用通知书或布告形式通知当事人。综合上面所说的,扣发工资是属于违法了劳动法最基本的原则,打工拿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任何人都不可阻碍,如果用人单位无故扣工资那么劳动者是有权利直接走法律程序来要回属于自己的工资,所以,劳动者一定要懂得保护自己。
  
  
  


·装修工程质量要求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装修工程质量要求的参考依据是什么?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主要依据两本标准:《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的第十章、第十一章。这两本标准为保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2、关于建筑装饰装修,目前还有几种习惯性说法,如建筑装饰、建筑装修、建筑装潢等。从三个名词在正规文件中的使用情况来看,《建...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资料有哪些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资料有哪些? 您都知道建设一个工程师需要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要求来的,特别是一些合格证、许可证,在建设工程中是需要很多方面配合的,那么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就是对整个工程的最后一道检验审核,所以我们要按照要求准备完整的资料和记录,那么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资料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下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资料 制作格式 验收备案表(封面) 由建设单位在提交...


·当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代通知金吗?
      当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代通知金吗?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


·哪些劳动合同没有效力
      签订的劳动合同,只有具有了法律效力之后,那么合同约定的内容才能生效,也才能对当事人的权益作出保护。现实中,有一些劳动合同最终会被认定没有效力,那一般哪些劳动合同没有效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劳动合同没有效力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


·一、高管劳动合同终止不能索要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一、高管劳动合同终止不能索要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公司在员工存在一定过失的情况下,无需提前告知员工即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无需事先通知员工,也不用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4、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


·一、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纠纷可以经过诉讼吗?
      一、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纠纷可以经过诉讼吗?根据《劳动法》第83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诉讼程序即我们平常所说的打官司。诉讼程序的启动是由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启动的程序。诉讼程...


·请假未批旷工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
      请假未批旷工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未经准假强行休假,可视作旷工。在用人单位的制度中肯定都会有员工无故旷工的惩罚措施。连续旷工三天可辞退、年累计旷工五天辞退这类条款劳动法律中没有明确的规定,以企业通过民主制定的规章制度为准。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其中一项为,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赔偿,要看用人单位对于旷工是否有明确的规章制...


·临时辞退员工怎么补偿标准?
      临时辞退员工怎么补偿标准? 一、临时辞退员工怎么补偿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


·公司劳动争议处理办法和程序有哪些?
      公司劳动争议处理办法和程序有哪些? 一、目的 为正确处理劳动争议,维护公司员工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1、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发生争议,适用本办法。 2、劳动争议是指: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


·一、原告诉讼期间误工费是否需要继续赔偿?
      一、原告诉讼期间误工费是否需要继续赔偿? 如果原告在诉讼期间处于医疗期内,还是不能够从事工作的话,那么误工费用是需要继续赔偿的, 起诉申请误工费需要提交哪些证据? 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 (一)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 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 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3、没有固定...


·误工费赔偿项目有哪些
      误工费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误工费赔偿项目有哪些 1、工资 2、津贴 3、兼职收入 注: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 二、误工费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1、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包括受害者因精神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生活发生的误工费用; 2、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委托代理人由于需要参与处理事故误工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