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事故责任认定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虽然我们现在的医疗技术是越来越先进了,但还是免不了医务人员失误或者是其他原因导致出现医疗事故。所以我们要对医疗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那么医疗事故责任人认定的条件是什么呢?医疗事故的责任人必须是在医疗护理的过程中因为失误而引发医疗事故,而且医疗事故也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的过程中,但是也包括医疗护理的后勤和管理工作中。另外给病人导致的危害必须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比如导致病人死亡或者残废,器官损伤导致功能损失,如果没有达到这三种情况就不会被认为是医疗事故。比如说因为护士技术的生疏,几次没有把针扎准血管,但是病人并没有达到很严重的程度,所以这种不是医疗事故。在危害的行为和造成危害的结果之间也必须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如果是多个原因引发的结果,就要找其中最直接的原因,慎重进行衡量。同时医疗事故的行为人也必须是经过考核,还有相关的卫生部门承认的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对于医疗事故责任人的认定步骤主要有这几个:第一步,当事人也就是遭受危害的病人应当要向当地的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在申请书中应当要写清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与医疗事故有关的相关事实,还有申请的原因等等。第二步,受害人知道自己的身体由于医疗事故而导致损伤的一年内,可以向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于医疗事故进行争议处理的申请。申请处理以后,所在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受理,帮助受害人处理医疗事故的争议。第三步,卫生行政部门在收到申请以后,会在十天之内对该医疗事故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话就会决定受理。具体审查的话指符合相关条例,而且会对发生的医疗事故进行技术鉴定。不符合规定就不会受理,卫生行政部门也会通知申请人而且会说明原因。第四步,如果申请人的申请没有通过,而且申请人不同意拒绝的理由的话,可以申请进行再次鉴定。发生医疗事故以后,对于责任的划分会出现好几种情况。如果这次医疗事故是由该医务人员完全造成的,那么该医务人员就要负完全责任,赔偿全部损失。如果医疗事故的损害主要是因为医疗行为造成的,其中还有其他的因素导致,那么医疗行为就是承担主要责任,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但是如果其他因素在医疗事故中占主要作用的话,医疗行为占次要作用,那么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也会出现对等责任的情况,就是医疗行为和患者各占一半。医学会提出的鉴定结论并不是指具体的行政行为,在诉讼的过程中只能作为人民法院的证据。所以患者不能只凭医学会得出的鉴定结论去要求赔偿,这是没有绝对的约束力的。所以医疗责任的划分主要为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轻微责任这三种类型,由责任的大小再决定该医院应该赔偿多少损失。
  
  
  


·上海市医患投诉处理流程
      上海市医患投诉处理流程 一、医疗投诉处理流程 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 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 3、...


·职工工伤医疗期鉴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职工在因公受伤后,短时间内无法痊愈的,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住院治疗,用人单位在确认该职工确实是由于公务受伤,且需要治疗的,必须批准其带薪养伤。那么,根据职工工伤医疗期鉴定标准的规定,职工的医疗期最长可以是多长呢?一、职工工伤医疗期鉴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职工因...


·《医疗过错处理条例》具体内容是什么?
      《医疗过错处理条例》具体内容是什么? 医疗过错处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三条...


·医疗损害责任确定原则是什么?
      医疗损害责任确定原则是什么?当患者出现医疗事故时,医疗机构就会与患者会达成协议,之后便会进行赔偿。但是如何确定是否是因为医疗过错而引起的医疗损害呢?以下,就是的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医疗损害责任确定原则的相关介绍,供您参考了解。 一、医疗事故具体赔偿数额应当与具体案件的医疗事故等级相适应的原则 关于医疗事故等级的规定,明确为以医疗过失行为对患者人身造成的直接损害程度,合理划分医疗事...


·西方医患保密协议适用范围有哪些
      西方医患保密协议适用范围有哪些呢?在医患关系中,经常有一些病人与医生签订的一些保密协议,这些保密协议是用来保护病人的一些个人隐私。西方国家在这一方面尤其尊定病患的个人隐私不受侵犯。所以在西方国家医患保密协议更加常见。那么,西方医患保密协议适用范围是有那些呢?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一、西方医患信息保密协议范围 即未经患者的同意或弃权,禁止医师或其他具有合法行医资格的主体随意透露后...


·医疗过错处罚医院有哪些
      医疗过错处罚医院有哪些处罚 一、医疗过错医院要承担的民事责任 人民法院在审理医患纠纷案件过程中,要正确理解2002年4月1日开始施行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中关于“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的规定。对此,会议明确强调,对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司法解释规定的只是部分举证责任倒置,即医方...


·重大医疗过失,患者死亡
      重大医疗过失,患者死亡 一、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有三类: (1)导致患者死亡或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2)导致了3人以上人身损害的后果; (3)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重大医疗过失行为 不适用当事人申请处理程序和当事人协商处理(民事责任除外),其处理机关应是卫生行政主管机关和法院: 1、它不属于当事人协调处理的范围(民事责任除外),当事人自行协商无效。...


·医药代表行贿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近几年,吃药贵、吃药难的问题在许多患者中间引起了极大的反响,原来一些疗效好、价格便宜的药很难买或干脆买不到,医院提供的同类药虽然疗效差不多,但价格翻了几番,从媒体报道的几起案例来看,医药公司高价药的定价中很大一部分都医药代表们送给医生了,那么,医药代表行贿有哪些法律后果呢? 一、如何判定医药代表行贿? 按照《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


·怎样证明是医疗过错 医疗过错如何证明
      怎样证明是医疗过错 医疗过错如何证明算,需要经过一系列的鉴定才能确认过错方及其所要承担的责任。那么要怎样证明是医疗过错呢?下面就由的我们为您详细解析,以供您了解。 一、医疗过错的鉴定 1、医疗过错鉴定的申请医患双方均可申请医疗过错鉴定,但是在《侵权责任法》实施后,由于医疗机构有过错时,才承担与过错程序相适应的赔偿责任,举证责任由患方来承担。在发生医疗纠纷时,患方如果不能证明...


·出现医疗纠纷怎么投诉?
      出现医疗纠纷怎么投诉?一、医疗纠纷投诉方法依次为: 1、医院医务科电话 2、医院办公室电话 3、县卫生局医政股电话 4、县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 5、人民法院起诉 二、医疗纠纷处理流程 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 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


·医疗事故诉讼期限是多少年
      看情况:其一、医疗事故纠纷,如果以侵权为由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其二、发生医疗事故,如果以合同违约,即患者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的医疗服务合同为由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一)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二)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三)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