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情形返还结婚彩礼?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彩礼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一种婚嫁风俗。按照这种风俗,男方要娶他家女子为妻时,应当向女方家下聘礼或彩礼。但是现在很多夫妻结婚后,马上就离婚了,这时候男女双方常常因为彩礼问题发生纠纷。一、哪些情形返还结婚彩礼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产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产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2、最高人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2)(3)项规定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二、不需要返还结婚彩礼的情形1、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情形,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另外对该条中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的情形,应做限制性的解释。该情形是指给付彩礼的一方婚前举债给付、婚后无经济来源偿还债务的,或者是婚前用家庭财产给付、婚后无固定经济来源、依靠自己的力量无法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确定“生活困难”需根据给付彩礼的数额、给付人的生活来源、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目前可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合理确定。2、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三)项所规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但是已经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这种情形可以分为三种情况:(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3)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3、在婚约存续期间,因婚约当事人死亡,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但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除外。
  
  
  


·哪些算夫妻共同财产2023 一、?
      哪些算夫妻共同财产2023 一、有哪些算夫妻共同财产 1、生产经营收益。包括生产劳动收入、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收入,也包括股票债权买卖收入、投资经营企业收入等。 2、工资奖金。包括基本工资部分,也包括各种形式的福利、奖金、补贴,还包裹年薪股份期权等工资性质的收入。 3、知识产权收益。知识产权本事只归权利人所有,其配偶不享有所有权,但是由知识产权获得的经济...


·女人怀孕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办?
      我国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对怀孕中的妇女是有保护制度的。女方在怀孕期间、生产后一年之内是不能够起诉离婚的,除非双方都愿意协议离婚。女人怀孕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办?在分割财产时法院也会对弱势的一方如孕期女性进行照顾,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若男方有触犯《民法典》的过错行为,女方可提起诉讼,有需要可咨询律师。 一、怀孕期间离婚赔偿是怎样的 1、一般情况下,女方怀孕期...


·离婚诉讼注意事项是什么?
      离婚诉讼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离婚诉讼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 起诉离婚的法院管辖。 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


·一、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终身支付是否合法?
      一、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终身支付是否合法?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终身支付是不合法,因为本来需要对孩子进行抚养的话,都是按照孩子未成年的这样一种状况来进行抚养的,也就是意味着当孩子达到18周岁的时候,就不需要再进行这样的一种抚养义务的履行了。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给付到孩子十八岁,或独立生活为止。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一),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时,父母就没有义务再对孩子进行抚养费的支付,...


·离婚案是否应该当庭宣判
      离婚案件并不强制当庭判决,人民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当庭判决或者择日宣判,具体情况,请当事人自行要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


·关于业主的权利义务国家物业管理最新办法如何规定的?
      关于业主的权利义务国家物业管理最新办法如何规定的?借着国家房地产市场的火爆行情,许多居民都实现了自己的房屋升级愿望,从小房换到大房、从旧房变成新房,居住在新的房子里、新的小区、新的环境,也给人带来新的美好心情,但如果物业管理不到位,要不了多久优美舒适的环境就会变得脏乱差,还可能出现人员嘈杂、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为此,国家专门出台了物业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那么,关于业主的权利义务...


·农村孩子抚养费怎么算?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夫妻双方选择离婚,子女将会由其中一方抚养,而另一方则应该按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包括了生活费、教育费等等。近年来我国农村地区离婚案件也在增多,那农村孩子抚养费怎么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回答这个问题,欢迎阅读了解。 一、农村孩子抚养费怎么算? 农村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算法可以参考我国《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


·离婚转移财产起诉可以吗?
      离婚转移财产起诉可以吗?可以;在离婚诉讼中,一旦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的行为和迹象应该立即采取法律措施,进行诉讼财产保全。如果对方已经将财产转移那么需要搜集必要的证据如银行财产流向,房产交易信息等。《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


·一、离婚财产与二婚关系是怎样的?
      一、离婚财产与二婚关系是怎样的?离婚财产与二婚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与第一次离婚一样,个人财产不能分割,共同财产可以分割。再婚个人财产,通常是指再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对于一方所有的财产,即夫或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也可称为法定的夫妻个人财产,在原则上是不需要分割的。再婚共同财产,也可以是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有: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等...


·诉讼离婚律师费用一般是多少
      夫妻要是起诉离婚的话,其实多数当事人会选择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帮助自己打离婚官司,然而律师打官司并不是免费的,换言之此时需要收取相应的费用。那通常诉讼离婚律师费用是多少钱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起价一般500元到1000元;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律师收费相对高一些。如在北京,有的律师二三千元就可以接...


·一、夫妻财产分割依据是什么?
      一、夫妻财产分割依据是什么?夫妻财产分割依据是我国婚姻法当中的39条规定,如果离婚的时候,双方当事人是可以通过双方的协商来分割财产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及一方所得的财产,除双方另有约定、法律另有规定外,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共同的财产在离婚时需分割。除夫妻约定、《婚姻法》第18条及司法解释的特别规定外,婚姻法将夫妻的婚前财产、婚姻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