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赔偿损失规定是什么?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赔偿损失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解除的赔偿损失规定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相关法律依据
  
  
  按在该单位的工作时间多少,补偿标准也不同,如果在该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可以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工作了六个月以上没到一年的,也按一年算,在该单位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可以补偿半个月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按照摘要中的计算方式进行相应的赔偿,如果对于赔偿的进不满意或者用人单位拒不执行的,建议大家先进行友好的沟通协商,如果还是不能达成一致的,可选择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权。
  
  
  
  


·工作人员拿回扣怎么量刑处罚?
      不管是一般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有拿回扣的行为,还是国家工作人员拿了他人的回扣,其实这些行为都是严令禁止的,在达到了规定数额或者符合一定情节的时候,甚至会认定这样的行为构成犯罪。那一般拿回扣怎么量刑处罚呢?具体还是要看此时被认定为什么罪。并非所有拿回扣的行为都构成犯罪。一、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


·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是怎样的
      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是怎样的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仅要严格按照一定的法定条件,而且还要履行相应的程序。否则,程序不合法,也会导致败诉的结果,增加解除劳动合同的成本。(一)事先通知工会(二)通知劳动者(三)用人单位内部的程序(四)特殊程序(五)后义务程序。 (一)事先通知工会 《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在可以裁员的4种情形下,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


·哪些劳动案件适用一裁终局的规定?
      适用小额案件、标准明确的劳动争议案件在仲裁阶段得到解决,不至于拖延至诉讼阶段的,从而有效提高劳动争议处理效率,降低劳动者的维权成本。该项制度只针对用人单位而言,劳动者对于裁决不符的,依然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规定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能够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定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


·新入职工资公司该怎样算
      新员工入职前,都会和单位签订相关的协议,以保证双方的利益不受到损害。新入职工资往往是员工首要考虑的因素,那么很多员工不清楚工资的计算方式到底是怎样的,以至于后期会产生一些问题。以下是我们整理的相关计算方法,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新入职工资当月工资计算公式 1、 新入职员工满勤天数均为该月的自然天数。 2、 新入职员工当月出勤天数,从入职当日算起;入职之前的所有天数(包括周六...


·路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主要依据是什么?
      路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主要依据是什么?在城市道路施工中,路灯工程是比较重要的一个工序,这个工程质量的好好,直接影响城市道路的使用,关系到道路交通的安全。工程竣工后,建设方会组织专业人员对路灯工程进行验收,查看其是否符合质量要求。那么路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主要依据是什么?下面我们简单给您介绍下。一、路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主要依据是什么?主要是依据CJJ89-2001《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


·建筑工程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中应遵循哪些法律法规?
      建筑工程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中应遵循哪些法律法规?找专长律师:劳动工伤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目前来说,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决定着企业在整个市场的经营规模和竞争力,因此财务管理制度应当成为企业管理的核心,其中预算管理制度又极其重要。那么,建筑工程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应当遵守哪些法律法规呢?建筑工程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和组织机制企业应依照《中华人民共...


·打零工受伤算不算工伤
      打零工受伤算不算工伤要分情况。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情形下,算是工伤。工伤和打零工没有关系,只要证明是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在工作场所导致的受伤就算是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水利工程工人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写?
      水利工程工人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写? 水利工程工人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写? 水利工程工人劳动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 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施...


·公司辞退员工不用赔偿的情形有几种
      辞退员工不用赔偿的情况有几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在劳动者有以下过失的情况下提出的辞退才可以不用支付赔偿金):(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多久?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多久?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关系解除概念是怎样的?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关系称之为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双方的基本权益都受到法律的保障。在现实生活中,会发生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那劳动关系解除概念是怎样的?劳动关系解除的情形包括哪些?我们在下文中为您提供了相关的内容,欢迎您阅读了解。 一、劳动关系解除概念是怎样的? 解除劳动是指劳动合同在签订以后,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一定事由的出现,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