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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在很多的时候是因为夫妻中的一方想要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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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离婚在很多的时候是因为夫妻中的一方想要离婚,但是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想要达成离婚就需要进行在司法程序中的诉讼程序进行离婚了。而诉讼离婚的大致程序是首先要由写出民事诉状,关于民事诉状里面的内容要有离婚的原因、原告的姓名和被告的姓名以及双方的出生年月和民族、住所地之类的内容,要把这些内容清楚的写明并作为诉状的第一部分,至于诉状的第二部分就是写出诉讼的请求,也就是离婚的请求,在诉状的第三部分就要交代的是事情的实际情况还有要求离婚的理由是什么,并且在这个部分还要写明什么时候结的婚又是什么时候生的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以及情况都要写清楚,最好最后是打印出来的,在末尾的地方还需要亲手的签名才行。如果在法院受理诉讼后那么就应该准备好应该有的相关材料,比如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之类的相关证件如果双方有孩子的还要准备好孩子的相关证件,如果有双方共有的资产,如汽车房子之类的同样是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件,并向法院提交。在法院立案后就要进行缴费,在交费后将证明交给法院,之后就可以回家等待通知了,法院会进行排期受理,并将传票送达另一方的手上。但是在法院开庭前将会组织调解,在经过调解后的结果可能是离婚,也可能是不离婚,如果调解不成功的将会开庭判决,但是一般的诉讼离婚第一次是不会被予以离婚请求的,那么可以在失败后六个月之后重新诉讼离婚。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离婚类的案件的时候,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应该会进行调解,但是如果在调解后确定感情已经破裂,那么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法院就会应予离婚,但不会是所有的情况下都会应予离婚的,被判定为应予离婚的需要满足一些条件离婚才会被允许:第一个就是有重婚的现象的或者是在结婚后于其他的人同居的情况发生;第二就是在家里有家庭暴力的情况或是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况;第三点就是在婚姻双方有一方有赌博或是吸毒等这样恶劣的习惯并且屡教不改的;第四点就是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的原因已经分居了两年的情况;第五就是出现了其他可能导致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情况,又或者是夫妻中的一方被宣告失踪的,并且另一方提出了离婚的诉讼的,那么就将会被法院判定为应予离婚。在经过了法院的调解后将会出现三种情况,对于这三种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处理办法:第一就是在经过了法院的调解后夫妻双方和好了,原告撤销了诉讼,那么诉讼就会直接结束;第二种就不是很好了,也就是双方都达成了离婚协议,再由法院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后,婚姻关系就解除了;第三种就是调解无效了,一方继续要求离婚,一方拒绝的情况,那么就会按照上面的程序,继续进行诉讼,最后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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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夫妻其实双方之间已经没有什么感情,但因为考虑到孩子,所以迟迟不肯离婚,就想等孩子再长大一些,对孩子造成的伤害也会比较小。而最后迫不得已走上离婚道路,双方往往也会约定轮流抚养子女。那从法律角度来看,夫妻离婚后可以轮流抚养子女吗?下面就让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子女由谁抚养 1、离婚后的婚生子女、养子女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继父母子女关系按以下情形处理:继父母与未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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