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招未成年工学徒犯法吗?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招未成年工学徒犯法吗
  
  不犯法,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工人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工人。
  
  根据劳动部劳部发[1994]498号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所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1.《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2.《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4.《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
  
  5.《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6.《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7.《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作业;
  
  8.矿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
  
  9.森林业中的代木、流放及守林作业;
  
  10.工作场所中接触放射性及守林作业;
  
  11.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12.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
  
  13.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
  
  14.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
  
  15.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
  
  16.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作业;
  
  17.锅炉司炉。
  
  (一)《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二)《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三)《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四)《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五)接触铅、苯、汞、甲醛、二硫化碳等易引起过敏反应的作业。
  
  第五条患有某种疾病或具有某些生理缺陷(非残疾型)的未成年工,是指有以下一种或一种以上情况者:
  
  (一)心血管系统
  
  1.先天性心脏病;
  
  2.克山病;
  
  3.收缩期或舒张期二级以上心脏杂音。
  
  (二)呼吸系统
  
  1.中度以上气管炎或支气管哮喘;
  
  2.呼吸音明显减弱;
  
  3.各类结核病;
  
  4.体弱儿,呼吸道反复感染者。
  
  (三)消化系统
  
  1.各类肝炎;
  
  2.肝、脾肿大;
  
  3.胃、十二指肠溃疡;
  
  4.各种消化道疝。
  
  (四)泌尿系统
  
  1.急、慢性肾炎;
  
  2.泌尿系感染。
  
  (五)内分泌系统
  
  1.甲状腺机能亢进;
  
  2.中度以上糖尿病。
  
  (六)精神神经系统
  
  1.智力明显低下;
  
  2.精神忧郁或狂暴。
  
  (七)肌肉、骨骼运动系统
  
  1.身高和体重低于同龄人标准;
  
  2.一个及一个以上肢体存在明显功能障碍;
  
  3.躯干四分之一以上部位活动受限,包括强直或不能旋转。
  
  (八)其他
  
  1.结核性胸膜炎;
  
  2.各类重度关节炎;
  
  3.血吸虫病;
  
  4.严重贫血,其血色素每升低于九十五克(<9.5g/dL)。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一)安排工作岗位之前;
  
  (二)工作满一年;
  
  (三)年满十八周岁,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
  
  第七条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应按本规定所附《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列出的项目进行。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根据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结果安排其从事适合的劳动,对不能胜任原劳动岗位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劳动。
  
  第九条对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特殊保护实行登记制度。
  
  (一)用人单位招收使用未成年工,除符合一般用工要求外,还须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未成年工登记表》,核发《未成年工登记证》。
  
  (二)各级劳动行政部门须按本规定第三、四、五、七条的有关规定,审核体检情况和拟安排的劳动范围。
  
  (三)未成年工须持《未成年工登记证》上岗。
  
  (四)《未成年工登记证》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第十条未成年工上岗前用人单位应对其进行有关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未成年工体检和登记,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和承担费用。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犯本规定的行为依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罚。
  
  各级工会组织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招收16岁以上的未成工并不犯法,只要是安排未成年工做法律允许内的工作,不危及未成年工的成长的工作即可,如果是雇佣16岁以下的童工为学徒就违法,无论以什么名义招收16岁以下童工都属于违法行为,将会受到一定的惩罚。
  
  


·上海病假工资如何计算2023
      劳动者在工作的时候难免会身体不舒服需要请病假又或者是因为私人有事而需要请事假,根据相关条例的规定,企业职工因为患病而需要停止工作治疗的时候,企业是需要给予宽裕的时间劳动者治疗的,并且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企业是应该要支付病假工资的,病假工资是可以低于当地最低的工资标准,但是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建筑工程规划指标计算规则 建筑工程涉及利益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建筑工程规划指标计算规则 建筑工程涉及利益重大,我国对于建筑工程的各个环节都实施了严格的把控,建筑工程规划是建筑工程项目的基础环节,对于提高建筑工程的规范管理、改善现存建筑工程存在的问题有很大的帮助。因此,设置科学合理的建筑工程规划指标计算规则就显得十分必要。为此,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公布了《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建筑工程规划指标计算规则》以规范建设工程规划,下文是对该...


·公司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辞退员工
      公司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辞退员工 第一,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


·员工被公司辞退进档案吗?
      员工被公司辞退进档案吗?被用人单位辞退的,不会计入档案,一般只有在违反法律上升到刑事案件的时候才会记录进档案。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分以下三种情况: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


·北京市职工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北京市建筑工人数量庞大,一些工人在工地干活的时候难免出现意外,导致人身伤害。这时,其应该向北京市社保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确定属于工伤的,再进行下一步的工伤鉴定。只有拿到鉴定结果后,工人才可以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那么北京市职工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北京市职工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1、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


·确认不存在劳动关系起诉状该怎么写?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只要用人单位雇佣了劳动者他们之间不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都存在劳动关系,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有关于劳动关系的纠纷不少,特别是那些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却在劳动期间发生工伤的劳动者,为了能更好的进行理赔就需要进行劳动关系的确认。那么确认不存在劳动关系起诉状该怎么写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提供一篇范文,以供您参考。民事起诉状原告:?????? 经销部,住址:?????? 负责人:...


·公司解散员工程序是什么样的,该怎么进行赔偿?
      公司解散员工程序是什么样的,该怎么进行赔偿?公司解散员工程序是什么样的,该怎么进行赔偿 (一)解散程序 一、了解企业解散背景信息,确定企业具体需求 律师为待解散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必需对企业的实际情况有充分的了解,明确知悉企业所处的境况与诉求,以确定企业在员工安置上的态度(如是否计划将员工找其他公司消化掉)及公司层面的时间表。 这一阶段有些企业迫切需要律师出具法律方案,律师应该审...


·施工噪声排放标准是什么?
      施工噪声排放标准是什么? 住在郊区外的人们受到施工噪声排放的影响特别大,因为很多的工厂都是办在郊区外,人口较少的地区去,但是尽管这样,还有有很大的污染,还是会影响人们的生活,国家对于这一方面有相关的规定,那么施工噪声排放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施工噪声排放标准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安全生产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工业企业噪声的危害,保障工人身体健康,促进...


·过年加班几倍工资
      虽说过年放假属于法定节假日,本是劳动者休息的时间,但有的单位也是会安排员工加班的。多数人认为,过年加班是3倍工资,其实并不是这样的。那到底过年加班几倍工资?小时工是否有加班工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吧。一、过年加班几倍工资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中的规定,农历正月初一到正月初三属于法定节假日,如果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当天加班的,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


·2023劳动法辞退员工条件
      第一,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以欺...


·什么情况下可以约定劳动者承担劳动合同违约赔偿金?
      出于对劳动者利益的保护,法律规定只能针对两种情况才能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做出违约金赔偿。但却可以约定由用人单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约定劳动者承担劳动合同违约赔偿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约定劳动者承担劳动合同违约赔偿金 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指的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在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违反了劳动合同中其他有关约定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