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电子商务中商标权的保护内容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电子商务中商标权的保护内容 一、电子商务中商标权的保护内容
  电子商务中商标权人的权利主要有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禁止权、转让权等内容。
   (一)专有使用权
  专有使用权是电子商务中商标权最重要的内容,是电子商务中商标权最基本的核心权利。它的法律特征为,电子商务中电子商务中商标权人可在核定的商品上独占性地使用核准的商标,并通过使用获得其他合法权益。
  专有使用权具有相对性,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使用。我国《商标法》第51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看,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即注册商标只能在注册时所核定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使用,而不及于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电子商务中电子商务中商标权人也不得擅自改变构成注册商标的标志,也不能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
   (二)禁止权
  禁止权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电子商务中电子商务中商标权具有与财产所有权相同的属性,即不受他人干涉的排他性,其具体表现为禁止他人非法使用、印制注册商标及其他侵权行为。由此可见,专有使用权和禁止权是电子商务中电子商务中商标权的两个方面。
  使用权和禁止权的区别在于两者之间有着不同的效力范围。使用权涉及的是注册人使用注册商标的问题,禁止权涉及的是对抗他人未经其许可擅自使用注册商标的问题。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注册人的专有使用权以核准的注册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这就是说,注册人行使使用权时受到两方面限制:第一,只限于商标主管机关核定使用的商品,而不能用于其他类似的商品;第二,只限于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的文字、图形,而不能超出核准范围使用近似的文字、图形。但是,禁止权的效力范围则不同,注册人对他人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均享有禁止权。这就是说,禁止权的效力涉及以下四种情形:第一,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相同的商标;第二,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第三,在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第四,在类似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
   (三)许可权
  许可权是指电子商务注册商标所有人通过签订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许可使用是电子商务中电子商务中商标权人行使其权利的一种方式。许可人是注册商标所有人,被许可人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商标使用费后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时间内有权使用该注册商标。实质上,上办事与许可制度对于企业将发展横向联合,发挥优势,扩大名牌商品生产,活跃流通,满足消费者需要,提高社会经济效益,具有积极的意义。
   (四)转让权
  转让,是指电子商务注册商标所有人按照一定的条件,依法将其电子商务中电子商务中商标权转让给他人所有的行为。转让电子商务中电子商务中商标权是商标所有人行使其权利的一种方式,电子商务中电子商务中商标权转让后,受让人取得注册商标所有权,原来的电子商务中电子商务中商标权人丧失商标专用权,即电子商务中电子商务中商标权从一主体转移到另一主体。转让注册商标,应由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并应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经商标局核准公告后方为有效。
  从上文我们可以看出我国法律对于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之大,对新兴电子商务中商标权的保护内容也相对很完善了,涵盖了专有使用权、禁止权、许可权以及转让权。这些内容不仅可以保护当事人的智力成果,还可以降低商标纠纷率,维护互联网环境的良好发展。
  
  
  


·我国对著作权保护的期限是多久?
      我国对著作权保护的期限是多久? 一、我国对著作权保护的期限是多久? 著作权财产权的保护期,根据作品性质和著作权主体的不同,其保护期规定如下。 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 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 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


·发明专利请求书怎么写
      发明专利请求书怎么写发明专利需要写一份发明专利请求书,专利申报之后才可以受到专利法的保护,专利是被大多数人熟知的一种知识产权,因为在生活中是最常见的,在法律上对发明专利的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最重要的一个方式,因为发明专利的作用是最大的,因此写一份标准的发明专申请书是很重要的,那么发明专利请求书怎么写?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有关内容 ,希望为您带来帮助。 一、发明专利申请书表格主要内...


·商标续展的宽限期是怎样规定的
      商标续展的宽限期是怎样规定的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二、商标续展的宽限期过了怎么办应当明确的是,如果发生了商标宽限期未办理续展申请的,商标失效后就无此商标。商标失效一年内,申请人可以重新申请商标。因为商标法有规定:商标失效一年内不予许他人注册于该失效商标相...


·认定商标不构成侵权的情形有哪些
      认定商标不构成侵权的情形有哪些(一)在先权利使用时不构成商标侵权。使用人对自己享有权利的标记进行正当使用。如正当使用自己的姓名、商号或其他标记。因使用人的在先权利合法,其正当使用不构成商标侵权。(二)指示性使用不构成商标侵权。使用人为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用途,合理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不构成商标侵权。如某品牌墨盒合理的标明出其专供于某品牌打印机。(三)叙述性使用不构成商标侵权。根据《...


·商标驳回复审有什么流程
      商标驳回复审有什么流程 一、商标驳回复审流程是怎样的 申请商标驳回复审应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和《商标评审规则》的规定进行。 1、申请人资格: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原申请人。 2、申请的时限:商标注册申请人收到商标局对该商标注册申请的《商标核驳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申请复审。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迟延的,可以在期满前申请延期三十天,是否准许延期,由商标...


·转让专利合同模板内容有什么?
      转让专利合同模板内容有什么? 专利的发明者由于想要实现自己的专利可能会将专利装让给其他开发商让软件公司的人进行开发研制,这时候涉及到双方之间?签订一份具有法律效应的转让专利的合同,具体的关于双方啊之间转让专利合同模板内容有什么?下面是一份具体的合同条款内容,供您参考选用。 转让专利合同模板内容有什么? 专利权转让合同 合同编号:科研合字(20 )第 号 项目名称: ...


·我国著作权法不予保护的客体有哪些
      我国著作权法不予保护的客体有哪些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著作权法第四条)比如违背法律、宣传反科学、反 人类、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善良风俗的反动、淫秽的言论等作品。2.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对象(著作权法第五条)。主要包括:(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2)时事新闻...


·外观专利权评价报告多久可下证书?
      外观专利权评价报告多久可下证书?外观专利权评价报告三个月内可下证书,依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评价报告什么时候能下来是没有规定的,但一般情况下是提出申请后三个月内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一条 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


·商标法第恶意抢注是什么意思?
      商标法第恶意抢注是什么意思?“恶意抢注”指的是: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恶意抢注”多发生在以“申请在先”为授权原则、能带来一定经济利益或精神利益的权利领域,故多发生于商标、域名及商号。关于“恶意抢注商标”,《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电影著作权登记机关是哪里?
      电影著作权实际就是电影版权,它也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当下社会越来越注重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侵权行为受到严厉谴责甚至起诉。知识产权的保护不仅有相关的立法,还有相对应的组织与机关。那么作为知识产权中版权的一种,电影著作权登记机关是哪里,如何登记电影版权,下面就让我们告诉你。 一、电影著作权登记机关 1、国家版权局2、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登记部 二、电影著作登记的步骤 作者、其他著作权...


·专利权纠纷类型具体包括了哪些
      专利权纠纷类型具体包括了哪些1.权属纠纷,包括专利权权属纠纷和专利申请权纠纷。主要有:是关于职务发明创造还是非职务发明创造的纠纷;关于谁是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的纠纷;还有关于合作完成或者接受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谁有权申请专利的纠纷。2.专利侵权纠纷。这类纠纷占绝大多数,即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