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事诉讼状离婚怎么写?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民事诉讼状离婚怎么写?民事诉讼状离婚范文:原告 ,女,汉族, 年 月 日生,现住 。 联系电话:被告,男,汉族, 年 月 日生,现住 。联系电话:诉讼请求:1、请求贵院依法判令原、被告离婚;2、请求贵院依法判令婚生子 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 元至孩子独立生活止;3、请求贵院依法判令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原、被告系自由恋爱,于 年 月 日登记结婚, 年 月 日生有一子,取名 。婚后双方感情尚可。但随着原告生下孩子后,双方的矛盾较多,被告经常与原告吵架,且殴打原告,原告苦不堪言,深受婚姻的折磨,多次有离婚的念头,但原告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试图努力挽救婚姻,可被告的行为毫无任何改变,原、被告自 年 月 日双方分居至今。原、被告因感情不和且被告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等法律规定,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无和好可能,婚姻关系无法维持,应准予离婚。综上所述,原告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等法律规定,具状诉至贵院,请依法审理,准如所请。此致人民法院具状人:年 月 日人们常说的离婚起诉书事实上指的是离婚起诉状,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在民事起诉中应向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书一般是国家机关出具的,状一般都是当事人出具的,主体不一样。比如起诉书,判决书等都是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出具的。起诉状就是老百姓写的,俗称就是告状。综上所述,当离婚的夫妻真的闹到法庭之后也是需要严格按照法庭的程序进行诉讼的,首先最重要的就是离婚的起诉书要标准,其中要写清楚的除了夫妻的姓名以外,还有就是要求法院判决的事项,尤其是夫妻关系中发生的各种法律关系。
  
  
  


·刑事案件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刑事案件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刑事...


·离婚起诉状应包含的内容
      离婚起诉状应包含的内容 1、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2、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3、婚姻状况中应当写明何时结婚,在何地登记;怎样相识,是自由恋爱还是经人介绍,或是包办、买卖婚姻,是初婚还是再婚;婚后有...


·新婚姻法的贤妻良母怎么做?
      新婚姻法的颁布,让更多女性开始思考自己的选择:如何合法地维护自己的利益;在进入婚姻前,如何保证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如何看待新婚姻法中的“男女平等”关系等等。婚姻的经营,不仅需要双方的用心投入,还需要法律的支持。在这个大形势下,新婚姻法的贤妻良母该何去何从,成了众多女性思考的问题。第一,慎用房子试真心。结婚前,向对方说:“想要结婚可以,为了证明你爱我,证明你的诚意,那请在你的房产证...


·婚姻中财产分割协议生效吗?
      婚姻中财产分割协议生效吗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其实也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处理。不能说全部都有有效,当然也不能绝对的认为都是无效的。首先婚内财产协议,必须要建立在夫妻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如果有胁迫、欺诈的情况,那么就会导致协议无效。其次,在协议中只能就双方完全所有的财产作出约定,...


·家庭纠纷造成轻伤可以不立案?
      家庭纠纷造成轻伤可以不立案?家庭纠纷造成轻伤可以不立案,但是前提必须是属于没有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轻伤的只要是报警了就可以立案,不立案的话一般都是属于没有报警的,要是发现报警后公安没有立案可以找他们的领导进行反映,要是没有结果可以直接起诉。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


·一、民法典规定女人离婚获得哪些赔偿?
      一、民法典规定女人离婚获得哪些赔偿?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离婚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方式宜兼采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两种形式。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形式,也可适用非财产责任和财产责任两种方式。过错配偶的违法行为造成无过错配偶的精神创伤的,可以请求给付抚慰金。无过错配偶的名誉权等如受损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形。以下情况下导致的离婚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离婚子女抚养费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离婚子女抚养费的规定 1、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3、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


·一、女方离婚有孩子抚养权吗?
      一、女方离婚有孩子抚养权吗?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


·起诉离婚一方躲着应该怎么办
      在起诉离婚的过程当中,一方躲着不出庭这样的情况其实法院在审理夫妻离婚案件的时候是比较常见的。原因可能就是另一方不想离婚,所以对原告方离婚请求的相关事宜,利用各种各样的办法进行逃避。但是在面对婚姻问题的事情上,逃避毕竟不是一个好的解决办法。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起诉离婚一方躲着应该怎么办? 一、起诉离婚一方躲着应该怎么办? 由于离婚案件非同于一般案件,离婚纠纷除涉及到当事人的人...


·婚前财产与配偶有关系吗?
      没关系,婚前财产,即夫妻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关于婚前财产的界定,以结婚登记的具体时间作为时间界点划分。结婚前已实际取得的财产,如夫妻一方婚前取得的劳动报酬、投资经营所得受益、接受他人赠与或继承所得的财产等,只要是在夫妻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应当认定为婚前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


·离婚后怎样争取孩子抚养权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有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