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出租人依法终止合同被转租人应当怎么办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关于出租人依法终止合同被转租人应当怎么办出租人依法终止合同被转租人应当随之终止合同。被转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承担转租合同的违约责任,如果出租人也参与了增值租金的分成,那么出租人也应当承担一部分责任。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二、产生原因引起合同终止的原因有:1.合同因当事人双方全面履行而消灭;2.合同因情势发生变化,双方在不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条件下达成协议,终止合同;3.合同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死亡而消灭;4.合同因提存而消灭;5.合同因混同而消灭;6.合同因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而终止;7.合同由于抵销而终止。解除合同也是合同终止的一种方式。三、同义区别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的区别主要为:1、适用范围不同。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即债务不能一次履行完毕而必须持续履行方能完成的合同,如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大部分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而合同的解除原则上只能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2、适用的条件不同。合同终止既适用于一方违反合同,也适用于没有违反合同的情况;而合同解除主要适用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情况。3、法律后果不同。合同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向将来消灭,并不溯及力,因此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可使合同关系溯及地消灭,因而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按照合法的途径终止合同的行为是具有法律效益的,但是被转租人可以要求转租人进行违约赔偿,这也具体的说明了在合同未满期限的时候终止,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这也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基本利益以及权利不收到任何的损失等等。
  
  
  


·合同违约有哪几种形式的违约责任
      合同违约有哪几种形式的违约责任?1、继续履行。2、采取补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3、赔偿损失。4、定金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


·合同履行的方式包括哪些,原则有哪些?
      合同履行的方式包括哪些,原则有哪些? 一、合同履行的方式包括哪些? 1、合同履行的原则指法律规定的所有种类合同的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整个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一般准则。 2、合同的履行应遵守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等民法基本原则。 3、还应遵循以下合同履行的特有原则 适当履行原则 协作履行原则 经济合理原则 情势变更原则 4、合同履行的原则详细介绍 5、履行方式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以何...


·特许加盟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特许加盟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当今社会,许多知名企业选择以特许加盟的方式为自身扩大知名度和引进资源成本。在特许加盟的过程当中,合同的签约是一个至关紧要的环节,为了避免日后的纠纷,特许加盟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合同中应详细列明特许者提供的服务项目 合同中要详细说明特许者将对加盟店提供哪些服务项目,这些服务包括开业前的初始服务和开业后的后续服务。...


·导致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导致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另外,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


·合同纠纷如何用仲裁、诉讼处理?
      一般地说,仲裁解决纠纷的优点在于仲裁庭常常包括房产行业的知名专家,他们更了解该行业的各种习惯,甚至可能相当深入地了解纠纷的技术经济细节,其缺点是仲裁员的选择如果过于偏重行业则可能导致法律知识不足,所作裁决偏离一般的法律习惯。仲裁解决纠纷的另外一个优点是当事人有机会选择仲裁员,这有助于增强当事人对仲裁的信心。仲裁的主要缺点是仲裁庭没有法院那样的强制力,财产保全或执行等都要借助于法...


·食品供货合同怎么写?
      食品供货合同怎么写? 食品从生产到销售有它自身的供给方式,这里面最基本的两方主体就是食品供应方和食品购买方。为了保障购货方和供货方的权益不受侵害,一般双方当事人都会签订食品供应合同。那么,食品供应合同应该如何写呢?我们今天就带着您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食品供应合同 供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乙方进行货品交易的任何相关程序,为达到双方...


·股权抵押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股权抵押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一)股权需具有可转让性某种财产权利要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具备一个最基本的要件:可转让性。股权是股东因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规则和程序参与公司事务并在公司中享受财产利益的,具有转让性的权利。正是由于兼备财产性和可转让性,股权才可以作为一种适格的质押物。因此,在判断某公司股权是否可以质押时,我们首先要看其是否可以依法转让。(二)必须签定...


·协商订立合同是否签字即生效
      协商订立合同是否签字即生效 一、合同签了字就生效吗 根据《民法典》,合同的生效可以有以下四种情况: 1、依法成立无约定的,成立即生效。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这是合同生效时间的一般规定,即如果没有法律的特别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合同成立的时间就是合同生效的时间。 所谓依法成立,是要注意合同生效的条件: (1)主体合格,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


·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一、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 最长期限: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为六个月以上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 二、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若是租赁合同...


·合同没写违约责任怎么赔偿?
      合同没写违约责任怎么赔偿?合同没写违约责任要根据公平的原则来判断具体的赔偿标准。看情况下是按照实际损失的比例来进行处理。签订合同应该遵循公平原则,也就是从合同双方因客观原因承担的风险来分析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从此条可以看出,合同当事人是否...


·遗赠扶养协议适用合同法吗?
      遗赠扶养协议适用合同法吗? 一、遗赠扶养协议适用民法典吗? 遗赠扶养协议不适用《民法典》,遗赠扶养协议属于人身关系的协议,不适用民法典,适用《民法典》。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订立的,确定遗赠与扶养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里的“扶养人”是指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公民或集体所有制组织。这种协议规定,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并于遗赠人死后取得其遗产。 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