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到期后辞职是否可行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劳动合同到期后辞职是否可行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提出辞职的,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2、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提高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的到期需要自己的合理的处置,否则属于自己的权益问题就会丧失一定的积极性,但是问题的处理需要自己合理的进行规划,否则有关的问题处理就会与相关的法律相违背,不过需要自己合理的进行处理,这样自己的权益维护才会具有基础。
  
  
  


·工作干的不好被辞退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工作干的不好被辞退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工作干的不好被辞退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并非所有的员工都可以被裁员,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不得裁员: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4、法律、行政...


·一、工伤认定劳动仲裁的顺序是怎么样的?
      一、工伤认定劳动仲裁的顺序是怎么样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此引出的问题是: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同样为一年,其起算点与工伤认定申请的起算点一致,但是劳动者要等到工伤认定决定出来后才能申请仲裁,而这时往往超过一年期。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是否属于劳动...


·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1、职工在工作期间,有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身体和精神上受到损失的,可以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其中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跟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医院出示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个人身份证明等其他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就说明确认为工伤了。二、不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1、职工明知道自己的工作行为会让自己受到伤害...


·轻微损伤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轻微损伤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轻微损伤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计算的,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交通事故造成轻微伤的,如果受害人因此造成收入减少的,是可以主张误工费赔偿的。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1)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


·工伤法律援助要多少
      工伤法律援助要多少钱,有什么条件? 一、申请法律援助怎么收费? 根据我国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凡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获得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该经费应当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中国法律援助有以下特征: 1、法律援助是国家的责任、政府的行为,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实施。它体现了国家和政府对公民应尽的义务。...


·对于第三胎员工辞退可以吗?
      对于第三胎员工辞退可以吗?孕妇第三胎公司不能辞退,因为法律当中明文的规定呢,对于孕妇来说是不能够进行随意的辞退的,否则已经触犯了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当中的一个规定,当然如果怀孕期间的话,还是需要正常的发放一定的工资的待遇,并且有产假方面的要求。1、公司若解除你劳动合同,属于违法,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代通知金等。2、在我国第三胎虽然属于超生,但是用人...


·什么情况下不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什么情况下不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工伤保险的认定 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二、什么情形会停止受伤保险待遇?根据《工...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有违约金吗?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有违约金吗?一、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有违约金吗? 因事业单位的国家公益性质,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辞职权利作出了有别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等法规及其配套规章政策规定,事业编制受聘人员主动提...


·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拖欠工程款怎么办?拖欠工程款怎么要?一、什么是拖欠工程款 拖欠工程款是指在建设工程中,发包方不按合同或结算报告支付工程款,导致拖欠承包方工程,而承包方又拖欠分包商等一系债务。 二、被拖欠工程款注意事项 1、明确约定工程款支付期限、逾期利息及调价方法 工程款包括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和保修金。如果使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其第二节通用条款部分明确约定了各类工程款的付款数...


·职工在工作的过程中,由于疏忽大意或者不可预知的原因,导致工伤
      职工在工作的过程中,由于疏忽大意或者不可预知的原因,导致工伤事故的发生,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的,需要按照工伤事故办案流程来进行处理。那么,工伤事故办案流程具体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由我们来为您简单介绍一下工伤事故办案流程相关知识。 一、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


·2023年最新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发生工伤后,人们一般先要进行工伤认定,之后进行工伤的伤残鉴定。工伤伤残鉴定标准作为工伤处理中较为重要的部分,一直都受到很多人的关注。可是现实中很多人对此不很了解。那最新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 2018年最新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