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交通事故往往会造成人间惨剧,受害者可能家破人亡,肇事者也需要赔偿大量的金钱。交通事故需要赔偿的项目是在法律上是有明文规定的,所以肇事者需要根据这些规定进行赔偿。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道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一、赔偿项目
  
  交通事故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二、各项目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8、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9、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0、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1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12、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
  
  人民法院应当在法律文书中明确定期金的给付时间、方式以及每期给付标准。执行期间有关统计数据发生变化的,给付金额应当适时进行相应调整。
  
  定期金按照赔偿权利人的实际生存年限给付,不受有关赔偿期限的限制。
  
  以上就是我们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问题的回答。交通事故无疑是所有人都不愿意看到的,但是如果真的发生了只有积极去面对。肇事者应该去仔细了解交通事故应该赔偿的项目,然后承担自己的责任,尽到自己的义务。


·机动车牌照申领期间能否上高速
      机动车牌照申领期间能否上高速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越来越关心对交通的管理,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都会因为一些原因而购买车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买车后需要申领牌照,当然有时候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需要上高速,那么机动车牌照申领期间能否上高速呢?我们来了解下相关内容。 一、机动车牌照申领期间能否上高速 汽车没有牌照是绝对不能上高速的。即便是一些特殊情况,也应张贴临时牌照...


·车借给别人出了事故要承担责任吗
      车借给别人出了事故要承担责任吗车借给别人出了事故要承担责任吗《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只有在机动车所有人有过错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根据...


·交通事故责任方不付钱有效办法是什么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做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工作之后,需要进行及时的赔付,来承担自己的责任。那么,交通事故责任方不付钱有效办法是什么呢?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流程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交通事故责任方不付钱有效办法 对于交通事故,首先应由交警认定事故责任,再根据交警所认定的责任及受害者因交通事故而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在赔偿时,可以由双方自行协商...


·校车超员怎么处罚?
      校车超员怎么处罚?现在很多学校都有属于自己的校车,自己学校的学生都可以乘坐,方便安全又快捷。然而,事实上,在生活中也存在着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很多校车由于不遵守交通规则,超载驾驶,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甚至造成了人员伤亡。那么,2017年校车超员该怎么处罚呢?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 一、校车的相关信息 1、定义 校车是用于运送学生往返学校的交通工具。中国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


·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法院如何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法院如何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交通事故提起诉讼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管辖:1、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


·失业了可以不交抚养费吗?
      当一段婚姻关系选择断开的时候就会面临着孩子的抚养问题和抚养费用的支出问题,当没有获得抚养权的那一方会依照协议需要按时支付其子女的抚养费用,如果其突然失业,失去了经济来源,是否就可以不用支付抚养费呢,下面就让我们带你看一下失业了可以不交抚养费吗?  “抚养费”,顾名思义,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内容。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做
      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交通事故中的因果关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


·老公出车祸保险公司怎样算误工费?
      老公出车祸保险公司怎样算误工费?交通事故保险如果是全险的话,保险公司应该赔偿。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由全责方负责赔偿。如果任何一方不赔误工费(包括)工资,可以诉讼公交运输责任、全责方意外伤害和人员公司工伤赔偿。交通事故误工费按照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和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来计算具体误工天数,然后结合劳动合同,工资收入证明以及个税完税证明等计算误工期间的总收入损失。一般以事故发生前三...


·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是怎么样的?(一)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


·违停停车包括哪些情形 违章停车怎么处理
      违停停车包括哪些情形 违章停车怎么处理违停其实也就是指违章停车的行为,在城市中机动车出现违停的情况比较多,而这严重阻碍了城市的正常交通秩序,我国也将这样的行为规定了交通违章行为中的一种。不过具体来说规定的交通违章停车情形都包括了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爱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违章停车包括哪些情形违章停车,是指车辆停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条规定的情况。《中华人...


·辞职后可以个人自己交社保吗
      辞职后可以个人自己交社保吗被单位辞退后社会保险关系转为自由职业者,可以继续缴纳社会保险。个人缴纳社保,只能缴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这两部分。具体流程如下:1、个人如何缴纳社保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上社保(养老 医疗);2、参保条件:城镇户口或农转非户口;3、办理地点: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劳动保障局);4、个人如何缴纳社保问题中所需基本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