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韶关马坝石堡征地补偿是多少?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韶关马坝石堡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1、耕地(含利用水田种植的菜地、桑田、果园)补偿51600元/亩。2、鱼塘(含水田开挖的鱼塘)补偿56300元/亩。3、园地(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补偿29334元/亩。4、林地(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补偿13800元/亩。5、集体建设用地补偿23490元/亩(参照邻近耕地的土地补偿标准)。6、未利用地补偿11734元/亩。二、从公布征地补偿公告到拿到补偿款要多久?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被征收土地上有建(构)筑物的,还应提供有关建(构)筑物的合法证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办事处)和村、组予以公告,并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意见。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市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市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拒不领取征地补偿费用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被征地方的名义将其征地补偿费用予以专户储存。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的期限内交出土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它费用。综上所述,韶关马坝石堡村土地被政府部门征用的,村民可以拿到补偿款。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费等。根据韶关市相关政策,当地补偿标准最高是每亩地56300元,对应的土地类型是征收鱼塘。如果征收的是未利用土地,补偿标准会低很多,大致只有11700元每亩。
  
  
  


·商品房开发商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是否可以
      商品房开发商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是否可以?可以,开发商在申请到土地使用权的时候,可以以此向银行抵押贷款。在经济学上,根据行业的特点,可以将所有的行业分为劳动力密集型、技术密集型、资金密集型等类型。房地产业无疑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即短期内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的行业。一个房地产公司,员工往往只有几十人,但需要的资金至少过亿元。这些资金主要用于如下方面:地价款、拆迁补偿费、工程款。这么大...


·现在不少地区的房屋面临拆迁,拆迁户的住房问题的解决是拆迁过程
      现在不少地区的房屋面临拆迁,拆迁户的住房问题的解决是拆迁过程中十分重要的一个问题。为此各地区的拆迁工作都少不了就是解决这个问题,很多地区就对住户进行回迁,北京也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了北京回迁房的政策和规定,但是具体的回迁是如何进行的,感兴趣的可以到本文进行了解一下。 一、购买北京回迁房安全吗 回迁房时房产商为了征收土地而赔偿给住户的房子,与一般商品房是不同的。北京回迁房在办理了房屋...


·土地使用权收回的类型及法律依据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收回的类型及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收回的类型及法律依据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收回的类型及法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这三分最基础的法律问文书。土地使用权收回分为无偿收回和有偿收回两种方式,两者作为两种性质不同的方式,在适用范围、收回起因及表现形式等方面均有所不同。 1、土地使用权收回的类型 土...


·在征地拆迁中,如何进行拆迁谈判
      在征地拆迁中,如何进行拆迁谈判 一、在征地拆迁中,如何进行拆迁谈判 1、对自己能获得的补偿有一个心理预期 能获得多少补偿不是张口就来的,而是通过自己的初步估算来的。以房屋征收为例,弄清楚自己的房子值多少钱、装饰装修花了多少钱等问题十分有必要。这样我们了解自己能获得多少补偿时心里就有了一个底,不至于漫天要价,也不至于要个“白菜价”。 2、启动法律程序调查项目的违法点 启...


·土地使用权证死亡家属如何办理继承手续?
       一、土地使用权证死亡家属如何办理继承手续? 1、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承包形式有哪些?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承包形式有哪些?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承包形式有哪些? 一、家庭承包 家庭承包,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公平分配、人人有份的原则,统一将耕地、林地、草地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一种承包方式。其特点: (1)承包双方当事人不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发包方是集体经济组织,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 (2)承包对象主要是耕地、林地和草地,具有福利和社会保...


·为了能更全面地保护公民的所有权,不动产登记已经作为民法典确立
      为了能更全面地保护公民的所有权,不动产登记已经作为民法典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而对于不动产来讲,只有实际办理了登记之后,那么才能进行确定,表明该不动产是属于自己的。但实践中也不是所有的不动产都需要进行登记那么,哪些情况需要进行不动产登记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需要进行登记的不动产权利有: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


·襄阳土地使用证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襄阳土地使用证过户流程是怎样的?土地使用证可以确保不动产的完整性,真实的体现出我们的房地产的价值,保证房子在转让的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土地使用权。因此可以看出土地使用证的作用及意义很重大,那么下面是我们为您整理的襄阳土地使用证过户流程是怎样的,您可以仔细阅读参考一下。 一、襄阳土地使用证过户流程 襄阳土地使用证过户需要的手续有:房产证,购房合同,付款发票,旧的土地使用证,到土地管...


·农村土地使用权证补办流程是怎样的?
      农村土地使用权证补办流程是怎样的?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证件,而且国家对于土地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的话会带来很多方面的问题,后续也会受到很多影响,如果土地使用证丢失的话一定要及时去补办,拥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相关事宜的时候都会比较方便。农村土地使用权证补办流程是什么呢? 农村土地使用证补办流程: (一)向所在乡镇的土地管理所递交补办土地使用证的申请;(二)当地相关...


·划拨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有哪些?
      划拨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有哪些?一、划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 可以依法取得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用地包括: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用地 二、划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概念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无偿取得的或...


·征地补偿标准几年进行一次调整
      征地补偿标准几年进行一次调整一、征地补偿标准几年进行一次调整?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二、征地工作程序的规定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